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教育部門今天表示,第二階段“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期滿後有63%的參與者繼續為業界留用。
臺“教育部技職司”表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是2009年因應金融海嘯時,鼓勵企業進用新人,給年輕人一個“選擇的機會”項目計劃。
第一階段針對2006至200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共有41,470人進入職場,期滿後約7成被原機構留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階段針對2007至2010學年度大專畢業生,當局補助由新台幣2.2萬元縮減至1萬元,其餘由聘雇的企業負擔,共計媒合22,414人進入職場,期滿後目前仍在職的有14,285人。
“技職司科長張惠雯”表示,教育部門調查顯示,參與企業實習方案的畢業生,98%對工作狀況表示“滿意”或“普通”。留用率和滿意度顯示兩階段的方案對協助大專畢業生就業,已達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