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監察委員”尹祚芊17日公佈臺灣島內“血汗醫院”調查報告,護病比(護理人員與病人比例)嚴重失衡,甚至曾有1位北部公立醫院護士照顧63名精神病患,險遭性侵個案。
自1987年9月發佈至今年,終於在4月9日公告修正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人床比”由1名護理人員照顧4床降低到照顧3床。在“護病比”部分,白班每名護士的照顧病患標準為7名病患。
尹祚芊表示,若以護理人員輪值3班比及休假系數1.5(包括週休、婚假、喪假、特休假等)計算,舊的比例是4(床)乘以3(班)乘以休假系數1.5,約1名護士需照顧18名病人。
她説,依明年上路的新制計算,1名護士照顧13.5名,這與評鑒規定的7名,差距太大。
她説,護理人員工作負荷重,臺灣平均1名護士照顧白班6至13人、小夜班10至20人、大夜班13至20人,是美國、澳洲、日本等國的2至3倍。
她説,在這一年的調查中發現醫院部分病房小夜班及大夜班護病比超過20人,有些醫院還高達50人或更多。顯示,在“衛生署”沒有訂定小夜班及大夜班護病比審查標準,導致各醫院競相減少這2個時段的護理人力。
她指出,北部有一專門收治患有精神疾病的療養院,大夜班的護病比是1名護士照顧63名病患,險遭病患性侵,這名護士以專業能力掙脫。
尹祚芊指出,“衛生署”曾委託中臺科技大學辦理“護理人力資源對病患照護結果之影響”研究報告顯示,當護理人員照護病人數愈多時,住院病患能得到的護理照護時數相對減少。
此外,她説也會增加壓瘡、跌倒、感染、管路滑脫、給藥錯誤率、休克及死亡等風險,造成病人可能不幸枉死,或延長病人平均住院日,受直接衝擊的是醫療與社會成本增加。
她説,不論是由“監察院”執行的調查或是由“審計部”執行的調查,結果都相符,然而至今仍未見改善跡象。“衛生署”近年都不斷投入經費委託團體研究,卻未正視各項研究結果,也未及時改善護理人員工作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