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目前所施行的退休金制度依照其行業不同而不同。
普通企業員工主要參加勞保基金和勞工退休基金。在年滿65歲法定年齡後,企業員工可以終生按月領取勞保金,其性質屬於社會保險,目前領取的平均水準約為1萬多元(新台幣)。
另外,普通企業員工在退休後還可以一次性領取勞工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是法律規定的強制企業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每位員工都設有自己的賬戶,企業在員工工作期間進行繳付,但並非屬於社會保險。這筆退休金來自於其企業主的繳納與企業員工自身的繳納。臺灣從2005年實施勞保新制後,企業主至少繳納月薪的6%,企業員工也可自行繳納6%,臺當局鼓勵人們儲蓄養老,對於個人繳納的部分不進行計稅。
臺勞工保險部門稱,就目前的退休金制度而言,臺勞工部門表示,參加人數最多的是勞保基金。其次則是“臺民眾年金”,參加者主要包括如家庭主婦這樣沒有正式工作的民眾,以及過去制度下未被納入退休金制度民眾。
在臺當局任職的公務人員,以及軍人與公立學校教師,則享有一套普遍優於普通企業員工的退休金制度,雖然近年來已對該制度進行調整,但是許多民眾仍表示該制度顯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