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立法院”會議今天(8日)三讀通過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未來各級學校或是研究機關跟境外購買電子書或是電子數據庫,將可以免征營業稅。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潘維剛指出,隨著電子資訊的發展,教育、研究或實驗必需品也可以轉成電子型態儲存並透過網路傳輸。不過,近來有不少大學反映,學校向境外廠商購買電子數據庫和電子書,卻無法通關免稅,被要求繳納營業稅,因此,基於租稅公平和促進教育及學術發展考慮,應該比照實體貨物免征營業稅。
臺當局“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現行學校或教育機構購買教育的必需品,可以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免征營業稅,電子型態的産品則必須課徵營業稅。不過,由於電子資訊發達,因此不管實體貨物或是電子型態的貨物,同享免征營業稅的優惠,課稅待遇一致,符合租稅公平,“財政部”認為可行。
會議還通過附帶決議,由於境外數據庫廠商的電子數據庫價格昂貴,臺灣因為規模較小,無法像其他地區有能力和數據庫廠商議價,“教育部”應該整合各級學校需求性高的電子數據庫,協助大學共同購買,減少各校重復購置情況,避免圖書教育經費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