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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嚴懲酒駕肇事 最高處7年徒刑

時間:2011-10-28 09:10   來源:臺海網

  據今日新聞網報道,酒駕是極為可惡的行為!不僅害己更可能害人,日前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者撞傷需截肢才得以保命,肇事者卻獲交保,引發各界抨擊!為遏止酒駕歪風,“立法院”27日初審通過提高酒駕罰則,最高可處7年徒刑,希望民眾“喝酒就不要駕駛”。

  近年酒後駕駛造成的案件頻傳,刑法在2007年曾修正提高罰金盼遏止酒駕,但“修法”後,仍有多起重大酒駕肇事案件;統計數字顯示,去年酒駕肇事件數399件、造成419人死亡154受傷,朝野“立委”認為,顯見現行法令已不足以遏止酒駕,因此有“修法”必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7日並案審查朝野“立委”的共同提案,初審通過酒後駕駛判處1年以下徒刑,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酒駕致人于死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梁説,提高酒駕刑度已是社會高度共識,順利的話2到3個星期內,“院會”就會三讀通過。

  “法務部長”曾勇夫備詢時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駕駛”,未來檢察官將對酒駕肇事者從嚴查辦,以嚇阻酒駕犯罪。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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