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民意機構今日下午提出“所得稅法規第17條修正案”,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若修法順利,明年1月1日起,家中有5歲以下幼童且家戶年所得凈額在113萬元(新台幣 下同)以下者,可享每人每年2.5萬元的所得稅扣除額優惠,估計全臺將有30萬戶家庭受惠,預計稅收將短少約3.48億元。
據臺媒了解,少子化問題令臺當局頗為頭疼,當局祭出多項優惠補貼方案,鼓勵民眾生育。臺灣最高行政主管部門在“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修法意旨中提到,島內生育率逐年下降,將衝擊未來人口結構、勞動力等,如不設法改善,勢必造成長期的財政負擔。
臺民意機構日前初審“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時,曾針對減稅範圍有過一番爭論。原先主張,目前當局推動的人口政策中,0至2歲幼兒已有留職停薪津貼、兒童醫療補助及保母托育補助等,由臺當局勞務主管部門等提供的相關補助,5歲以上幼兒也有當局提供的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因此,只將符合排富條件且有2歲以上、5歲以下的家庭納入減稅範圍。
但初審時有民代認為應將向下延伸適用對象,將5歲以下幼兒全部納入減稅範圍,一體適用較為週全。幾經討論之後,初審通過全面擴大減稅範圍至5歲以下幼兒,但須符合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20%以下者,也就是説,家戶年所得凈額必須低於113萬元,基本所得額也要低於600萬元才可享受此優惠政策。(台灣網 張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