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
12月16日臺灣《旺報》刊登出一篇臺灣人看大陸造富運動的文章。文章稱,1978年鄧小平提出“先富論”,讓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然後帶動另外的人富裕,並且最終目的是實現共同富裕。改革開放30多年下來,確實成功地讓“一部分人”先富了起來。
原文文章摘編如下:
累積財富 短期迅速
這“一部分人”富起來的方法跟手段真是八仙過海各憑本事,而且致富的領域也是千奇百怪無奇不有。比方説,我就聽過有大陸省分的小女生,定期跑到虎門市場批發成衣,提著大包小包千里迢迢擠公交車,把貨拿回老家賣。到後來業務量愈來愈大,直接委託運輸公司,貨是一車一車送,不出兩三年在家鄉買了房。還有原本經營路邊攤的麻辣燙老闆,開了乾淨衛生又有裝潢的餐廳,生意好得呱呱叫,還連開十幾家分店。
除了這種庶民版的致富故事外,大陸的有錢人正在各個領域不斷冒出來,不管正財還是偏財,發財的故事案例總是不斷地在媒體上、在身邊朋友間流傳。用較傳統的形容詞,是富人像“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用最新的説法則是“造富運動”一波又一波。
歐美等西方國家的富人階層大多是通過幾代人乃至十幾代人積累起來的,不過在短短的30年內,大陸富人的數量以及富人們的資産、凈值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世界各國,實在令人稱奇!到底大陸同胞有什麼通天本領?能夠在那麼短的時間之內,就賺到多數人幾輩子都望其項背的財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