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旅遊

臺灣送東西的講究

時間:2010-04-16 09:41   來源:騰訊旅遊

  臺灣民間除了過年過節親戚朋友間互贈禮物之外,平時往來應酬也攜帶一些禮物,俗稱“帶夥手”。至於帶什麼,不但要看對象、應酬的目的和自己的經濟條件,而且要注意禁忌。在臺灣,有些東西是不能做“帶夥手”的:

  毛巾不能:臺灣民間喪事完畢後送毛巾給弔喪者,用意是弔喪者與死者從此斷絕往來。臺灣有“送巾,斷根”或“送巾,離根”的俗語,即送巾有永別之意。因此平時不能以毛巾做“帶夥手”。

  扇子不能:扇子用於夏季扇涼,一到秋天,便是“秋扇見棄”了。臺灣民間有俗語:“送扇,不相見。”基於此種心理,扇子亦不可做“帶夥手”。

  刀剪不能:刀剪會傷人,更易使人想到“一刀兩斷”、“一剪兩斷”,做“帶夥手”萬萬不可。

  甜果不能:甜果即年糕,臺灣民間每逢過年,甜果為祭祀必備之物,只有守孝者不得蒸甜果。若以甜果做“帶夥手”,會使人聯想到喪事,自然不可。這一習俗發展到今天,一些不做甜果之家,有時也接受人家的甜果,不過得付象徵性的錢,表示是買的,以避禁忌。

  粽子不能:喪家在習慣上,既不蒸甜果,也不包粽子,所以粽子也不能做“帶夥手”。

  鴨子不能:這是專對“月內人”而言。婦女分娩後一個月內稱為“月內人”,臺灣“月內人”通常吃的是麻油雞、豬腰仔、豬肝等“熱性”食物,而鴨子“性冷”,不宜“月內人”吃食。且臺灣民間有“死鴨硬嘴閉”、“七月半鴨仔,不知死期”等俗語,所以對“月內人”不能以鴨子作“帶夥手”。

  雨傘不能:臺語“傘”與“散”同音,若用雨傘做“帶夥手”,難免會引起對方的誤會。

編輯:肖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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