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鳥從一開始就死了
我的心
是寂寞是孤寂
我的愛
是迷惘無所寄
黑夜中
尋覓一些感動
不知何去何從
在後現代社會,新遊牧人感覺到自己成了沒有身份的人,成了孤兒,所以尋根究源,就有了《阿飛正傳》。
阿飛,源於單詞fly,意指蒼蠅,當上海人説起了“洋涇英語”——以中國文法英國字音拼合而成,為上海特別之英語——“阿飛”就成了油頭粉面、流氓小混混的代名詞。上海話中有個聯合結構的詞語“流氓阿飛”,可以明確地表達出“阿飛”這詞的含義。出生在上海的王家衛自然對這個詞相當熟悉,但是他的“阿飛”沒有停留在打架鬥毆、不務正業、晃來晃去的形象上,在《阿飛正傳》這部電影中,阿飛是沒有腳的鳥,只能一生無休止地飛,沒有目的,沒有同伴。這是一個充滿寓意的電影,沒有所謂正與邪的對立,沒有所謂重大意義的結尾。
“飛”,是帶一點“邪”的氣息的,反傳統反家庭,叛逆,好動,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阿飛的魅力在於他永遠都不會世俗,他的骨子裏有一股讓女人著迷的神秘、不羈、憂鬱。
有人説,張國榮很會挑導演和劇本,同劉青雲、張學友等相比,他們是草根,而他是精英。其實是王家衛很會挑演員,他發現了張國榮身上有種罌粟般的誘惑力,它可以牽動對方的每一根神經,輕易地讓人為其生為其死。王家衛就抓住他這種特色,盡情擠壓,張國榮的演技因此噴薄而出。
張國榮曾形容與王家衛的合作“驚心動魄”——“永遠不會知道故事説些什麼、角色又是如何、他究竟想要些什麼……完全難以捉摸、飄忽無定。”
一個極度自我的人不會選擇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張國榮所挑選的角色身上一定有他的認同,代表了他的一個側面。
弗洛伊德説人類內心的恐懼是可以用別人的愛來填滿的,阿飛的內心一定充滿恐懼,然而他把這種恐懼深深地隱藏了,外化成玩世不恭和冷酷無情,他對待別人的狠、決絕,其實是他真實內心脆弱的表現。我們愛上的不是他的深度抑鬱,當然更不是他的偉大,而是因為他真實。他拒絕和世界講和,我行我素,他對這個世界感到厭倦——許知遠説,“厭倦充滿著穿透人心的力量,是一種貴族式的情緒。因為,只有你有能力睥睨一切時,你才具有厭倦的能力。”
當厭倦世界的時候,就開始愛戀自己。阿飛對著穿衣鏡跳舞,極具魅惑,那種旁若無人、自憐自戀的感覺在性感又孤獨的舞姿中展現。“我聽別人説這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 它只能一直飛呀飛呀,飛累了就在風裏睡覺,這種鳥一輩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時候。”他躺在床上,洋洋自得地念出這段獨白。他一直自詡為那只無腳鳥。
他需要愛卻又怕成為負累,所以到處留情,又屢次脫逃。
他對蘇麗珍説,“你今晚做夢會夢見我的。”他懂得用什麼手段對付什麼樣的女人。蘇麗珍這樣文靜、內斂的女孩需要情話來打動。蘇麗珍説,“我昨天晚上根本沒做夢。”他説,“是呀,你沒睡覺嘛。沒用的,你一定會夢見我的。”這是一個怎樣自負的男人啊?他拉她看著手錶,説,“16號,4月16號。1960年4月16號下午三點前的一分鐘你和我在一起,因為你我會記住這一分鐘。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朋友,這是事實,你改變不了,因為過去了,我明天會再來。”他果然天天來,蘇麗珍愛上了他。
有一天她説,“我想搬你這兒來,怎麼跟我爸説?”
“説什麼?”阿飛問。
“我們的事啊?”
“我們什麼事?”
“你會不會跟我結婚?”
“不會。”他的回答堅決果斷。這樣的男人,總比拖泥帶水連哄帶騙地留住你強得多。
聽了這樣的話,蘇麗珍説她不會再來找他了。一個自尊極強的女子,不會賴著不走,然而也不能説放下就放下,她徘徊在他的樓下,有時候又坐在石階上等,等一個上去的理由。劉德華扮演的警察看見張曼玉這種無助的樣子,説:“你要沒他不行呢,就上去,跟他説。”
她鼓起勇氣,上去了。
“我想回到你這兒。”
“你還回來幹什麼,我不適合你。”
“不結婚沒關係,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幹嗎要遷就我,你不可能一輩子遷就我。你跟我一起不會快樂。”
“你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
“我這一生都不知道還會喜歡多少個女人,不到最後我是不知道哪個才是我最喜歡的。”
他的房間裏已經有了另一個女人:露露。
蘇麗珍走回來,猶豫、徘徊,最後她對警察劉德華説,“我只是想跟你説説話。”失落的女人總是想訴説,然而不想面對熟悉的朋友,卻想找一個陌生人。很多事情尤其是感情的事情經不起在熟悉的圈子裏擴散,它不會讓你有傾訴後的輕鬆,卻會加重你的心理負擔。蘇麗珍幽幽地説,“我以前以為一分鐘很快就會過去,其實可以很長的。有一天有個人指著手表跟我説,他説因為那一分鐘而永遠記住我。那時候我覺得很動聽,但現在我看著時鐘,我就告訴自己,我要從這一分鐘開始忘掉這個人。”
“很多事情睡醒了就什麼都沒了。”警察劉德華説。活在當下,活在現實中。警察劉德華跟飛仔張國榮形成強烈的對比,“做人千萬別比較,以前我一比較就覺得我很窮。”他母親病著,他就留在她身邊當警察,他母親死了,他就為著自己很早就有的願望去跑船了,他的生活簡單、平靜,甚至刻板。正是這種刻板給平凡的人一種幸福,正如蘇麗珍問他,“你每天晚上走來走去,悶不悶?”他説,“也不算太悶。”
阿飛永遠都不能享受這種平凡人的幸福,他是上帝遺落的天才,而張國榮是被上帝選中的天才。他們都是婚姻的懷疑論者。
“婚姻是一種無形的負累”,成年以後張國榮時時把這一類的話挂在嘴邊,父母婚姻的不和諧傷害了他。從小張國榮就深感婚姻不可信任,看見別人結婚反而傷心大哭。回首童年,他説,“沒有什麼值得我去記憶,沒有什麼值得我去留戀。”13歲那年,張國榮去英國讀書。第一次離開從小生長的香港,他後來説當時“一點傷感也沒有”。對送行的家人揮了一次手,就頭也不回地走上舷梯——阿飛離開生母時也沒有回頭。
阿飛在這個世上是抽離的,顯得很無情,卻又孩子般的無辜,正是這樣的神氣讓女人自願飛蛾撲火,他犯了什麼錯,也沒有人忍心苛責他。
“這種事越早知道越好,哭得是你又不是我,我早就沒事了。”這個世界上誰沒有誰都可以活下去,蘇麗珍終於釋懷了。仍舊泥足深陷的是露露,她瘋狂地滿世界找阿飛的時候,蘇麗珍對她這樣説。
阿飛對露露又是另一種誘惑。他看得出她是個性感舞女,所以他用身體接觸來刺激她,使她愛上他的狂暴不羈。在換衣間裏,他正在教訓一個男人,就碰上了她。她拿了那個男人扔下的阿飛養母的耳環。他從她的首飾盒中拿走,又送給她,只有一隻——他用另一隻耳環的誘惑帶她回家。
露露喜歡在人家房裏走來走去。她看到他一個人住得比她一家人還要大的房子,一邊驚嘆一邊參觀,一個心無城府喜怒全形於色的女人。她説,“你以為送我一對廉價的破耳環就可以為所欲為了?我不是那種貪慕虛榮的女人啊。”
她是什麼樣的女人他一眼就能洞穿,她的辯解在他面前應該是好笑的。似乎沒有哪個女人能夠逃脫,他們上床之後,露露説,“你一定要打電話來。”
對於所發生的事情他根本不在乎,躺在床上不動聲色地説,“號碼可以丟,人也可以丟嘛。”
面對她的無理取鬧,他用非常冷硬、霸道的口氣説,“別再跟我説這種話。”
“你有種,你有本事,我服了你了。”她不得不服,是屈服。後來她給他擦地,她怕他。
當他跟養母鬧翻之後,露露説,“我養你啊。”
阿飛説,“那我不成了吃軟飯的。”
“我們開心就行了。”
他説去看電影,然而她剛走出門外,他就砰地關上了門。
他厭惡吃軟飯的男人,因為他厭恨那些傍著他養母的“小白臉”。他是從小看慣了這種男人的嘴臉的。
其實他未必不愛他的養母,只是故意氣她,用這種叛逆、墮落來反抗她的“戀子情結”。他教訓養母的男人,“你是説她倒貼了?”他不允許任何男人侮辱、欺騙養母——他用自己的方式解決。
阿飛給自己這種墮落的生活方式找了一個藉口——為了尋找他所謂的“親生母親”。
懦弱的人,唯有靠藉口來生存。
他跟養母的一段對白很經典——
養母:什麼人説他騙我錢了?
阿飛:還要人説?他不是為了你的錢還會和你在一起?人家什麼年紀?你什麼年紀?你不年輕了。
養母:對呀,他是為了錢才和我在一起,但他令我開心呀。我養你這麼大了,我錢還用得少嗎?你可有令我開心過?
阿飛:那你有令我開心過嗎?既然這樣,大家一起不要開心好了。
養母一直希望阿飛留在自己身邊,她要保護他,這其中也不乏佔有的成分。她寧願他恨她,用恨來記住她,也不放手,不告訴他生母是誰。阿飛的生母與養母都在歲月的磨礪中把愛轉換為恨,或者説是報復,這種報復引發了阿飛的反報復。他跟養母之間仿佛兩股力量,你不放過我,我也不放過你,咱們就死磕到底。
養母:這次走了我是不會回來的了,如果你喜歡,跟我一道去吧。假如你不願意,我也不會勉強。
阿飛:今時今日你當然不會勉強我了,你自己要走嘛。別妄想了,你要我對了你這麼多年,現在若無其事説走就走?我不會讓你走的。
養母:你嚇唬我?好哇,我根本不想走,再過兩年我老了,那是説你養我了?你有什麼本事養我?
阿飛:我不管了,養不了的話就大家摟在一塊死好了,你一直希望這樣呀!
養母:你真有出息。這麼多年來你一直和我作對,為什麼不可以對我好一點?
阿飛:你想我對你好就不該早説穿我不是你親生的,你不説一切都好了,你偏偏説一點留一點。我只想知道誰是我的親生父母,為什麼你不能告訴我?你知不知道你給了我一個藉口恨你?
養母:你有本事自己找去呀!菲律賓地方又不大,你自己為什麼不去找?你不敢去是吧?你是怕萬一發現親生母親不是什麼千金小姐,不是什麼名門望族,可能還不如我呢!
阿飛:這不關你的事。總之你一天不告訴我,我一天不心息。別人告訴我我不會那麼痛快,我一定要你親口説,除非你死了,那麼大家也就安樂了。
養母:這幾年來你一直放縱自己,把責任推到我身上,你要報復嘛。好,我現在告訴你,你親娘是誰,我受夠了,你以前做人總是用這個藉口,你以後再不可以用這個藉口了。你想飛呀?好,你飛呀!
這段話把雙方的狠勁都發揮的很徹底。養母終於敗下陣來,她把他生母的地址告訴了他。
“説了那麼久,怎麼也得去一次。”這是他的心結,他踏上了去見親生母親的路。生母應該是個貴婦。她不出來見他。張國榮笑言時至今日,母親到他家玩也還客氣到會問,“可不可以用一下你的洗手間啊?”冰冷的感情,而阿飛的生母是連這種客氣也沒有了的決絕。
“我終於來到親生母親的家了,但是她不肯見我,傭人説她已經不住這裡了。”他一個人走在那條兩邊長滿棕櫚樹的寬闊馬路上,大步流星。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有一個負氣的、決絕的背影,獨白:“當我離開這房子的時候,我知道身後有一雙眼睛盯著我,但我是一定不會回頭的。我只不過想見見她,看看她的樣子,既然她不給我機會,我也一定不會給她機會。”這聲音很穩、很靜,鎮定中卻又帶著切齒的狠勁。然而,他的內心是略略有些無奈的,他頭也不回地走在那條路上,其實心在慢慢崩潰。張國榮其實也是剛烈的人,1989年告別演唱會上,他留著眼淚,一字一句地説:“如今退去,不闖出個名堂不算完。”對舞臺的戀戀不捨和想在最好的時刻離場的心願,使他最後決絕地離開,那時他的眼神是幾乎像此時的阿飛一樣帶著點狠勁的。
阿飛喝得爛醉如泥,被妓女掏腰包。劉德華收留了他。
阿飛説,“我不喜歡工作。”過於自我的人總是這麼直接乾脆,他們的話時常讓人目瞪口呆。“一個地方呆久了會膩的,所以我想轉轉。”
務實的劉德華不會呆住,他想得很清楚,直截了當地説,“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樣吃飽了撐的閒著沒事幹,我得工作。”
張國榮又説起了他那個沒有腳的鳥的故事。
劉德華説,“聽過,沒有腳的那種嘛。你這些話哄哄女孩子可以。你像鳥嗎?你哪一點像鳥?你不過是我在唐人街撿回來的酒鬼而已。像鳥!你會飛的話就不會呆在這裡了。飛呀!有本事你飛給我看看?”
這種不在一條弦上的對話讓人不由發笑。劉德華可不是那些一哄情緒就上來的小女孩。一個秀才一個兵,都是一樣的滑稽。他們彼此都説記性不好,都不記得對方了。其實都依稀有些印象的,然而認不認識都不重要。
在火車上,阿飛説,“該記住的我永遠不會忘。”他記住了那一分鐘。
以阿飛的“爛泥”狀態是不可能自殺的,但活下去也是不可以——此種人從來不管他人死活,只顧一己之想,用一個謊言來欺騙別人甚至自己:我反正無所謂。其實卻很任性,時時想控制局面,等到逐步發現自己並不能主宰一切的時候,又無法接受崩潰的事實——當謊言揭穿,他就失去了活著的藉口,所以導演給他安排了一個被黑社會槍殺的結局。在他臨死的時候,他終於明白那只無腳鳥從來就沒飛過。“以前我以為有一種鳥一開始就會飛,飛到死亡的那一天才落地。其實它什麼地方也沒去過,那鳥一開始就已經死了。”
“看過了就不神秘了。”劉嘉玲扮演的露露失魂落魄地穿行在阿飛養母的房裏——她在這裡尋找他的氣味——一邊為自己辯解,“我是不是很傻?”
“不是啊,我年輕的時候也這樣。”養母安詳地説,她理解她。
劉嘉玲還在瘋狂地尋找,張曼玉已經沉靜下來。
最後一個鏡頭,梁朝偉以小流氓的形象出現:修指甲,裝錢煙,疊手帕,梳那縷頭髮——又是一個阿飛。
山的那邊也許一無所有,但還是想去看看。至少四月十六號下午三點前的一分鐘他們都記住了,並且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張國榮身上有一種屬於過去的幽怨和屬於現代的任性,這種特性恰好契合了六十年代的慵懶、頹廢、揮霍和迷失。阿飛的迷失暗合了整整一代人無根漂泊的迷茫心情,他決絕地走出棕櫚叢林的背影浸透著倔強的悲哀和命運加諸的無奈。張國榮的表演是流動的、紛繁的,他深入人物內心,並將自己的血肉融入其中,他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個表情都含有阿飛處於各種關係裏的潛意識因素,他的動作是循著內在邏輯連續進行,而不是在某個場景只説出某句臺詞。
《阿飛正傳》的成功令王家衛一夜成名,也令張國榮榮獲影帝稱號。《阿飛正傳》在香港電影第十屆金像獎中獲得五個大獎:最佳影片獎、最佳導演獎、最佳男主角、最佳攝影獎、最佳美術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