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來得及之前,在我坐的飛機還沒墜落之前,我想說明一下有關我的名字。譚德(tender)布蘭森。嚴格來說,這不是我的名字,說是階級會比較貼近。就像生活在其他文化中的人會給自己的小孩取名路騰(Lieutenant)史密斯或是畢夏普(Bishop)瓊斯是一樣的意思。或是像高佛諾(Governor)布朗、達克特(Doctor)摩爾、或是謝里夫(Sheriff)皮特森之類的。
教義派文化中只存在姓氏,丈夫的姓氏會直接成為家族的名字。姓氏只是為了劃分財產的所有權,姓氏就像是貼在持有物上的標簽。
我的家族名是布蘭森。
我的階級是譚德布蘭森,屬于最低的階級。
忘記是在什麼時候,調查員曾經問過我這些事情。對于被送到外面世界效勞的兒子及女兒們來說,姓氏不會成為一種推薦函或是絆腳石嗎?
在集體自殺發生後,人們對教義派就抱有厭惡的偏見,就像哥哥亞當對外面世界所抱有的感覺一樣。
哥哥說過,在外面,人們就像野獸一樣不負責任,會與站在路上的陌生人進行姦淫行為。
最近,人們會問我,特定的姓氏是不是可以帶來財富?是不是有可以輕易地得到勞動契約的姓氏?
會這樣問的人們,大部分都會接著下一個疑問。教義派信徒中是不是有父親會為了增加現金收入而讓自己的女兒懷孕?不被允許結婚的教義派信徒的小孩──也就是指我,是不是有被閹割?教義派的男子──也就是指我,會不會自慰?是跟農場里的家畜做嗎?還是會互相做?
也就是說,
總而言之──
第一次見面的人會當面詢問我是不是處男?
我不知道。我忘了。也就是說,不管哪件事情都跟你沒關係吧?
提醒一下,哥哥亞當布蘭森雖然只比我年長三分三十秒,但是根據教義派的基準,這跟不管相差幾歲都是一樣的。
在教義派的教義中,並不承認第二胎的存在。
不管是哪個家族,第一個出生的男子都會被取名為亞當,而繼承我們在教會區內的土地的就是亞當布蘭森。
在亞當以後出生的男子全部都會被叫作譚德。在布蘭森家,我的雙親送到外頭世界做為勞動者或傳教士的譚德布蘭森少說也有八名,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名。
女兒則是從長女到末女全部都被取名為比蒂。
譚德是侍奉者。
比蒂是服從者。
想必這兩者都是俗稱,應該是將傳統的冗長名字縮減之後的昵稱,我並不知道原本是叫什麼。
我所知道的是,當教會的長老從比蒂布蘭森中選出一人做為其他家族中亞當的配偶後,新娘的名字,嚴格來說應該是階級,就會變成歐莎。
例如說,如果比蒂布蘭森與亞當馬克斯頓結婚的話,就會變成歐莎馬克斯頓。
雖然那個亞當馬克斯頓的雙親也是叫亞當及歐莎馬克斯頓,不過那是那一對新婚夫婦還沒生小孩之前的事情。如果有了孫子,老夫婦都會被稱作埃達(年長的)馬克斯頓。
一胎接著一胎地生著小孩的女埃達馬克斯頓,多半在長男有了第一個孩子的時候就會過世。
教會的長老們大部分都是男的。如果是個夠機靈的男人,三十五歲就可以成為教會的長老。
也不是什麼復雜的事情。
與雙親與祖父母及曾祖父母、叔伯與姨姑還有侄甥,每個人都有各自名字的外頭世界比起來,這是很單純的。
在教義派中,只要聽到名字,誰都就可以知道對方是屬于哪里的人。譚德或比蒂、亞當或歐莎、或者是埃達,名字決定了那個人的人生。
人們都會問我,因為有個只早了三分半出生的哥哥,就被剝奪了獲得財產及成家的權利,不會覺得憤慨嗎?面對那樣的質問,我學會了用YES來回答,因為那就是外頭世界的人們所期望的答案。不過,其實不是這樣的,我從來沒有感到憤慨過。
那就像是對因為與生俱來的長指頭而成為小提琴家的事情感到憤慨是一樣的。
那就像是去期望雙親更高、更瘦、更強壯、感情更好是一樣的意思。過去已經有太多不管怎麼不甘心也是無可奈何的小事情了。
亞當先出生是不可動搖的事實,而且亞當搞不好很羨慕走出共同體而知道外頭世界的我。就在我準備收拾行囊的時候,亞當與連臉都沒有見過的比蒂葛里森結婚了。
教會的長老會為了不要讓外頭世界所說的「堂表兄弟姊妹」結婚,管理著記錄了哪個家族的哪個比蒂與哪個亞當結婚的復雜家譜。每個世代,當亞當們到了十七歲的時候,長老們就會頭碰著頭開會,給每個亞當分配血緣關係最遠的妻子。每個世代都會有一次結婚潮。信徒共同體中少說也有四十個家族,每個世代都會有一次幾乎所有家族都會參與的小小婚禮與婚宴。對譚德與比蒂們來說,結婚季只是站在遠處觀看的東西。
比蒂們會夢想著自己就是那場婚宴的女主角。
但是譚德們則是沒有夢想過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