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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千山萬水 回頭上岸(1)

時間:2013-01-05 10:04   來源:中國臺灣網

  1949年的6月,因為到處都是抓兵的,我跑到家里後園的樹林里躲了起來。

  可不一會兒抓丁的闖了進來,先是四外搜了一遍沒有找到,便找我母親讓她說出我藏在哪兒了。

  我母親怎麼也不說,他們急了,一把搶過母親懷里才三個月大的我的妹妹,說是要把她給摔死,讓我母親趕快把我交出來,看見實在躲不過去我主動從樹林里鑽了出來,這樣他們才放了我母親和妹妹,帶上我走了,那一年我17歲,我母親38歲,父親41歲。

  由于我被帶走時,父親也因為怕抓兵在外面躲著,所以,我跟父親沒有再見上一面。

  當時國軍都在鳳凰山一帶集結,因為我中間開了幾次小差都被他們發現了,所以,這次被抓回去先是被打個半死,後來又讓我給他們挑子彈。

  那會兒我還沒有槍高,根本不可能參加作戰,讓我挑子彈我就半道上給他們扔了兩箱,這會兒他們不敢小看我了,天天派人跟著我。

  丟了子彈後,班長一生氣說我故意搗亂,要槍斃我,可一個姓周的排長說,“算了,他還是個孩子,就饒了他這一次吧。”就這樣我才逃過了這一劫。

  這之後我們就全撤到了臺灣,在臺灣待了5天後,又開拔到香港,走到半路上,船在海上發生了故障,那是一條整整載了5000多人的大船,當時是從中間斷開了,死了很多了。

  後來我們這些僥幸活下來的便換乘小船直接開到了海南島江河市,那是1949年8月。

  當時的海南島到處是一片荒涼,因為打仗,老百姓也無心種地,因此,我們吃的穿的都成了問題。

  沒有辦法我們這些當兵的就到處挖野菜,摘野果子充饑,有的時候還跑到老百姓的地里偷地瓜葉煮著吃。我那會兒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整天就是感覺餓,因為總吃不飽肚子,所以連槍也拖不動。

  沒有鞋穿就割來草藤自己編草鞋,衣服也是東拼西湊勉強遮住身體。

  因為當時大勢已去,所以駐扎在海南島的這些兵個個都無心戀戰,到1950年,再也守不下去,便全部撤到了臺灣。

  那個時候我是深深體會到什麼叫做兵敗如山倒。

  到了臺灣以後我們又是整編又是訓練,一時搞得特別緊張和勞累,我當時就想逃走,可在臺灣舉目無親,就是逃得出來我又能到哪兒去安身呢?

  考慮再三,我下決心要考憲兵。那會兒憲兵比起我們這些普通步兵來要優越的多,至少除了長官沒有人敢去打憲兵的。

  可真要考起來難度也特別大,因為我從小沒有讀過一天書,幾乎是目不識丁地就當了兵。我那會兒已經有些懂事,明白要改變自己的命運只有靠我自己的努力。

  我開始用功地讀書,從最低的水平學起,那時我們這些普通士兵根本沒有條件進學校讀書,只得一點一滴地靠自學。

  那會兒班里那些當兵的都說我傻,笑我一個大字不識的,竟異想天開地想考什麼憲兵。他們越這樣說,我就越不服氣,現在想想就是因為我當時年齡特別小,頭腦也很單純,一心一意想通過讀書來為自己找個前程。

  就這樣我堅持讀了三年書,在21歲那年終于考上了憲兵,被調到憲兵外事組做事情,從此,命運也有了轉機。

  當了憲兵以後,生活漸漸好起來,我個子也長高了,人也漸斬成熟起來,那時由于我人長得比較高挑,歲數也小,我參加了憲兵籃球隊,經常在各地參加籃球賽,也算是一個比較出眾的人物。

  而我的愛情便降臨在籃球場上。

  那是我28歲的時候,有一個姓郭的16歲的國中女生,成了籃球場上我最忠實的崇拜者。

  那會兒每逢有我參加的籃球比賽,她必定會出現在觀眾席上,為我吶喊助威,而當我們隊勝利時,她會飛奔著將一瓶汽水送到我手上,然後輕盈地跑開,將一串串活潑的笑聲留給我。

  我當時雖然已經過了情竇初開的年齡,可一顆心被愛情擊中還是第一次。

  這位祖籍是福建客家的郭小姐是家里的獨生女,聽說她非我不嫁,她母親是堅決不同意。那會兒為了我,郭小姐跟母親差點鬧翻了。

  她母親說:“他一個外省佬(臺灣人把大陸人稱做外省佬),要錢沒錢,要地位沒地位,你嫁給他還不要一輩子吃苦受窮。”

  也許是初戀,郭小姐在我們之間嫁與娶的這個問題上表現得相當堅決,我當時特別地感動。

  後來,她母親覺著實在拗不過女兒,只好要我給她6000新臺幣的聘禮,她才肯把女兒嫁給我。

  可我當時做憲兵每個月只有280元新臺幣的津貼,無論如何一下子拿也不出那麼多錢來。

  即便是這樣,郭小姐的母親也一會兒一個主意地刁難我,她打心眼里不喜歡我這個大陸來的窮當兵的。

  為了郭小姐對我的一片情意,我橫下一條心到處借錢湊錢,好歹弄到了6000新臺幣。

  可帶著錢來到郭小姐家,她母親又想反悔,她大概沒有想到我會真的湊起這麼多錢,而且是在很短的時間里。

  我那時也年輕,背井離鄉與家里失去了聯係的我,對獨身一人的生活也產生了深深地厭倦,並且,在顛沛流離中有這樣一個女孩深深地愛著我,我覺得自己別無選擇。

  屢次受郭小姐母親的非難,我對她對我的偏見也產生了不滿,那天,我把6000新臺幣往她面前一放,沉著地對她說:“你要的錢我全給你帶來了,現在你收下,我可以等到你女兒18歲跟她正式注冊結婚,要是你反悔的話,你女兒如果選擇跟我私奔,你只會落得人財兩空,這可就怪不得我了。”

  就這樣我幾乎是在抗爭中贏得了我的愛情。

  我30歲、她18歲的時候,我們在臺灣正式注冊結婚,年輕純潔的郭小姐成了我的太太。

  那時,她國中畢業,在臺北公共汽車管理局找到了工作,每個月賺1200元新臺幣,我為了娶她借的錢,也都是她工作以後用薪水幫我還的。

  那個時候,我們生活很清苦,可因為彼此愛得很深,我們的婚姻從一開始便是和諧而幸福的。這在當時大陸去臺灣的老兵當中都是比較少見的。

  我在憲兵部隊待了9年,便再也幹不下去了,收入太少,我又娶了太太,根本養不了家,更不用說將來養孩子了。

  可我們那時轉行也不太好轉,走向社會自謀職業沒有一技之長,也站不住腳,反而會越混越慘。

  思來想去我覺得我要為太太負責,為家庭負責,一定要選擇一個比較有保障的職業來完成我的轉行。

  這時正好臺北的警察局在招考新人,我當時就想試試,可書本已經扔下那麼多年了,更何況我原來的底子就薄,可是我想這也許是我最後一個機會,我不想放棄。

  我拿出當年考憲兵的勁頭,沒白沒黑地讀起書來,常常是讀著讀著就睡著了,惹得太太心疼地說我:“算了,貴存,這警察我們不考了,我不願意看著你這樣吃苦。”

  太太越這樣心疼我,我就越要一心地考上,我一直沒有忘記自己當年對岳母的承諾,我不會讓太太跟著我吃苦受窮。

  那一段時間我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天天讀書讀到深夜,甚至通宵不睡。

  放榜的那天,我哪里也沒敢去,覺得根本沒有希望考上的我心情鬱悶地在家里睡覺,可是,電話響了,一個同事在報紙上警察局的公告欄里看到了我的名字,並且說,我考的成績還在中等以上。

  接著太太的電話也打過來,在祝賀我考上警察的同時,我聽得出她高興地流了淚。

  那是1962年,我31歲。

  在警察學校培訓了半年,我分到了臺北刑警大隊,後來還擔任了組長。從那時起,我這個在臺灣的“外省佬”,總算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收入也有了保障。

  結婚兩年後,我有了大女兒,後來二女兒、三女兒和兒子陸續出生,讓我備感家庭的負擔和責任,這以後的十幾年便是在撫養、培育孩子,努力工作養家糊口中過來的。

  那時,我自己結婚成家,有了孩子,深深體會為人父母的艱辛,等緊張的生活稍微有了緩解,我便開始想念在大陸的雙親。

  我當時是家里的長子,我走的時候,家里還有三個弟弟、五個妹妹,我們是一個大家庭,靠父親常年出海捕魚為生。

  想到我17歲剛剛成人能為家里分擔一些艱難的時候,便被帶走,一去就是十幾年,我心里就有說不出的難受。

  我太太雖然是土生土長的臺灣人,可她非常理解我的心情,常常安慰我說,只要好好活著,以後總有回家看看的機會。

  我因為從小沒有機會讀書,所以,一定要培養自己的孩子讀大學。因此,我的三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全部是讀到大學畢業。

  二女兒考大學那年臨場發揮失常,沒有考上,第二年我又拿出60萬新臺幣讓她復讀,終于考上了大學。

  現在三個女兒都已結婚成家,三女兒還生了一對龍鳳雙胞胎,可愛極了。

  兒子服完兵役後,到了遠東航空公司工作,現在也有了女朋友。

  我在臺灣40年中,生活一天天好起來,兒女們也都長大成人,可我就是安不下心來,總想著要在有生之年再回老家。

  1981年,我的一個幹妹妹嫁到了新加坡,我試著把信捎到了她那兒,再讓她從新加坡寄回我的老家。

  終于,我們就這樣聯係上了。

  不久,幹妹妹又從新加坡把家里給我的信和照片轉到了臺灣。

  我看到了離別幾十年的母親、父親和弟弟妹妹的照片,記得那天我拿著那封信獨自一人哭了很久,一種棄兒終于找到了家門的委屈讓我既高興又難過。

  我馬上給幹妹妹寄了200美金讓她轉寄給我母親,希望她和父親好好保重身體,等我回家來看他們。

  由于當時我還沒有退休,而且兩岸關係也一直沒有緩解,我雖然知道家里的消息,可仍是與親人只能相望不能相聚。

  轉眼我也是50歲的人了,從17歲離開家鄉,年過半百而沒有在雙親面前盡一天孝,讓我這個為人子的愧對列祖列宗。可這種命運又豈是我自己能夠選擇的。

  風,從海邊帶著輕輕的嘆息吹過來,使他的敘說顯得格外沉重。 

  我給薛貴存老人倒了一杯水,他端起茶杯聲音有些嘶啞地說:“這是我們家鄉的水呀,在臺灣幾十年,這水的甜味我從來沒有忘記過。”

編輯: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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