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5月13日報道了山西大同一起冤案,一位民營企業家被公安局經偵支隊長勒索不成,被捏造罪名羈押,在法院宣判無罪的情況下,連續被羈押941天,將近三年。所擁有的2000多萬資產,也被非法賤賣。而這位冤案的制造者,卻憑借這個案件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高升局長。如果不是後來因為礦難的瞞報事件而被雙規,這起冤案不知道會沉冤到什麼時候。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企業家不答應勒索,僅僅是因為他拿不出人家要的那麼多錢(200萬)。
這個事件,絕非孤例,實際上反映了民營企業家生存狀態之一種:待宰和被宰的羔羊。我熟悉的幾位曾經做得風生水起的民營企業家,最近都表示要移民。原因是他們現在被人盯上了,留下來不走,或者被國企鯨吞,或者被有權勢背景的企業吃掉,或者一點點被權力部門蠶食。在一些較為發達地區的農村,農民除了計劃生育罰款,已經較少被基層政府騷擾了,但那些中小企業家可在大觸霉頭,相比起一般農民,他們是大魚,吃一條可以管好些年,所以,政府的管卡拿要,無日或無。
當然,民營企業並不只有這一種命運,有的時候,他們還很受優待。除了極個別內地落後地區,對于民營企業,採取豬還沒養肥就殺掉的蠢辦法之外,在GDP和政府公司化的導向下,一般來說,招商引資都是各個地方的首要任務。為了把資金引進來,地方政府可以做出各種各樣的優惠姿態,甚至不惜違反國家的法令。土地可以白給,稅收可以減免,污染可以不問,只要你來投資。在這樣的優惠下,民營企業肯定是很得意的,它們跟其他進入的資本一樣,佔盡了地方的便宜,這個便宜甚至要當地的百姓,付出環境惡化的代價。有的地方,竟然出現了很多癌症村。
然而,民營企業家與地方政府的蜜月,不見得能夠長久維持。一旦這個地方發展起來了,特別是某項產業,當地有權勢者及其家人親戚也在做這一行的時候,鯨吞就開始出現了。企業家在發展的時候,得到的優惠是不合法的,因此他們在被鯨吞之際,所遭遇的非法待遇,也一樣投訴無門。即使不遭遇鯨吞,也會遭到權力部門和個人無休止的勒索,一點一點把你逼向絕境。只要沒有山窮水盡,企業家總會想辦法熬過去,這些權力部門和個人也看準了這一點,反正你有產業,你拖家帶口,我勒你的脖子,只要不一下子勒死,你大抵不敢反抗。實在沒辦法了,就慢慢抽出資金,及時逃走,找另外一些尚未開發的地區,還在給優惠的地區發展。如果逃不走,就可能像大同這位仁兄一樣,家破人亡。
民營企業家還有第三種命運。他們中的有些人本身就是有背景的,或者在經營過程中,跟一些中央和地方的官員,結下了良好的關係。這種狀況,小的有地頭蛇式的企業,完全是草根,但由于在當地起家,跟地方官員和勢力,有千絲萬縷的聯係,地位也相當穩固。大的則入籍海外,成為外籍華人或者港澳人士,他們的投資,就成了三資企業,享有特別的優惠不說,還因國家擔心國際聲譽的緣故,受到特別的保護。但是,一旦這些人的靠山倒了,關係變了,也會遭遇麻煩,有時甚至是很大的麻煩。有的即使做得很大,也一樣會被更大的黑惡勢力看上,招致鯨吞,比如前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嘉利來大坑事件就是如此。去年,一直跟當地有著良好關係的電動自行車企業,也因國企看上了這個產業,利用關係在制定國家標準之時,加以全面封殺。
如果不能盡快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話,那麼法制的環境,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民營企業的這三種中國式遭遇,無一不是非法制環境的產物。在人治的條件下,官可以給你超常的優惠,也可以養肥了就殺。即使有靠山也靠不住,因為靠山也不知什麼時候就倒了。在這個過程中,民營企業家由于跟官方過于密切的結合,實際上墜入最為人詬病的官商勾結泥淖,惹了一身污穢,自己的名聲還臭了。日後遭受冤屈,即使媒體曝光了,民眾的反響也不會很大。使得權勢者殺肥,更加肆無忌憚。不消說,再這樣下去,中國的民營經濟,注定是死路一條。在整體上司法失效的環境里,民營企業即使還能生存,也相繼變質,走到國計民生的反面。不是投機,熱炒某一行業,然後把這個行業毀掉,就是競相投資那些短平快的高污染行業,以期求得快速的回報,然後早點脫身,移民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