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武術隊教練雖然對我刮目相看,並口頭上邀請我到北京隨國家隊受訓,但內地制度復雜,尤其涉及國家資助的體育團隊,審批更為嚴格,必先經上級領導批文才能成事。
回國後,我暫住在廣州舅父的家約兩個多月,苦候北京體委的回復,媽媽則一邊努力為我說情,發動軟功向北京隊的教練們遊說:“一個十六歲少年,山長水遠只身由美國返到大陸,難道要他失望,空手而回?”最終成功獲北京方面破例取錄,並將我歸入隊中業余體校的一分子。
那時候祖國還未實施改革開放,一個十六歲美籍少年不諳國語,加上從小接受西方教育,有如“人在異鄉”,文化上必然有很大差異,幾經努力才能適應下來。
雖然破例入隊,但業余運動員身份的我,卻不能在學校留宿,為了節省開支,惟有在較偏遠的地方落腳。每天天未亮清晨五點起床,然後轉乘三次公交車,熬一個半小時車程才回到學校受訓。上完早課,是隊友們的午飯和午睡時間,而我則必須乘車返回賓館,待吃過晚飯之後,又再返回學校上晚課。
每天來來回回耗在四趟車程上,就已經大半天時間。冬天穿上厚棉襖、口戴防風沙面罩,日日風塵仆仆,最狼狽莫過于要與大夥兒爭上公交車,講禮貌、講禮讓永遠撲個空,後來我也學懂了一招“當仁不讓”,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又拉又扯”才能擠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