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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經理人“生存法則”之二:看淡權力

時間:2013-07-29 13:55   來源:中國臺灣網

  經常有職業經理人來跟我抱怨:“和創始人簽好合約,擁有人事權、財務權,而且財務審批額度有1000萬,但是最後連100萬的權力都沒有。”

  中國民營企業和外企有很大的不同,有個不成文的規則:董事長就是CEO。他們把CEO的頭銜給了你,但實際上公司的管理還是集權的,最後的決定權還是掌握在董事長的手中。而外企的管理機制是分權式,真正做到了各司其職。

  所以中國民營企業進行審批的時候還有一項最終審批權,那一定是在你的老板——公司創始人手里。

  外企和中國民營企業的差異性,讓我對“權力”二字有了新的認識。剛進入盛大的時候,陳天橋說要與我做細致的分工,我說:“不用,我是來輔佐你的,不是來跟你分江山的。你不做的事情我都做。這是我的簡單哲學。”我相信陳天橋也一定有不想做、不能做和做不了的事情,而我的權力就是去做這些事情,並且把這些事都做好。

  很多職業經理人在民營企業的失敗就是因為太過看重權力。

  你要告訴你的老板:“我不是來和你爭權力的。”那些向我抱怨的職業經理人,你們對中國的民營企業太不了解。

  因為在民營企業,公司永遠不可能變成你的。所以要向老板表明自己對權力沒有興趣的態度,這對于建立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之間的信任十分重要。

  作為職業經理人,要想獲得成功就應該看淡權力,甚至放棄權力。 

編輯:馬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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