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身穿著一身灰色的亞麻長制服,頭上戴著黑氈帽,上衣寬松,袖口寬大,腰部圍著鹿皮,左腰挂著斧頭,後背上挎著獵刀,躲在一塊大石之後。
他看起來像是一個老獵人。盡管這種衣服在雨天和潮濕的叢林中穿起來很難受,但是它適宜嚴寒的天氣和隱蔽自己。這種冷色調、暗棕色和暗綠色的結合,就與旁邊的地形和山包、樹木、苔蘚差不多,半天爬著不動,能像變色龍一樣,與周圍環境融合無間,很難被敵人發現。如果太冷的話,還可以把手套和子彈帶挪到胸前,抵擋寒風。
過不了多時,墨菲眼前出現了一個愚蠢而高傲英國步兵,他用“肯塔基”步槍瞄準了那個步兵。
又是一只大蝦。
這些自以為是的英國步兵,身穿鮮艷的赭紅色制服,交叉胸前的白色皮帶,這豈不是最佳的瞄準目標。
這是狙擊戰,可不是面對面的決鬥!
啪!
英國步兵倒下。
已經是109還是110個了!
排名一直保持領先地位。
墨菲神出鬼沒,射殺了英軍中軍官,英國人們卻連敵人的方位都看不出來。
“摩根步槍團”成了美軍中英雄團,而墨菲,則是英雄中的英雄。
“墨菲!”戰友威斯爾對著他打出了一個頂呱呱的手勢。
便在這時候,前方又有了異動。
“注意!”墨菲小聲道。
“這回這個是我的了!”威斯爾對著墨菲一笑,小心的瞄準了前方有動靜之處。
“啪!”一聲槍響。
“啊!”墨菲左側十幾碼處,威斯爾發出一聲慘叫。
墨菲回頭,看見威斯爾正作瞄準狀,睜著一只眼,閉著一只眼,他顯然是在瞄準對方時,反而先被對手搶先射殺的。
墨菲心頭突地一跳。
又是一聲槍響。
躲在樹上的一名“摩根步槍團”戰士跌落下來,他同樣保持著狙擊之狀,睜著一只眼,閉著一只眼,卻來不及發射子彈。
“難道……”墨菲忽然感到跟前一陣黑暗,師傅那張面孔突然顯現,對他說,“我們總有一天會在戰場上相遇……”
弗格森來了?
墨菲不敢動彈,他只能通過岩石上一個微小的孔洞,往外觀察,而身體,卻如刺漎一樣,死死的卷曲著。
他的心抽得厲害,前所未有的恐懼之冰,裹住了他高超的技術和頑強的鬥志。
他感到自己快要跨下去了。
兩天兩夜之後,戰友們才將他和其他戰友的屍體拖回了部隊。
墨菲只是喃喃的說著幾句話:“弗格森,是弗格森!”
英雄墨菲怎麼會變成了這個樣子?
摩根上校大怒,狠狠的打了墨菲幾個耳光,墨菲還是難以從恐懼之夢中驚醒,他感到自己不再是戰場之王,而第一次成了敵人的靶子。更狡猾更危險的對手,就在眼前。他卻看不見。
在打掃戰場的時候,士兵們發現了一棵大樹上,畫著一個難看的標志:像鳥像劍像弩。不知這是什麼?
墨菲看到這標志時,雙手卻情不自禁的抖動起來。
他現在覺得,這幾年來,自己最害怕的,還是師傅,不管是怕他殺了自己,還是怕自己殺了他。他就是怕。
“這是什麼!”摩根上校指著墨菲的手,又指著那難看的標志,突然暴跳如雷:“你快給我說清楚,為什麼你的手上,會有這個標志,這是英國佬留下的標志,為什麼你的手上會有這樣的刺青!”
“不……不……”墨菲痛苦的抱著頭,眼淚汪汪,臉和聲音都變形了。
兩天之後,美軍高級軍官又倒下了兩名。是兩個,不是三個。這已經算是最近比較好的消息之一了。
弗格森率領著他的特別部隊,在戰場上宛如一個個奪命幽靈,他們準確快速的射擊術和鬼神莫測的行蹤,叫整個美軍都感到極大的震撼和恐慌。
弗格森出現的地方,就意味著美軍戰士的死亡。
連鼎鼎大名的“摩根步槍團”都不是他們的對手,通常雙方的兩名狙擊手對決時,他們能夠在“摩根步槍團”戰士們換子彈前,率先狙殺對方。這樣強大的狙擊術和先進的槍械令美軍們陷入了地獄般的困境。
墨菲根本不能出戰。
摩根上校要親自調查他和弗格森的關係。
整天都有兩個戰士緊盯著墨菲,墨菲身心都遭罪,生不如死。
摩根上校每天要發一百次脾氣,其中有九十次是對墨菲發的,他心煩透頂,既無法狙擊別人,又不想讓戰士們去白白送死。
“總司令——喬治華盛頓,要來親自指揮戰鬥!”
這個消息到來時,摩根上校才稍微好過一些,也更加小心謹慎,他的爆脾氣發作次數少了許多。
墨菲自己也有些激動。他從未見過傳說中的華盛頓。他想親眼看到這位領袖一眼。但摩根不讓。
華盛頓親自到前線,設計了一個巧妙的圈套,在賓西法尼亞州的日耳曼城附近,進行了一場格曼頓包圍戰。
弗格森被引到了那里去,落入了“摩根步槍團”的包圍圈。
“這回,我看弗格森還怎麼突圍!”摩根上校欣慰的叼起了煙,對墨菲笑道。
“快讓我走!”聽到這個消息,墨菲不禁大驚,“你們不是弗格森的對手!快帶我去!”
墨菲不由分說,一拳擊倒了摩根上校,又將兩名士兵打倒在地,然後提著槍就衝出了軍營。
路上,他看到的是自己隊友的屍體,卻沒有看到任何英軍的屍體。他清楚的明白,弗格森已經發明出了新型步槍,利用這種新型步槍後膛裝彈的結構優勢,他們可以全部臥倒射擊,不會暴露目標。他們已經成功的突圍,而且憑借著弗格森的老謀深算,定能追蹤到華盛頓離開的方向,如果被他追上,華盛頓豈不是……
墨菲根本不敢想象,他像野狼一樣的,追著戰友的屍體和華盛頓的氣味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