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根本沒有注意到,在他身後125碼的地方,一雙冷酷森寒的眼睛,正通過步槍準星緊緊瞄準了自己的後腦。
身邊的戰士們警惕的看著四周,卻全然沒有發現這雙眼睛。它像一枚巫婆的水晶球,閃著妖異的鬼魅之色。
弗格森瞄準了喬治華盛頓。
準星與缺口合二為一。
弗格森輕緩的吐納,手指扣動了扳機。
華盛頓沒有回頭。
他始終沒有回頭。
弗格森清楚,現在只要自己輕輕扣動扳機,就能改變整個戰局。
歷史將會因此而改變。
華盛頓死了,美國人會失去整個精神信仰,潰不成軍。
——不要在敵人背後開槍,那是卑鄙的行為!
弗格森記得師父屢次告誡過自己。
至今,他還在嚴守著這個準則,那些戰場上每一位被他射殺的美軍,都是面對面被他的子彈貫穿腦袋或者眼窩的。
他還記得,自己也對墨菲這樣說過,那是在墨菲自背後偷襲自己卻沒有得手反而差點摔斷骨頭之後,他用腳踩著他的臉說的這番話。
他相信墨菲也會記得這句話。
墨菲!
他突然覺得墨菲就在身後。
與墨菲相處多年,訓練墨菲多年之後,他們之間就有某種心靈感應般的聯係。
他將槍口移開,一個滾身,往後看去,就在不到兩百碼的地方,他看見了墨菲。
墨菲果然一直在瞄準他的腦袋。
弗格森沒有射出那顆改變戰局的子彈。
墨菲也沒有向師傅背後開槍。
歷史偉人華盛頓四十五歲的生命還能繼續行駛在美國歷史上,就在于弗格森沒有開槍。
否則,這世界未必有美國。
世界將因此而和平,還是因此而混亂,誰也說不清楚。
當弗格森離去後,墨菲才虛脫的倒在地上。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未開一槍”。
為什麼弗格森沒有開那改變歷史的一槍,他是紳士嗎,顯然不是,歷史學家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這是為什麼呢?
除了墨菲和弗格森,沒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