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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仁堂苦渡難關,險里余生

時間:2013-01-08 08:31   來源:中國臺灣網

  三、同仁堂苦渡難關,險里余生

  1.宮廷依賴優質藥品,優質藥品也仰仗宮廷,形成相互依存局面

  同仁堂一貫堅持執行“揀選上等純地道藥材”的方針供奉宮藥,且隨要隨到,從無耽擱,故深得皇帝的信任。可以說,清室宮廷的醫療保健在很大程度上依賴著同仁堂供奉的優質藥品,與此同時,同仁堂藥的質量的“可靠性”也依賴皇室的支撐。經驗證明,宮廷高壓政策並不能解決問題,雙方必須互相支持,相互依存,才是雙贏長久之計。因此,同仁堂得以連續維持下來達300余年之久,宮廷也因此長期得到優質藥品的供應。

  宮內一貫傳取同仁堂藥品,表明了清宮對同仁堂的信任和青睞。

  道光十六年,為確保皇家大量用藥的周轉資金,同仁堂鋪東樂清安(樂平泉別號清安)、管事張大鏞奏請予借官銀,開始的批復是“礙難準行”。後來因考慮到會因此妨礙禦藥的及時供應,內務府對同仁堂經“詳加訪查”後,發現同仁堂確實“資金不足墊交”,“若不量為調劑,恐滋貽誤”。皇帝為保證禦藥的供應,令同仁堂由廣儲司銀庫暫領銀一千兩,兩季扣清。不過同仁堂還可以在“歸款後方準再行暫領”。此外,告示諸藥商不可“以官銀抵還私債,貽誤官差,致于坐辦”,嚴防“藐法之徒,無稽之輩,借栗私債,以致騷擾”雲雲。道光年間開始準許進奉禦藥按比例照市價計算,這種由皇上親自下令,支持保護私營中藥鋪的情況,在中國歷史上屬于極為罕見之特例。有時候清宮一次撥給同仁堂的經費,就夠同仁堂用上好幾年。

  道光十七年以後,皇廷多次恩準同仁堂調整藥價,允許“按市價核算”,使同仁堂避免受到內廷的種種幹預和拖累,保證同仁堂進奉禦藥的利潤。根據家叔樂松生的回憶,自光緒元年起,皇家連續拖欠了同仁堂一大筆債款:

  計自光緒元年起至一九一二年止,年例四季奏銷款,以及自光緒二十八年慈禧回鑾後起至一九一二年止,墊辦長春、儲秀、乾清三宮和頤和園藥價,除已領外,共欠領藥價實銀十八萬七千三百八十七兩五錢七分二厘和制錢二十三萬五千六百三十四吊二百文。

  皇家拖欠樂家墊款數額巨大,近乎20萬兩白銀,同仁堂理應停止供藥等待還款,但樂家考慮到皇廷多次恩準同仁堂調整藥價,以及皇上多次親自下令保護同仁堂權益,如果以停止供藥相威脅,在感情上似乎不夠仗義。于是樂家邀請各房以及親朋好友商議對策,結果大家都同意做出慷慨大度的姿態,明確地告訴皇帝,雖然皇室欠同仁堂的藥款數額巨大,但是皇恩更大,至此將藥款一筆勾銷,以報前日皇恩。不過同仁堂在社會上的幾樁欠款官司還要請皇室出面免去欠債,這使同仁堂從中受益更多。皇家不得不批準同仁堂擁有更大的特權,特許同仁堂突顯官商一體“紅頂商人”的身份,以其金字招牌的號召力操控中國藥業市場。

  這個“放長線”討價還價的交易策略很快得到皇上的認可。同仁堂和皇室的如此關係,不僅沒有使二者因此疏遠,反而更加緊密,經濟上的損失並不多,避免了“小不忍,亂大謀”的消極作用。

  2.京都同仁堂名聲遠揚,享譽海外

  同仁堂制作的多種良藥,不僅社會口碑廣為流傳,更屢屢見于書卷中。

  書籍刊載

  清朝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在楊靜亭所著的《都門匯纂》一書中寫道:“茲集所載字號皆係一二百年老鋪,貨真價實”,注明樂家老藥鋪“同仁堂在大柵欄路南”。

  在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李虹若所著的《朝市叢載》中提到同仁堂虎骨酒藥力出眾,在“前門外大柵欄路南”有售。

  史料記載

  更為典型的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也就是同仁堂創辦後的115年,太平洋中的琉球王國醫藥專家吳繼志為寫作醫著《質問本草》一書,收集了太平洋中的各種草藥160種,以圖片、標本以及實物的形式攜來中國,欲與中國各地草藥專家研討,其中北京同仁堂被列為研討對象名單前列。

  點名請教的有同仁堂的周之良、鄧履仁、吳美山。現存有此三人書面回答吳繼志的來問,原文如下:

  啟者:貴國所產草本、木本共五十品,紅、金二位相公帶到本堂請求校正。弟等較之,十有四品,《本草綱目》有之,二本堂有之,常係所見,故記其名可用等事,以便鑒見,如其制法見于《綱目》等書。余下草本不能相對。內二件有名不入藥,更問人詳焉。

  紅諱之誠

  金諱文和

  二位相公清鑒

  周之良

  京都同仁堂鄧履仁同具

  吳美山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二月上旬

  同仁堂活躍在國際藥業間這便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例證。

編輯: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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