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我逃走了。雖然逃走,心情卻沒有變好。所以,我決定去死。
那時,恰好有三個女人對我表現出特別的好感。其中一個是我寄宿的仙遊館老板娘的女兒。
每當我參加運動後身心疲憊地回到房間,飯也不吃就躺下時,那姑娘總會拿著便箋和鋼筆來敲我的門,說道:“不好意思,弟弟妹妹在樓下大吵大鬧,害得我都沒法專心寫信。”
說罷就在桌子旁坐下來,一寫就是一個多小時。我本來可以佯裝什麼都不知道,照舊躺著,可那姑娘的神情好像是希望我開口說點什麼。所以我又發揮了慣用的那種被動服務的精神。盡管我其實一句話也不想說,還是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強打精神,一邊抽煙一邊和她閒聊:
“聽說呀,有一種男人,用女人寄來的情書燒水洗澡。”
“哎呀,那可真討厭啊。你就是這種男人吧?”
“不,我嘛,倒是用過情書來熱牛奶喝。”
“真是了不起。那你就喝吧。”
我暗自忖度著:這人怎麼還不快點離開?寫什麼信啊,不是明擺著在撒謊嗎?其實不過是在那兒胡亂涂鴉罷了。
“把你寫的信給我瞧瞧!”
事實上我寧願死也不想看。誰知這樣一說,她竟連聲嚷嚷:“哎呀,真討厭,不能給你看。”我簡直看不下去她那副高興的樣子,真是倒胃口。于是我想打發她去做點事。
“有件事兒想拜托你,能不能去電車附近的藥店,幫我買點安眠藥呢?我太累了,卻睡不著。麻煩你了,至于錢……”
“行啊,錢好說。”
她高興地起身走了。讓女人們去辦事,她們絕不會垂頭喪氣,反而因為受到男人的囑托,倍感高興。
另一個女人,則是女子高等師范學校的文科學生,一個所謂的“同志”。由于參加地下運動的關係,我和她不管願意與否,每天都必須和她會面。碰頭會結束後,這個女人總跟在我後面,而且總是給我買各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