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子死了,我卻被救了回來。
或許因為我是一名高中生,再加上父親的名字多少具有一些所謂的新聞效應吧,殉情的事兒被當做一起重大事件登載在報紙上。
海邊的一家醫院收診了我,老家那邊來了一位親戚替我收拾殘局。故鄉的父親和一家人都極為惱火,也許會自此與我斷絕關係——那個親戚這樣告訴我以後就回去了。
可比起這些,我更思念死去的常子,禁不住潸然淚下。原來,在我遇到過的女人中,我真正喜歡的,只有模樣窮酸的常子。
房東的女兒給我寄來了一封長信,里面是她寫的五十首短歌。每首短歌都是以“為我而活”這樣奇特的句式開頭。
此外,住院的時候常有護士快活地笑著到我的病房里來玩,其中有些護士總是在緊緊握過我的手之後,才轉身離去。
經醫院檢查,我的左肺上有些問題。這對我來說,倒是一件好事。不久,我被警察以“協助自殺罪”為名帶到了警局。在那里他們把我當病人對待,把我安置在保護室里。
深夜,一位年邁的夜班巡警悄悄拉開保護室與值班室中間的門。
“喂!”他衝我喊道,“那邊很冷吧,到這邊來暖和暖和。”
我故作無精打採地走進值班室,坐在椅子上烤起火來。
“你還懷念那個死去的女人?”
“嗯。”我故意有氣無力地小聲回答道。
“這也是人之常情啊!”
接著他漸漸擺開了架勢,儼然一副法官的樣子裝腔作勢地問道:“最初和那女人搞上關係是在哪里?”
他當我是個小孩子,擺出一副審訊主任的派頭。為了打發這個秋天的夜晚,企圖從我身上套出什麼近于猥褻的桃色新聞。我很快察覺出這一點,拼命忍住不笑。盡管我也知道,對警察這種“非正式審訊”我有權利拒絕作出任何回答,但為了給這漫長的秋夜增添一點興致,我始終在表面上奇妙地表現出一片誠意,倣佛我堅信他就是真正的審訊主任,而刑罰的輕重完全取決于他的意志。我還進行了一番適當的“陳述”,以多少滿足一下他那顆色迷迷的好奇心。
“嗯,我大致明白了。如果你一切都照實回答,我們自然會酌情從寬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