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自身意志制約他人
美國教育家威蘭德寫了一本書叫《倫理學》 ,這本書討論了人類身心的自由,其中有一段話的大意是,每個人都是與他人分開的獨立個體,應該能夠自由支配自己的身心,做自己該做的事。現引述具體的五條內容:
第一,既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身體,那麼就應該用這個身體待人接物,取得自己生活之所需。譬如說種植水稻是為了能打出糧食,採集棉花是為了做成衣服等。
第二,凡人各具其智慧,靠智慧來發現事物的道理就不會誤入迷途。譬如種水稻要施肥,織布需要有織布機,這就要靠各自的智慧。
第三,各人有各人之欲望,因為有欲望,所以身心都會活動起來,如果能夠滿足這個欲望,便能夠獲得個人的幸福。譬如沒有人會說他不喜歡華服美食,但華服美食並不是天地間的自然存在,要得到這些東西,就必須付出勞動。所以人們付出勞動,都是因為欲望在催促自己,如果沒有這種欲望,人也就不會重視勞動。不付出勞動,也就無法得到安樂與幸福。
第四,凡人都有各自至誠的真心,應該以這種誠心壓制住純粹的情欲,並將欲望導向正確的方向。如果一個人的情欲沒有止境,對華服美食的量就很難分出界限;如果舍棄應該做的工作,一心只想著滿足自己的欲望,就必然會侵害他人的利益。所以這絕不是人類應該有的行為。處于這種時候,就應該辨明什麼是純粹的情欲,什麼是真理。舍棄純粹的情欲,遵循真理,才是人的至誠的真心。
第五,凡人都有自己的思維,應該靠自己的思維,為自己立下做事的方向與目標,你就會感覺到這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是湊巧的,好事壞事都是因人的意識而決定的。
以上五條就是人人都不可欠缺的做人質素。自主地運用這些質素,便可使自己獲得獨立。當然,這里說的獨立,並不是離群隱居、與世隔絕的那種。人生在世,朋友是不可或缺的。朋友求交于我,我也仰慕朋友,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本來就是互相互為的,更重要的是靠人的五種做人質素,做到遵從天道而不逾越自己的權限。這種權限就是,凡人共享同一種質素,但彼此之間互不妨礙。誰也不要混淆人的權限,也不怨天尤人,這才是人類的權利。
由此可見,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在不妨礙他人的基礎上,自由地享用自己身體的所有潛能。無論是行己所好、控欲節欲、嬉戲玩耍、慵懶貪睡,還是參加勞動、興辦事業、晝夜忙碌,只要你的行為不影響到其他人,那麼其他人也就沒有指責你的道理。
與前面的論調相反的說法現在也出現了:“人不應該把是非看得太重,只要遵從他人的意見,接受他人的意願,就不應該強調自己的意見。”這種觀點對嗎?如果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那就應該全世界推而廣之。
我來舉個反例吧,天皇地位比將軍的要高,于是天皇就能隨意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將軍身上,將軍該走的時候他喊“站住”,將軍站住的時候又叫他“走”,連將軍的衣食住行,也都由著天皇的意思來安排。將軍則用同等的方式對待自己手下的各諸侯,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各諸侯身上;諸侯也用同等的方式對待自己手下的大夫,大夫也這樣對待自己的家仆,家仆又這樣對待傭人,傭人又這樣對待學徒,學徒這樣對待小兵,小兵就只好這樣去對付小老百姓了。
到了老百姓這里,因為底下已經沒有可以這樣強迫的人了,所以就會顯得很為難。按照如上的理論,如果人類社會都以此為道,就會如百萬次的道理 循環反復後重回根本。畢竟“百姓也是人,皇帝也是人,不用顧忌”,如果得到了這樣的許可,百姓也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天皇身上,他巡幸的時候要他停止,他居于行在 時叫他“還朝”,天皇的起居飲食全部都要按照老百姓的想法安排,致使他不能錦衣玉食,必須吃糙米飯,如果這樣的話,豈不意味著日本人民沒有支配自己的權利,卻有支配他人的權利?
這就好比人的身、心被分置兩處:自己的身體卻像是棲息著他人靈魂的旅館;像不會喝酒的人的身體里裝著酒徒的靈魂;像兒童的身體里裝著老人的靈魂;像盜賊的靈魂借用了孔夫子的身體;像獵人的靈魂棲息于釋迦牟尼身上……結果不會喝酒的人痛飲美酒,酒徒喝著糖水大呼過癮,老人爬到樹上玩耍,小孩拄著拐杖四處應酬,孔夫子帶著門徒去偷東西,釋迦牟尼拿著獵槍去殺生……總之,四處都會有奇離古怪的事情在不斷地發生。
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是否可以稱為天理人情、文明開化?即使三歲的孩子也會給出否定的回答。數千百年的日本學家、漢學家們,卻吵著什麼上下貴賤名分的區別,其用意,就是要把別人的靈魂移入到我們身上。他們聲淚俱下、娓娓道來,直到世風日下的今天,他們的影響力漸漸有所顯現,但卻是以大欺小、恃強淩弱的風氣。于是這些學者也得意忘形,而那神話里的諸神、周朝的聖賢們在九泉之下也該滿足了。
且列舉其中一二吧。
借著政府強勢壓制民眾的輿論,在前面已經講過,這里就不再贅述。那就先談談男女之間的事吧。能生在這個世界上的,不論是男是女,都是人。也就是說,男人女人都是人世間所不可欠缺的。天下不可一日無男,也不可一日無女。他們對世界的貢獻是一樣的,但同時男女還是有別的:男人的力量較強,而女人則較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比力氣,男人一定會勝過女人。這就說明男女並不是完全相同的。
當今社會,如果有人靠蠻力搶奪別人的東西,或羞辱別人,就會被視為罪犯而遭處罰。但奇怪的是,出現在家庭中的暴力,卻為什麼沒人為弱者聲援呢?
《女大學》一書中說,“女人有三從,幼時遵從父母,嫁人後遵從夫婿,年老遵從兒子”。幼年時的女孩要聽從父母的話是無可非議的,但嫁出去後要怎樣遵從丈夫呢?這個遵從就不能不問了。從《女大學》的邏輯看,丈夫沉溺酒色,打罵妻兒,極盡放蕩淫亂之事,老婆也應該聽從他的,要把這個姦夫當成上天來尊敬,對他和顏悅色地規勸,不可計前嫌。如果按照這種說教的邏輯,不論什麼樣的姦夫,好女人都要被他所束縛,即使蒙受了天大的恥辱,也不得不忍受,不能記恨在心,頂多只有溫婉規勸的權利,至于姦夫接不接受她的規勸,則要看他的心情。姦夫就是天,女人只能聽天由命。
佛教經書里也把女人說成是罪孽深重的。這麼一來,女人一出生就和背了罪名的犯人沒有兩樣。此外,《女大學》對女人的責備也非常嚴厲,《女大學?七出》中有“淫亂則休”的記載,這對男人來說是非常嚴重的偏袒,同時也是片面的教條。其主旨,正是因為男人的力量比女人強,所以是根據力量的大小來決定男女的上下區別的。
還拿上面的姦夫的例子來說,就自然會扯出納妾現象來。原本世上出生的男女數量應該是差不多的,根據西方人的實驗,男人出生率比女人要高,大概是男二十二女二十的比例。如果一個男人娶了兩三個女人,這就違背了天理,甚至可稱之為禽獸。同父同母之人稱為兄弟,父母兄弟住在一起稱為家庭,但現在有著同一個父親,母親卻不一樣,這的家庭不應該納入人類家庭,無法體現人類的家庭意義。不論樓閣多麼氣派,房間多麼華麗,但在我看來,那都不是人住的,而是獸類的;妻妾成群還能和睦相處的家庭,古往今來都沒聽說過。小妾也是別人家的女孩子,只是因為要滿足男人的一時欲望,就把別人的女孩子當做泄欲的工具,這難道不是罪人嗎?
或許有人會說“只要處置得當,就算妻妾成群也不會對人情有所妨害”。這是夫子為維
護自己的說辭。如果妻妾成群沒有不對,那一個女人也養幾個丈夫,然後管他們叫男寵,並視其為家庭二等親眷如何?如果像這樣管理家庭,對人間交際的大義沒有絲毫妨害,那我也就沒什麼可說的了,自當閉嘴。但我還是要提醒天下的男人好自為之。
或許有人說:“納妾是為了有後代,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的觀點是,沒必要去探究這句話最早是倡導天理的孟子說的還是孔子說的,這都是罪人的言論。試想,娶妻未生子,這怎麼就是大不孝了呢?就算是托詞,這也未免太過分了。只要心是人肉長的,誰會相信孟子的這種妄言呢?不孝的本意,是指孩子背棄道義,使雙親感到不快。站在老人的角度,他們會因為子孫出生而感到高興,即使是孫子出生晚了,也不能說是孩子的不孝啊。試問天下父母,孩子遇到良緣而娶了媳婦,結果因為生不出孫子,就叱責媳婦,鞭笞兒子,甚至斷絕父子關係嗎?世界如此之廣,卻沒聽說過有這種怪物。這本來就是不值一駁的空論,人們只要捫心自問,自然就會有正確的答案。
想要孝敬雙親本是人之常情。即使遇到的是陌生的老人,也應該小心照顧。對自己的雙親要盡孝,更無需他人說教。不為名利,只是因為他們是自己的雙親,真誠的心與盡孝就會自然地形成對接。
古代的日本學者、漢學家勸說大家盡孝的闡述有很多,以《二十四孝》為首,其他的更是不計其數。但這類書十之八九都是在強人所難,有些觀點甚至愚蠢可笑。分明是背棄道理的事情,竟然被說成是載譽的孝行,真是讓人費解。
寒冬時節躺在冰上等待冰雪融化,這不是人類可以做到的事情;夏夜里給自己灌一肚子酒招蚊子,為的是防止雙親被蚊子叮咬,卻不曾想買頂蚊帳比酒更管用。也不找個可以養活父母的工作來做,就這麼活著,把無辜的孩子活埋在洞穴里,這種心堪比惡魔毒蝎,極大地傷害了天理人情。
前面所謂的“不孝有三”中只把不生孩子看做大不孝,卻為什麼又提到把孩子活埋在洞里?這到底哪一種才是孝行呢?豈不是前後矛盾嗎?依我看,這種孝行無非是為了嚴正父子之名分,分清上下之位,是嚴厲地責備不孝的子女。這些責難他人的教條中說:“妊娠中不知讓母親受了多少苦,生下來以後兩三年也無法離開父母的懷抱,這洪恩如何報答?”孰不知生養後代不止是人類獨有的事,禽獸也是如此。只是人類的父母與禽獸不同,人類的父母除了給自己的孩子衣食,還要教育他們待人接物的道理。
但是世間的為人父母者,常常是生下孩子卻不知道教育之道,自身放蕩不羈,還總是給孩子展示出壞例子,及至傾家蕩產而陷入貧困。等到氣力衰竭、家財耗盡時,當初的放蕩又變成了愚蠢,就這樣還有資格責備孩子們孝行欠缺,這到底是何居心?真是厚顏無恥到了極致。
有些父母貪圖孩子的財產,制造姑嫂不和,用父母的意志強迫兒媳,不論父母的觀點在不在理,也不許孩子提意見。兒媳就好像落入了餓鬼道一樣,連起居飲食的自由都沒有,一旦有反抗公婆姑舅的行為,就會被視為不孝。世人心中雖然也覺得這種行為沒有道理,但為了讓自己不至于承擔風險,就袒護自己雙親的霸道,然後無事生非地責備孩子;也有人隨波逐流,不分是非,甚至縱容、教唆孩子欺騙雙親,這豈是人世間的治家之道?我曾經說過“姑姑的榜樣實在是不遠,因為她也有剛出嫁的時候”,所以姑姑想要虐待家嫂,也應該想一想自己出嫁時會是什麼樣的。
以上是以夫婦和親子的例子來表現所謂上下貴賤的分別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世間受到這種惡劣影響的范圍很廣,各種事物甚至人際關係也不同程度地受到這種風氣的浸潤。
就此話題,下一篇還要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