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的風骨,源于她的骨血(1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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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吃的巧克力先是德芙,後來變成了雪吻。因為迷戀那種入口即化的滋味。除此之外,我還酗農夫山泉,酗橙子,酗綠豆稀飯。
在食物的問題上,我向來是極有原則又極固執的人。
我喜歡在吃的時候,一邊大飽口福,一邊得意地想,這個可以補充維生素,這個可以美白,這個有膠原蛋白,那個可以豐胸。這些想法讓我感覺自愛,並且不潦草地生活著。
為了不潦草地生活,我很小就開始去留心與積累關于生活的很多奧妙。還在上小學時,做完作業就開始翻日歷。那個時候的日歷總是有很多生活小貼士、營養學常識之類的東西。當別人都在沉迷武俠小說、言情電視劇的時候,我已經很實在地開始學習在菜市場與小販斤斤計較。
我的媽媽總是害怕將來有一天,我面對著開水手足無措地大叫。殊不知,現在的電水壺都是自動跳閘。于是,我被她教育成那樣有風骨的女子。
十幾歲的時候,舅舅大婚,酒宴散場的時候,我坐在臺階上號啕大哭,誰勸都不聽。身邊人都在問:這是誰家的孩子,怎麼哭得如此傷心?而我只是想哭而已,沒有理由。之後,再沒在眾人面前哭過。
讀書時候,被男生取笑或者欺負,永遠都是冷冷站起來,推倒他的桌子,轉身就走。他們叫我小辣椒,背後皆言我太傲氣,我引以為豪。那個時候想做可以一手遮天的女子,內心里瘋狂喜歡著一個叫卡莉菲奧莉娜的女子。喜歡她精致的套裝,黑色絲襪,以及那麼鋒芒四射的高跟鞋。
等到有一天,我也如她一般站在街頭把傲氣踩在高跟鞋下的時候,卻懷念起那個穿球鞋的羞澀小女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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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那塊材料,我已經深深自知。
我太熱愛煙塵俗世里的小快樂,遠遠勝過錦衣夜行、觥籌交錯。吃不得那般苦,唯有溫潤如玉,還能保持粉黛昂頭。
但如此這般粉黛昂頭,亦不是輕易換得的。
不是美女就不失戀,不是有風骨就得人瞧得起,不是才女就不用努力賺錢。
數不清多少次穿行在車站,人頭攢動,在無數的大嗓門與拎著編織袋的人群里,我是一個獨自上路沒有人接站的女子。
臺風天氣搬家,挺身而出護著身旁人,與小工們周旋,冷著臉攥著拳頭,讓他們不敢輕易獅子大張口。
勞心勞力之後,還要受人埋怨,也只能一概承擔。睡一覺之後,默默忘記。再累再餓,回家給自己煮碗面,吃完不想家。洗衣機壞了,燈壞了,煤氣沒了,已經不能激起我的脾氣。默默看著,第二天找人修理,然後繼續與修理工鬥智鬥勇。
再痛的事,亦有沉湎期限,因為明日還要早起上班,還要繼續電話給父母說我很好。病了,加緊幹完活,一個人去醫院,挂完吊瓶,喊護士抽針,再默默回辦公室,繼續幹活。
這城市多的是這般為了點風骨,與生活瑣碎無窮鬥爭的女子,沒有什麼好哭泣。
工作上的心酸苦痛,亦從不對人傾訴。這世上,即使賺錢買花戴,也要勤力,這是本分,沒有什麼好埋怨。
愛情,不管歡喜悲哀,向來冷暖自知。對朋友告知開始和結果,只是表示我活著而已,生怕煩擾她們超過三分鐘。想喝酒的時候,翻遍一圈電話號碼之後,還是默默關機睡覺。
然後,聽到某女說,多怕無人接站,多麼淒惶!
忽地,心疼起自己來。
這樣一路走來,到了今日,聽你們訴你們的悲歡,才知我著實對自己多麼苛刻。女友說,你是亦舒筆下的女主角,是寧波,是南孫。我笑,我哪有那般堅強自立?但你們不說,我尚以為,全世界的人都如我的母親那般有風骨地活著。我從不記得她有落淚,她有埋怨有孤單仇怨。
可我愛她。我也愛身上她的那份骨血。
不然,我如何讓你愛我的肉體,亦愛我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