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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誕生記

時間:2013-01-16 08:43   來源:中國臺灣網

  “美國總統”誕生記

  美國總統被認為具有帝王般的權力,環顧全球,的確如此!總統是行政首腦、國家元首,還是三軍總司令!總統出訪,不但可以乘坐專用的“空軍一號”,還有戰鬥機保駕護航,豈不威風。在美國《福布斯》雜志評選的“世界最有權力者排行榜”中,美國總統也一直是位居榜首。美國總統真是權力大能者,真是位居億萬人之上嗎?

  其實,這只是表象!美國總統不僅是一個職位,或者機構,更是對三權分立原則的貫徹與落實。什麼是三權分立?眾所周知,就是行政權、司法權與立法權要分開,各自獨立,不能混在一起,如果混在一起就是專制了。“三權分立”這一政治學理論,最早由英國思想家洛克提出,後來經過孟德斯鳩的詳細論述,成為一種流行的政治學理論,而這一理論開花結果卻是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利堅合眾國。

  現在來看,美國總統的權力的確不小,但是在設置這個職位的時候,美國人可是費了不少心思。既不能讓總統變成一個獨裁者,又不能讓他淪落為一個傀儡,就像小布什說的那樣,現代文明的最大進步就是將統治者關進籠子里面,讓有權有勢的人帶著鐐銬跳舞。

  美國人在設置總統這個職位的時候,遵循了權力的獨立與制衡的原則。這可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因為人性總是多變的,也是軟弱的,而權力卻是永恆誘人的。

  總統必須是獨立的,如漢密爾頓1788年在《紐約郵報》上寫道:“總統在職期間應該除了人民本身之外不依附于任何個人。否則,總統就有可能被誘使為了滿足那些在他任期中給予必要支持的人而犧牲其本身職責。”不能讓總統被國內外的利益集團所綁架或者收買,否則,總統就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或者黨派傾軋的籌碼了。

  總統是由一個人來當呢還是幾個人呢?當時並不是沒有爭論的,共和,意味著眾人之事,怎麼能讓一個人說了算呢?人多了,才能防止獨裁或者專斷,表面來看的確如此,但是歷史的經驗卻否定了這條看似合理的看法。

  羅馬共和國時期有執政集團,這種多人一職的做法卻帶來了“扯皮”政體,集體負責可能是互相推諉,扯淡,遇到失誤的時候,互相指責,局外人根本不知道到底是誰的責任。還有一個更要命的問題是,集體掌權意味著誰也沒有權,大家是平等的,幹嘛要聽另外一個人的呢?看似是執政官,但是卻陷入一種“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的尷尬之中。因為權力在幾個人手中,所以執政官的權威就變得虛無縹緲。

  羅馬共和國的教訓使得美國人將權力集中到總統一個人手中,當然權力和責任是統一的。權力集中到了什麼程度呢?雖然設置了副總統這個職位,但是他幾乎沒有什麼權力,只有總統出了意外,他才有機會走向前臺,杜魯門、約翰遜、福特都是“撿漏”直接從副總統到了總統的寶座。餡餅並不是總有的,所以,在美國總統史上出名的副總統寥寥無幾。

  行政權集中到總統一個人身上,毫無疑問強化了行政權的獨立性和穩定性,但是相比于參眾兩院,總統還需要“保護”。為什麼呢?

  第一,總統只有一個人,面對議會幾百人,常言說,好虎不敵群狼。所以,需要賦予總統一些特別的權力,比如說有條件的否決權,對于議會不合理的法案,總統有否決權,被駁回的法案如果還能在兩院獲得絕對多數的支持,那才可以通過。

  第二,總統是行政首腦,而議會則是人民代表,議員們為了當選需要迎合公眾的意願,所以,在很多時候難以保持中立和客觀。如果總統的地位不獨立,就難以抵制民眾不合理的要求,最終有可能會陷入暴民政治的漩渦。所以,徹底的三權分立就需要給總統更多的獨立性。而像議會制的國家,內閣首長的權力要屈從于議會或者黨派鬥爭,鐵娘子撒切爾就是因為無法抵擋政黨內部的壓力而黯然辭職。

  總統的任期也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任期太短或者不能連任,只能鼓勵總統的短期行為或者怠惰行為。比如總統任期只有一年,希臘時期的保民官就是如此,那麼他根本還來不及施展自己的治國方略就要下臺,所以沒有人會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而拿出一個長期的戰略規劃。如果不能連任的話,就沒有獎勵機制了,當上總統只是“一錘子買賣”,做好做壞的結果都一樣:下臺。所以,為什麼要做好呢?總統連選連任就使得競選成功的總統在第一個任期內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如果一兩年之後政策可以見效,就為連任積累了資本。奧巴馬總統上臺之後在醫療保健、金融等領域進行改革,這些改革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間才能看到成效,如果美國經濟能在2012年大選之前走出困境,恢復增長,無疑會增加奧巴馬連任的幾率。

  美國總統的職位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它既受到國會和法院的掣肘,又有跟它們對峙的資本,否則,三權分立就只是一句空話。當然權力的分立與制衡會犧牲掉效率,但同樣能夠防止惡法、濫權或者獨裁的出現。總統的天資有差別,但是再強勢的總統也不會變成獨裁者,再弱勢的總統也不會成為“阿鬥”,這就是美國總統職位的妙處所在。

編輯: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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