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程序
一、候選人提名:
美國總統選舉一般在總統選舉年的6月,各政黨由各州選派代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在會議上提名總統候選人。
總統候選人的提名一般是在全國政黨大會召開的第三天或是第四天進行。當全部州的代表都提出候選人之後,由大會代表通過投票的方式最終選舉出代表本黨角逐總統寶座的候選人。
五六月間,政黨全國代表大會認可本黨總統候選人(包括副總統候選人)的提名。
二、競選階段:
第二階段是由獲得政黨提名的候選人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競選。這種全國性的競選是總統選舉過程中至為關鍵的環節,一般在當年的9至11月間進行。
競選活動的主要內容是向選民介紹自己的當選之後的施政綱領,向選民作出盡可能多的承諾,力求爭取最多數的選民支持。
真正的總統競選是在9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才正式開始。競選的方式主要有在全國各州、各市發表競選演說、與選民互動,以及與競選對手進行種種辯論等等。
三、選舉總統選舉人:
競選的第三階段是由各州選舉他們的總統選舉人。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是由選民選派的選舉人選舉。每個州的選舉人數同該州在國會兩院中的議員總數相等。
聯邦政府所在地華盛頓特區在國會中沒有代表,1961年生效的憲法修正案給予該特區3個選舉人名額,所以,目前全國50州的總統選舉人總數為538人,一旦一名總統候選人獲得的選舉人票達到270票,即超過全國選舉人數目的一半,即可宣布當選。
因此,各州選舉其總統選舉人的日子也叫總統選舉日。
由于總統候選人的提名是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進行的,而總統選舉人也是以各政黨為單位進行選舉的,一般情況下,選舉人總會投票給本黨總統候選人,因此總統選舉人的選舉實際上也就等于總統選舉。
四、選舉人投票選出總統:
最後一個階段,就是由總統選舉人在總統候選人之間投票正式選出總統。當各州選出其總統選舉人之後,這些人便組成選舉團,並且在選舉年的12月的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在各州首府所在地分別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
由于總統和副總統的候選人總是配對參加競選,所以這兩個職位的選舉也就是在各政黨之間進行選舉。加上以上所述的原因,正式選舉的結果實際上在總統選舉人被選舉出來之後便已經確定,因此,選舉人的投票基本上就只是一種形式,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最後,各州總統選舉的投票結果將在選舉之後的第二年的1月6日下午1時,由參議院議長在參眾兩院聯席會議上公布。當選總統和副總統的就職時間是同年1月20日中午。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的任期是四年,只能連任一屆,也就是說最多只能當八年的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