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這部書分孔子、學、孝悌、仁、禮、政、各言其志(包括:各言其志、過而不改、直、惑、交友、使乎使乎、短文妙趣、子在川上)七部分,分別敘述。
二、這部書所用的經文大體以朱熹《論語集注》本為主,而校以邢疏本、皇疏本、正平本以及釋文本。
三、所引經文都加附注。所引注釋包括朱注(朱熹《論語集注》)、集解(何晏等《論語集解》。集解中原有姓氏的,標原氏,如“包曰”、“鄭曰”、“王曰”、“孔曰”等;這些標記上,不再加“集解”二字。如原為何晏等所自注,則引文上標“集解”)、皇疏(皇侃《論語義疏》)、邢疏(邢昺《論語注疏解經》)、劉疏(劉寶楠、劉恭冕父子《論語正義》)等。其余引文,則標明書名或著者姓名,或同時並舉。如引《禮記》後,再引鄭玄的《禮記注》,則只標“鄭注”;引《說文解字》後,再引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則只標“段注”。余類推。如加“按”,則是作者按語。
四、所引經文大部都附翻譯。翻譯中加〔〕以完足語意。
五、這部書的取材,都以符合時代精神、意義為原則。比如:孔子論孝,也講“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乃是就繼承君位(包括諸侯和卿大夫)的人講的,我們自不必陳述。
六、標點符號的使用,盡量從俗,依通常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