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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權者的獵食方式·官員的隱形利益

時間:2012-01-06 16:02   來源:中國臺灣網

  古人常說“京官窮”,依據是京官的俸祿的確少得可憐。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窮。外官有大筆的養廉銀子,其數目相當于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較多。但話又說回來,在當時手握權柄的官員誰又會僅靠那點死工資來生活?京官中也有相當一部分手中有權,又不乏生財有道的主。他們撈外快的方式主要是打外吏的主意,借外吏之手來攫取灰色收入。 

  俗話說,“朝中有人好做官”,于是在京官與地方官場之間就必然會形成一種權錢交換機制。享有稅收權力的官員就有耗羨,自然免不了引起政府各部門與權力各階層之間的不平衡。結果,“耗羨”就要拿出來進行“再分配”。如此一來,以送禮方式形成的陋規,就成為調節官吏收入的主要途徑。而陋規不但能平衡收入、調整心態,更重要的是這種送禮方式符合中國人的基本社會規范,能夠在官員之間建立一種情感上的聯絡關係。 

  可以說,陋規是傳統官場的一種潤滑劑,離開了它,官僚機器就會變得生硬,甚至磕磕碰碰。 

  京官擁有地方官員任免的大權,外官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就必須與京官結成利益關係。這里所說的京官指的是掌握實權的高官。張集馨在《道鹹宦海見聞錄》里講陜西糧道向上司和有關衙門官員送禮定規為:給西安將軍三節兩壽禮,每次銀800兩,表禮、水禮八色,門包40兩;八旗都統二人,每人每節銀200兩,水禮四色;陜西巡撫,四季致送,每季銀1300兩,節壽送表禮、水禮、門包雜費;陜西總督,三節致送,每節銀1000兩,表禮、水禮八色及門包雜費。高級衙門的師爺節壽禮亦有規定,所謂“撫、藩、臬幕友一年節壽陋規,俱由首縣攤派各州縣書吏冊費,藩司用印札代為催取”。在中央衙門,書吏給司官送“年終規禮”。 

  與京城高官和地方官員相比,中、下級京官的生活可就沒有那麼滋潤了,所以這幫中下級京官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外放實缺,那樣就可以有發財的機會了,然而“實缺”、“肥缺”畢竟是有限的,爭之不易,只好眼睜睜看著有實權的大大小小官員憑借權力發家致富,大發橫財。而這樣一任知府的正式收入、灰色收入合計下來,撈取個十萬兩銀子不是什麼難事。 

  封疆大吏在地方上要興辦什麼事(當然要有利可圖,盡管打著為國為民的旗號),首先要疏通中央的主管衙門,特別是皇上跟前能夠說得進話兒的朝中實權派。所以督撫等大員進京辦事,都要帶上一筆數目可觀的銀款,以及金珠玉玩之類的珍寶,用來饋贈那些身居要職的京官,以取得他們的關照和通融。對于封建官家制度來說,“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樹底下好乘涼”並不是隨便說著玩的,而是官員獲取權力值的一條路徑。 

  明清時期的京官與地方官之間的聯係非常緊密,京官混在皇城里,就像地方官員派去皇帝身邊的臥底。尤其是那些地方大員,他們需要隨時隨地了解京城的一切動態,了解皇帝的喜怒哀樂和對自己的看法,以備不時之需。《歧路燈》里說:“這官場中椒料兒,全憑著聲氣相通,扯撈的官場中都有線索,才是做官的規矩。” 

  對于地方官員來說,京官不僅扮演著臥底收集中央情報的角色,而且還掌握著任免、參撤官員等權力。而地方官員為獲取這些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應,讓官路越走越通達,往往會向京官饋贈銀錢物件等。 

  這是一種典型的利益交換,地方官員用錢物來換取晉升的通道,而京官也為自己的財富累積開辟出一條輸血的管道,雙方可以說是各取所需。 

  地方官與京官把雙方這種灰色交易雅化,明明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換,卻偏要說成人與人之間的私下交情。比如夏天送錢物叫“冰敬”,冬天送的錢財叫“炭敬”,離京時送的叫“別敬”或者“別儀”,年節送的叫“年敬”、“節敬”,甚至在時令季節,送些水果,比如西瓜,也要安個名號叫“瓜敬”,雅潔的禮品則稱為“筆帕敬”等等數不勝數。 

編輯:劉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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