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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套生存係統·熟人的灰色地帶

時間:2012-01-06 15:38   來源:中國臺灣網

  古代的權力結構中,尤其是地方的官府衙門里,官吏存在著很多獲取灰色收入的管道。而在他們獲取灰色收入的過程中,並不排除有人會突破尺度,壞了行規,但多數食權者還是會選擇一邊奉行官家制度,一邊又恪守另一套灰色生存的規則,打打制度的擦邊球。除非到了一個新王朝的初建階段,國家機器與政治制度一並打破重建,這種灰色生存係統才失去了生存土壤。而在正常的年份里,就算食權者半明半暗地奉行灰色生存的那一套規則,往往也會被視為一種半合法的行為。 

  古代官僚制度是一種相對剛性的制度,它的主要特質就是命令和服從。這種制度所發出的輻射力量通常直接指向各級官員,而官員作為服從者往往處于被動狀態。與制度的強大約束力相比,人是具有柔韌性的生命個體,是可塑的、可變的。人在現實和規則面前,就算是鐵打的英雄也有彎腰的時候,所以這種被動的服從也就成為官家制度(政府正式的規章制度)的“異化”模式。 

  在異化了的制度面前,個人的力量顯得微不足道,很多時候人也就被裹挾著成為剛性制度的一部分,于是有溫度的生命個體就可能被制度物化。中國古代官員的灰色生存和官僚制度之間存在一種必然的聯係。可以說,權力集團中的灰色生存是官僚制度的一種異化,前者又反過來推動了後者按照獨立的規則運轉下去,結果兩者相互強化,推動著歷史不斷向前。 

  古代官員的灰色生存與權力配置的特點和崇尚權力的政治文化的大背景有著密切的關係。從權力配置的特點來看,正式權力的暗箱操作是古代官員灰色生存難以真正被遏制的最主要原因。而所謂的“灰色收入”,也就是由行為人收取的,官家制度不認可其為合法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認定其為違法或非法,但又是有違社會公平公正的、不合理的那部分收入。 

  灰色收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不能確定其來源的合法性,但又無法認定其非法性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將其劃到灰色收入的盤子里。比如說逢年過節的官府衙門和各部門福利中,權力集中者所得會比一般官吏來得多,而人情送禮,也是官階越高、權力越大,節禮就會越豐厚。這是官家制度“敬長尊權”規則下的必然結果。 

  二是中國古代官場是一個熟人社會,很多事玩來轉去最終都要糾結在“人情”二字上面。我們打個比方來說,春節期間,知府家里來了一個親戚,提了一些很貴重的東西。如果說他單純的是知府的親戚,那麼這些貴重的東西就應該屬于白色收入,是禮品;但是如果親戚是其所轄地的一名知縣,也是做官的,而知府又正好可以在自己的權力范圍內幫助到他,那麼親戚拎上門的禮品就可能轉化為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之所以能夠大行其道,與中國自古以來“熟人社會”編織的那一張張復雜龐大的關係網有著密切的聯係。 

  道理很簡單,人熟自然形成關係;關係也就是人脈資源,有關係就好辦事。如果人不是那麼熟,就會逼著你變著法兒地去打通自己的人脈。而打通人脈的過程也就把人置于一種灰色生存的狀態之中,這個時候就需要奉上禮金、禮品,依靠糖衣炮彈轟開人與人之間的冰冷狀態,把關係搞得熟絡一點,為下一步撈取私利做好人情鋪墊。就算沒有撈到現實利益,最起碼不用擔心具有“合法傷害權”的人在背後捅你刀子。 

編輯:劉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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