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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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26 14:02   來源:中國臺灣網

  事情就是這樣。多爾要做的只是走過去,拿起其中的一支槍,佩在自己腰上就行。他佩帶上那支陌生人的手槍,穿過鋪位區繼續往前走。到了另一端,他走出去,走下艙口的舷梯,往左一拐,便安全地回到了三連中間。連隊還沒有行動,跟他離開時一模一樣。這一次他有意要走近蒂爾斯和梅茲,而當初從船尾空手歸來時,他想方設法避開他們。

  蒂爾斯和梅茲沒有動,仍背靠著艙壁坐著,雙腿屈起緊貼著胸部,熱得汗流浹背。多爾在他們前面停了下來,雙手按在屁股上,右手放在那支槍上。他們一眼就看到它了。

  “你好,親愛的小夥子。”梅茲說。

  蒂爾斯在一邊咧著嘴笑:“我們剛看到你在旁邊溜過。你從船尾那邊回來,當時‘大屁股蟲’注意到了你。你到哪里去了?”

  當然他們兩人都沒有提到手槍。不過多爾不在乎。他抬起槍殼,對著他們在自己腿上拍打了幾下。“就在附近。”他說,在自鳴得意地微微一笑時,他翹起嘴唇,揚起眉毛,“就在附近。哎,你們對它有什麼想法?”“對什麼的想法呀?”梅茲天真地問道。

  多爾再一次令人不快地笑笑,雙目炯炯發亮。“沒什麼。戰爭唄。”他嘲諷道,然後轉過身往鋪位區里邊走去,朝自己的鋪位和三連其他人那里走去。這是他預期會得到的反應。他不在乎。反正他有了支手槍。

  “唉,你現在怎麼說,機靈鬼?”蒂爾斯邊說邊望著多爾的背影。

  “就跟我原先說的那樣,”梅茲泰然自若地說,“這家夥是個蠢貨。”

  “但他有手槍。”

  “所以他是一個有手槍的蠢貨。”

  “盡管你是個機靈鬼,卻沒有一支手槍。”

  “不錯,”梅茲毫不退讓。“但有支手槍又怎麼呢?我——”

  “我倒想有一支。”蒂爾斯說。

  “——我什麼時候想要,我就能給自己弄一支來,”梅茲仍不退讓,“那家夥四處晃悠尋找手槍,而我們在這里幹等,都一樣等待挨炸。”

  “至少在我們上岸時,他已經有了手槍。”蒂爾斯堅持己見。

  “我們還上得了岸!”

  “嗯,要是我們上不了岸,這也沒有關係,”蒂爾斯說,“至少,他幹了點事。不像你我光坐在這里,一個勁地冒汗。”

  “甭說了,蒂爾斯,甭說了,”梅茲堅決地說,“你要去幹點事,就去幹吧!”

  “我想我會的。”蒂爾斯憤憤地站了起來,拔腿就走。突然他又轉回來,臉上有一種奇怪的表情。“你知道嗎,我不是只有一個朋友!”他說,“不只有一個!你不只有一個朋友,我也不只有一個,知道嗎?”蒂爾斯發瘋似的把腦袋轉了一個大圈,把他身後的整個連隊都圈在里邊,“在這支部隊里就找不到一個人了?找不到一個人?要不是我們人全被打死了?……”蒂爾斯猛然不說了,但他問話的音調仍然拖著,聲音還很響,沒完沒了地在他腦袋周圍的空氣中蕩漾,就像步兵登陸艇撞在大船上時受損的鋼鐵發出久久回蕩的鏗鏘聲。“找不到一個人?”他沒有把握地說。

  “我有朋友。”梅茲說。

  “你有朋友!”蒂爾斯狂吼,“有朋友!哈哈!”隨後他的聲音降了下來,變得有氣無力,“我上那邊去玩撲克。”他轉身走了。

  “反正我不向他們借錢,也不借錢給他們,”梅茲在他背後說,“你要錢嗎?你要錢嗎,蒂爾斯?”他在後面追著喊,發出一陣笑聲。他再次把雙膝緊貼在胸上,仰頭大笑,對自己的機智洋洋自得。

  蒂爾斯先到小個子奈利?庫姆斯那里玩撲克。奈利身材瘦弱,金發碧眼。他跟通常一樣在發牌,原先一盤為十美分,現改為一局二十五美分。為此,他給玩牌的人提供香煙。他從不允許其他人發牌,只由他一人發牌。蒂爾斯不知道為什麼還有人跟他玩,特別是大家都懷疑他玩牌時愛做手腳,可還要跟他玩。再往前幾步,還有一處在玩撲克,那里很正常,輪流發牌,但是蒂爾斯掏出皮夾子,從里面取出幾張鈔票,坐到了奈利一夥人那里。要是該死的等待就此完了,那多好。

  多爾跟他想的一模一樣。前一段時間他腦子里盡想的是搞到支手槍,結果他都忘掉了可能會遭到空襲。在他離開梅茲和蒂爾斯之後,他一直在鋪位間的狹窄的過道里擠來擠去,直至再次找到了法伊夫和“大個子”奎因,把弄到的那支手槍給他們瞧一眼。不像梅茲和蒂爾斯,他們倆對他的本領表示讚賞,同時由于他對如何弄到它輕描淡寫,說得很是輕松,他們覺得他得來全不費工夫。即令多爾現在這般得意洋洋,可他還是無法擺脫會遭到空襲的苦惱,心煩意亂。他想如果在他拼死拼活弄到這支槍以及所有這一切之後,這些東西卻給炸飛了……他簡直無法想下去。真是活見鬼,他也許一次也用不上這支手槍。太可怕了,太令人泄氣了,多爾感到就像掉進了一個深淵,成了毫無用處的廢物。

  奎因和法伊夫都提到他們或許也會去給自己弄一支手槍,因為看起來弄支槍並不難。但多爾並不鼓勵他們去弄,他說時間太緊了,看來已經來不及了。他說他們該早些時候動手。他沒有對他們說他在樓上還看到另一支手槍。總之,他不是靠自己想辦法弄到的嗎?為什麼他們不該自己想辦法呢?再者,萬一樓上的人發現少了一支槍,他們一定會提高警惕,這樣對他的朋友很危險。所以他不告訴他們是為他們著想。在規勸他們一番後,多爾回到自己的鋪位去,檢查一下自己的裝備,反正沒有其他事可幹。正好在這個時候,他猛地發現威爾士軍士長站在自己面前。軍士長滿頭亂發、陰森可怕的身影,還有他那張詭秘狂野、故作深沉的臉龐直對著他。

  “你要用那支該死的手槍幹什麼,多爾?”他兇狠地笑了一下問道。

  多爾剛找回來的自信心在這雙眼睛面前一下子蔫了,腦子發蒙,成了一盆糨糊似的。“什麼手槍?”他喃喃地說。

  “這支手槍。”威爾士大聲喊道,並上前一步,一手抓住挎在多爾臀部上的手槍套。他慢慢地把多爾拉近自己,直到兩人相距只有幾英寸,然後直接對著多爾的臉狡詐傲慢地咧嘴冷笑。接下來,他拽住手槍套使勁地前後來回搖動。“我指的是這支手槍,”他說,“這支手槍。”威爾士臉上的冷笑慢慢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副陰森可怕的表情,兩眼殺氣騰騰怒視對方,讓人躲也躲不及。

  多爾個兒相當高,但是威爾士比他還高。這使多爾處于不利的位置。盡管多爾知道他是故意收斂起臉上的冷笑,有點演戲的成分在里面,但他還是被嚇得四肢冰冷。

  “這個,我……”他想往下說,但是被軍士長打斷了,這倒是救了他,因為他腦子一片空白,想不起什麼詞來。

  “要是有人跑來找到‘大屁股蟲’斯坦,要求在我們連里搜查被偷的手槍,那會怎樣?哎,說啊?”威爾士拽住槍套將多爾提了起來,讓多爾只好踮起腳尖站著,“你想過會有這一天嗎?哎,說啊?”他姦詐地壓低嗓門故作斯文地說,“要是我知道這支槍在誰的手里,被迫去向‘大屁股蟲’報告,說出槍在哪里,那又會怎樣?哎,說啊?你有沒有想到這點?”

  “你會那樣做嗎,我的老哥?”多爾怯生生地說。

  “你這蠢貨,你說我會嗎!”威爾士突然對著多爾的臉大吼起來,讓人為之一怔。

  “那麼你認為會有人來找嗎?”多爾問。

  “不會!”威爾士簡直在咆哮,“我認為不會有人來!”接著,他那姦詐可怕的冷笑就像當初慢慢消失一樣,又慢慢回到他的臉上。他讓冷笑在臉上停滯了一會兒後,猛地把多爾往下一放使踮起腳尖的腳全腳落了地。幾乎在同一瞬間他把有槍套的手槍一把拽過來,倣佛手槍沒有係在誰的身上。多爾打了個趔趄,往後退了半步,見到威爾士站在他面前,雙手擱在屁股上,陰險地狂笑。“把它擦拭幹凈。”威爾士說,“它肯定很臟。那個把槍隨便亂扔的家夥準是個混蛋兵。”他繼續站在那里對著多爾狂笑。

  多爾再次感到無法正視那雙眼睛,轉過臉去看離他較遠的鋪位,心里憋著一股怒火。事實上,他已從戰場上敗下陣來,他的自我被打得遍體鱗傷。最糟糕的是這一切發生在密密的鋪位區,眾目睽睽之下,這一點深深地刺痛了多爾。雖然事情發生得很突然,迅雷不及掩耳,除了附近幾個人之外,大家都沒有注意到剛才發生的那一切。真他媽的,這家夥有一雙鷹眼,明察秋毫,什麼也逃不過去。現在留在多爾心頭唯一的思想,也是壓倒一切的思想,就是威爾士說的那一句話:把槍擦拭幹凈。這句話讓多爾感到一驚。他想都沒想到過。說來也奇怪,多爾發現自己對威爾士心里有火卻發不起來,反倒使他自己窩了一肚子火。那種沒有發泄對象的、讓自己垂頭喪氣的火。不過,誰敢對一個失去理智的人發火?人人都知道他是個狂人,一個地地道道的瘋子。在部隊里混了十二年使他失去了理智。如果威爾士要利用手槍一事整他,那麼為什麼他不提前一步盯上他,把槍拿走呢?頭腦正常的軍士長都會那樣做。僅這一點就足以證明他是一個狂人。多爾在他自己的鋪位上放下那支手槍,看看它是不是很臟。他多麼希望事實證明威爾士錯了。他滿心喜悅地發現手槍一塵不染,擦拭得麰亮。

  威爾士軍士長在多爾走後仍站在過道里暗暗冷笑。他根本沒有必要待在那里了,因為他早已打發多爾走了,把他拋到腦後去了,但是他就是愛這麼做。一方面,這樣可使附近的人感到不舒服,而這正是威爾士所喜歡的。他雙手仍然放在屁股上,雙肩微微向上聳起,兩腿叉開,一句話,跟他把多爾從自己身前支開時的姿勢一模一樣。威爾士想知道他這樣紋絲不動的站立能堅持多久。他全身上下一動不動,只允許眼睛活動。他不能抬起手臂看手表,那樣就動了四肢。不過好在艙壁的上方挂有一座海軍大鐘,他可以看它來知道自己站立了多久。他一動不動地站著,活像一尊豎立在草地上的鑄鐵騎手像。在他陰險的笑容上面和黑色濃鬱的眉毛下面,他的那雙眼睛一會兒掃到這里,一會兒掃到那里,目光掃到哪里,那里的人便坐立不安,低垂下頭,找點事幹,比如調整一下皮帶,檢查一下繩結,擦擦步槍的槍托什麼的。威爾士樂滋滋地瞧著他們。他們是一夥可憐蟲,不過你還得為他們操心。有一點是相當肯定的,那就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包括他自己在內,都可能在戰爭結束前死掉。可是他們中沒有一個人明白這一點,或許有幾個人知道。實際上戰爭一開始他們就給卷進去了,而且一直要堅持到最後。他們幾乎都看不到或者不願意承認和看到這會給他們帶來怎樣可怕的結果。對威爾士來說,那是他們的命不好,時運不濟,命該如此。他們包括他本人在內只能承受這一切。他本人也只能如此。想到這里,他被逗樂了。

  威爾士從來沒打過仗,不過他跟打過仗的人在一起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對人類戰爭早就沒有神秘感了,也一點不懼怕戰爭。這麼多年來他常跟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老兵,還有曾駐扎在中國的第十五步兵師的年輕戰士,一起喝酒聊天,聽他們喝醉後講述的英勇慘烈的故事。他發現這些故事隨著年代的流逝和他們酒醉的程度,不斷在更新,不斷在擴充。他從中得出的唯一的結論是每一個老兵都是英雄。威爾士回答不上有多少英雄幸存了下來,又有多少不是英雄的死去了。凡是老兵皆英雄。要是你不相信這一點,你只要去問問他們好了,或者更好的方法是把他們灌醉,不問自答。個個都是英雄好漢。當職業軍人的一個危險是每二十年人類就要卷入一場戰爭。它像鐘表一樣準確無誤。屬于人類一部分的軍人便首當其衝要去打仗,不管你的政治信仰是什麼,也不管你抱有什麼樣的理想。要避開這種猶如數學計算那樣精確的危險,也許唯一的辦法是在一場戰爭剛結束就去報名參軍,待到下一場戰爭打響時,你可能年紀已太大,不適合打仗了。這樣你可免于參戰的危險。但是要成功地做到這一點,你必須生逢其時,然而這種機會極為稀少,千載難逢。不過,還有另一種機會,報名參加後勤部隊或者類似的部隊。威爾士深知這一路數。他是在1930年兩次大戰之間參軍的,當時他剛滿二十歲。他提前報名參軍,而且參加的是步兵,不是後勤部隊。他一直待在步兵部隊。想到這一點又把威爾士逗樂了。

  威爾士用他自己愛用的方法來看這個問題。他靠當兵度過了國內的經濟大蕭條,比國內的其他民眾棋高一著,可是現在,1942年11月10日,他要準備為此付出代價。威爾士對此感到挺有趣。

  一切都使威爾士感到有趣,或者說至少他希望如此。他一直待在步兵部隊里這件事也使他感到有趣。當然,假如有人問為什麼他一直待在那里,他也說不清楚,只是說這事挺有趣。政治使他感到有趣,宗教使他感到有趣,特別是什麼是理想和什麼是情操等這類問題使他感到有趣。但是在這一切之中,最使他感到有趣的是關于人的美德這個問題。他不相信美德,他也不相信任何其他漂亮的詞語。如果有人逼他——他的一些脾氣暴躁的朋友常常這樣逼他——要他說出他究竟相信什麼時,他時常會迅速回答“錢財”。這個回答通常會激怒大家,盡管他常以激怒大家來取樂,但是這並不是威爾士這麼說的唯一理由。他出生在一個虔誠的基督教新教的家庭里,家教甚嚴,舉止高雅。雖然這個家庭擁有不少房地產,但他認為新教的教義和紳士風度等都是虛假的。在生活中他遵循的唯一原則是“錢財”。而且他認為沒有必要因為某些堅持人性原則的人的反對而改變自己的看法。歸根結底,是這種或那種形式的錢財轉動了地球,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不管人們用什麼詞語來叫錢財,他對它深信不疑。然而他本人從不設法聚斂錢財。事實上,當錢財跟他不期而遇時,他迫不及待地避開它或處理掉它。威爾士對此感到挺有趣。瞧著自己急匆匆地把錢財處理掉,又逗樂了他。

  威爾士這時聽到身後走道里有向他走來的腳步聲,緊接著聽到一個聲音:

  “軍士長,我能問你一個問題嗎?”這聲音聽上去像是一個新兵的、帶著奉承討好的語氣。軍士長沒有動,也沒有說話。他抬起眼睛看了一下艙壁上的鐘。只過了一分多鐘,顯然不夠長。威爾士繼續紋絲不動地站著。過了一會兒,那聲音和腳步聲漸漸遠去。最後,當時鐘顯示他已這樣站立達兩分三十秒了,他有些累了,決定去找法伊夫文書逗逗樂。當他向連部人員的鋪位區走去時,在他周圍的那些士兵都暗暗舒了一口氣。威爾士無疑覺察到了這一點,報以他那陰險傲慢的一笑。

  威爾士不喜歡多爾,也不怎麼喜歡前方文書法伊夫下士。多爾是個小癟三,在六個月前跟詹克斯打架之前,他至少還安分守己,不惹是生非,不多嘴胡吹。可現在,在他獲得那個所謂的“勝利”之後,他覺得自己是個大小夥子了,成了一個絕對令人討厭的家夥,老是給人添麻煩。法伊夫也是個小癟三,一頭笨驢,還是個膽小鬼。威爾士說他是膽小鬼,並不是說他遇事會嚇得屁滾尿流,拔腿就跑。法伊夫不會那樣做,他會站著不動,渾身發抖,像只在拉屎的狗,嚇得魂不附體,可不會跑掉。對威爾士來說,這樣的膽小鬼更糟糕。當他說膽小鬼時,他的真正含義,法伊夫是不知道的——要是有一天他知道的話,那是說他的生命、他的一切、他作為一個人對于這個大千世界來說什麼狗屁也不是。不過他永遠也不會知道的。盡管多爾傻乎乎的,不懂得這個抽象的概念,也不會想到有這樣一種思想,但他是知道威爾士的意思的。法伊夫是個聰明人,知道這個道理,或者至少他能學懂它。但是,他不會承認它。因此,在威爾士的詞典里,他屬于膽小鬼中最糟糕的一類。

  他發現個子矮小、肩膀寬厚的法伊夫坐在連部的鋪位區的一張床上,跟一群廚房工作人員在一起,于是他便向法伊夫走去,臉上挂著狡猾的微笑,讓人覺得特別可恨。

  法伊夫下士和炊事兵們坐在一起,聽著他們閒談,想讓自己不去想會遭到轟炸這種令人心神不定的事情。他看見威爾士正朝這邊走來,而且根據以往的經驗和威爾士臉上的表情,他可以揣摩到威爾士現在的思想情緒。法伊夫的第一個想法就是趕快起來,在威爾士走近之前從容地離開。但法伊夫也知道這樣做不會有任何好處。威爾士只會跟著他;或更糟一點,命令他回來,所以法伊夫也只能坐著,感覺臉上的表情越來越不自然,看著威爾士走到他們中間。如果說有什麼事情法伊夫很厭惡的話,那就是被弄得成為眾人的焦點,而狡猾的威爾士好像意識到了這一點,經常對他這麼幹。

  法伊夫讓多爾說服決定不出去偷手槍了,得克薩斯人“大個子”奎因也被說服了。他們兩人都確信已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幹了。因此,奎因離開後,他越來越擔心會遭到空襲,為了驅散這種不安,或至少妥善應對一下,他在鋪位區走了一圈,想找一個能推心置腹的朋友傾吐一番。法伊夫覺得這人是他在三連曾有過的兩個朋友之一。

  這兩個朋友中有一個已被調出了三連,甚至都沒在這艘船上。另一個,也是法伊夫更為關注的那一個,便是那個身體壯實、講話聲音低、長著一雙大手的大兵,名字叫貝爾。法伊夫發現貝爾跟其他三四個士兵坐在一起,安靜地等著,于是他就加入了他們。但是他感到十分不滿,因為這些大兵幾乎都不說話,所以坐了一會兒法伊夫就起身離開了,來到了炊事兵那里,他們正在心神不定地聊天。法伊夫心儀的貝爾沒能給他一點安慰,讓他感到非常失望。

  貝爾是一個新兵,沉默寡言,不大與人交往,確實沒啥不尋常的地方。然而,貝爾有一點與眾不同,因為他有一個秘密,至少他曾經有過,而二十歲的法伊夫卻知道這個秘密。貝爾以前是個軍官,曾是駐在菲律賓的工兵團里的一個中尉,戰前辭職回國了。

  法伊夫永遠也不會忘記那天在連部辦公室里,讀到貝爾的201號檔案時先是敬畏繼而驚喜的那種心情。那是三個月前,貝爾和一群新兵剛剛來到三連。從法伊夫兩年半的軍隊經驗來看,這樣一個刺激的故事只有在《大商船》或其他類似的雜志里才能讀到。法伊夫所認識的軍官和士兵們以前的職業都平淡無奇,只有少數士兵是有過前科的罪犯或有過類似的冒險經歷。自然,法伊夫很高興能找到這樣一個貝爾。至于說敬畏,所有的軍官都讓法伊夫感到敬畏。法伊夫不喜歡軍官這類人,但他們還是讓法伊夫覺得敬畏,甚至在他知道他們並不值得敬畏時也是如此,這僅僅是因為他們擁有在學校時父母和老師對他行使的那種權利,而且行使的方式也幾乎相同。如果有人自動放棄這種權利,反過來甘受這種權利的管制,在法伊夫看來,那簡直是太浪漫、太愚蠢了。

  法伊夫其實很聰明,只是因為他太容易激動而常常給人不聰明的印象。後來他斷定那天在食堂里在他看著貝爾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肯定透露出了他所知道的事情。不管怎樣,反正那天下午貝爾就來到他跟前,靜靜地但很仔細地打量了他一番,然後把他拉到一邊,要他別對任何人說他在檔案里看到的東西。而法伊夫呢,本來就無意要告訴別人,于是答應得很急切,盡管心里有那麼一點遺憾。法伊夫後來想,也許當時答得太急切了,這讓他看起來倣佛他很樂意與貝爾達成密謀,而這顯然是貝爾很反感的。法伊夫本意並不是這樣,又是那該死的容易激動的性子惹的。但他怎樣才能向貝爾解釋呢?

編輯: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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