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生存的意義和工作的基本意義都在于“作為人,我們能夠做什麼?我們能夠做到何種程度?“生意不是靠自我成立的,如果產品不是以某種形式、帶著某種意義滿足社會的需求,將不會被接受,不被接受也就意味著談不成生意。
如果有了即使是做一些小事,也能給社會作出貢獻這樣的思想,就更能激發出幹勁。即便如此,一切行為發起的原點都是自己。如果自己不能處于良好的狀態,接下來的行動也就不會順利開展,那麼,也就不能為他人作出貢獻。自我和愛。重視自我的思想是一切的出發點。同時,還要重視思考如何超越自我。我認為,首先要對自己懷有愛意。
自我得到滿足後,很自然地就會涌現出對更寬廣領域的關心和愛意。而這分愛意可以很小,但重要的是能夠保持持續堅守和培養的姿態。自我滿足後,就要去滿足周圍的人。重視自我,也能加深重視周圍人的感覺。
意識到自我和愛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有意識地朝著滿足這兩項的方向前進,就能很清楚地發現自己應該做些什麼。結果就是不再迷惑和躊躇,能夠自己採取行動,就能感覺到自己正朝著目標發揮出更強的能量,就能夠感覺到由生存的力量產生出的巨大加速度。其速度之快,是你無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