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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時間:2012-11-26 15:52   來源:中國臺灣網

  第五章

  借著電腦屏幕的光線,我按下了電話中的首選快捷通話鍵。那是珍妮家的電話號碼。

  “你好?”鈴聲才響一遍,電話里就傳來了尼克的聲音。只有男人才會在鈴響一遍時就接電話。我還從沒見過一個女人會在鈴響兩遍前接電話的。是不是因為我們女性總是無法擺脫老觀念,不想被認為太浮躁、太主動?

  “你好,尼克。我想現在給你們打電話不會太晚吧。”

  “不晚,當然不晚。”他讓我放心,然後問,“你好嗎,媽媽?”

  媽媽,他是那麼輕松地就能開口叫我媽媽。照例,我們寒暄了一番。尼克馬福德做我女婿三年了,相處起來,他比我來得要輕松自如多了。時間漸漸消釋了我對他的抗拒——一種還沒見面就滋生出來的抗拒。我小時候,他祖父是我們家的家庭醫生。尼克是我生活中出現的眾多小曲折之一,就像珍妮當年選擇了埃特伍的聖海倫娜醫院做實習一樣,帶著充滿諷刺意味的必然性。在她告訴我她正和老艾倫馬福德醫生的孫子約會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最終會跟他結婚。那時我就知道,她最終也會待在那個我成年以後就竭力逃離的小鎮。

  “珍妮來了。”

  “嗨,媽媽。你好嗎?”聽到女兒的聲音,我才知道自己是多麼想念她。

  “很好。我剛和博伊爾通過話。”

  “哦,我知道。我在醫院看到他,是我叫他給你打電話的。”

  我一點兒也不覺得奇怪。珍妮像個典型的離異家庭的孩子,總是想方設法修復大人之間破損的關係。在我和她舅舅之間,她也用盡機會強迫我們倆交談。

  “珍,她到底怎麼樣了?我是說,還有多久——”

  “這很難說,”一講到病情,她就換上了醫生的職業腔調,“她很虛弱,不過她也許能緩過來,唉,我們也說不準。別拖太久了,媽。”

  “我搭六點的大巴,”我告訴她,“明晚九點應該可以到站,你能來接我嗎?”

  與加拿大一號公路相接的岔道在距埃特伍以北三十英里處。如果有人要接轉車的乘客,大巴就在那條偏僻的岔道上停靠。

  “我當然會去。”珍妮說,“我們可以在回家的路上順便到醫院看看外婆。”

  “好的,”我猶豫了一下說,“不過,我打算住在鎮里的阿爾派旅館。”

  “為什麼?”這下沒了醫生的專業語氣,取而代之的是作為女兒感情受挫的抱怨,“我們新家的房間多著呢,媽,你還從沒來過。”

  “我知道,我會去的,會的。我只不過是圖方便,從旅館走幾步路就到醫院。”

  “你來了可以開我們其中一部車子。”沒有聽到我馬上回答,她不耐煩地嘆口氣說,“我們建新房子的地方根本看不到牧場。”

  我知道。她的新房建在哪里我一清二楚。

  “請你,請你理解我這會兒的心情,珍妮。我想住在鎮里。來接我,好嗎?”

  “好吧,”她做了讓步,“我們開車回鎮子的時候再商量。”稍停了一會兒,她接著說,“我還有些其他事想跟你說,媽。”

  我空空的胃突然一陣痙攣。我竭力保持聲音的平穩,問她:“什麼事?”

  “不在電話里說。”

  回到床上,我再也無法入睡。我想幹脆起床看書打發掉這一夜。老天,我最終也變得跟我媽媽一樣了。我多麼希望此刻我有著她那樣的信念,像她那樣篤信祈禱的力量。可我很久以前就已經失去這種信念了。

  身旁的維恩呼吸平穩。此刻夜深人靜,我不斷抗拒著腦海里出現的那一幅幅早已疏離的家人的畫面。

  我們並非一直彼此疏離。曾經,我覺得家人們不能在一起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曾經,我想要的一切就是和大哥博伊爾在一起,他是我童年時的偶像。那時,一天中我最喜愛的時光就是去他房間和他一起玩拼字遊戲——那是我從會說話那時起,博伊爾就教我玩的遊戲;還有夜里躺在床上,聽媽媽在樓下起居室里彈奏我最喜歡的歌曲。

  小時候,我認為那是她專門為我編的一首歌。不管什麼時候,無論在忙什麼,只要我想聽,媽媽總是會放下手里的活兒,坐到鋼琴前,為我彈奏《溫柔地愛我》。

  北風搖曳著臥室窗外的杉樹,我倣佛聽到了那首熟悉的曲子。

  鬧鐘響了,維恩坐起身來,好像一直等著這一刻。他把被子重新給我拉好,輕手輕腳地側身下床。我知道他以為我還在睡。這已經變成了我們早上起床的習慣——維恩先起來,洗完澡,煮好咖啡才來叫我。

  “六點有一趟車。”我邊起床邊對他說。隨他進浴室時,我跟他說了大致的安排。他再次提出開車送我回去。

  “至少可以送到翠斯灣站,”他從洗手池里抬起頭說,“這樣你就不用在那里等,出發前還可以多睡幾小時。”

  我翻出了化妝包,把洗漱用品丟進去。“我可以在車上睡。”我回答。話雖這麼說,可我知道這根本不可能。

  維恩一用力,把白色的牙膏擠落在洗手池上了。“為了你,我想去,娜塔莉,”他說,“去見你媽媽,在她——”話說出口前他打住了,“在我還有機會的時候。”

  我僵住了,說:“我肯定,機會還多著呢。我一到那兒就給你打電話。等我了解到更多情況。”

  維恩抬起眉毛。“你保證?”

  “保證。”

  “頑固。”他一嘴牙膏地咕噥,但對我笑了笑。

  我站在洗手池前,一邊刷牙,一邊打量著他。

  我們在一起將近十年,結婚也有七年了。他一直催婚,我則不斷地抵抗。

  鑒于過往的記錄,我警告過他,我不是什麼好伴侶。“如果不結婚,就不用離婚。”我告訴他。

  經歷了兩次失敗的婚姻,我一點兒也不想試第三次了。

  “之前,你只不過沒遇到對的人。”維恩堅持。最後,他說服了我。

  我在溫哥華住的時候認識了他。一個雨天的清晨,我們在史丹利公園海堤路上撞到了一起。確切地說,我們那時都想超過身邊的慢跑者,于是迎面撞在一起,這時維恩的胳膊肘碰到了我,把我撞倒在濕漉漉的柏油路上。之後,晨跑相遇時我們開始打招呼。沒多久,我們就順理成章地一起跑步鍛煉,跑完步一起去德曼街的星巴克喝咖啡,然後就開始約會。

  除了跑步,我們發現彼此都醉心于閱讀,都極愛壽司和經典老歌。沒多久,受他的感染,我還愛上了飛釣。

  維恩是個鰥夫。他賣掉位于溫哥華島上的木材公司,搬到一家診所附近居住。那個診所是他妻子與乳腺癌戰鬥並最終去世的地方。之後,他就待在溫哥華重新規劃自己的生活。

  我們相遇時,他正處在創辦植樹承包和咨詢公司舉步維艱的階段。

  “這就是業報,”他開玩笑,“從森林砍伐者到森林修復者。”

  此刻看著正在刷牙的他,我仍感慨,他是一個多麼英俊的家夥。維恩身高五英尺十英寸,沒比我高多少,也許最多三英寸左右。他五十五歲了,可是還毫無顧忌地穿牛仔褲。不過,最近我發現他腰部長出了贅肉,他把這歸罪于太過成功的事業使他困在了辦公室里,很少到戶外去運動了。

  他橄欖色的皮膚、烏黑濃密的頭發和棕黑色的眼睛顯示了原住民祖先的遺傳。

  “等退休了,我就拿著族譜去尋根。”他曾咧嘴笑著說。

  維恩的嘴角有點不對稱,笑的時候略薄的左唇會彎得比右邊的嘴唇高些,還有些抽搐,讓你說不清這是由于他的笑容很獨特呢,還是由于他不想傻笑。這樣子多少讓人有點不安,讓人懷疑他的誠意——如果這笑容是其他人的而不是維恩的話。

  我覺得這點小特徵不僅沒有削弱,反而給他那種粗獷美增色不少。我知道自己不是唯一覺得他有魅力的人。有時,我們剛認識的人,無論男女,眼里都會閃爍著“他幹嗎和她在一起”的疑問。我自己有時也覺得疑惑。

  維恩說,是我的獨立吸引了他。現在他把這稱為“頑固”。他低頭吐掉牙膏沫,抬起頭時發現我在鏡子里打量他。“怎麼了?”

  我張了張嘴,接受他提議的話幾乎要脫口而出。讓他和我同去,一路照顧我,那麼我將會多麼舒心。可是我從來不想要他背負我的過去,現在開始也太晚了。

  我伸出手撫摸著他的臉頰。“沒事。”我回答,轉身打開了衣帽間的廊燈。

  當我在內衣抽屜里翻找衣物時,葬禮上穿什麼的念頭一閃而過,把我嚇了一跳。

  我母親的葬禮……維恩沒有說出口的擔憂與其說是可能發生的事,還不如說是現實。

  到聖安東尼教堂參加葬禮,坐在前排聽著牧師唱誦詩,講述母親的生平,光想想這一切就已經讓我無法承受。我站在衣帽間的中央,一手拿著內褲,一手拿著胸罩,我憋著氣,努力要壓住已經醞釀于鼻腔的噴嚏。

  到了城里的汽車站,維恩從皮卡車後廂拿下我的行李。淡紅的街燈透過清早灰色的薄霧投射下來。像臭雞蛋一樣的紙漿味繚繞在我們周圍,在厚厚的秋霧中變得更加濃重。喬治王子城的居民們對紙漿廠排放出的刺鼻味道早已免疫,我有時甚至毫無感覺。秋天的早晨,當一重重寒霧籠罩著這個沉睡的城市時,這種味道愈發濃重,幾乎讓人伸出舌頭就可以嘗到。

  好像知道我在想什麼,維恩抽抽鼻子。“惡臭。”他指的是這種有害

  空氣。

  我倣佛又聽到博伊爾年輕時的聲音:“好吧,這有個值十便士的字給你認,奈蒂。” 清晰得倣佛一轉身,就可以看到他立于晨霧中。

  在車站的櫃臺前,我告訴售票員要一張到埃特伍的車票。一臉睡意的售票員穿著一件藍色條紋的襯衫,衣服口袋上有個用紅線繡的名字:

  白蘭達。

  “埃特伍?”她重復了一遍。顯然,她從未聽說過這個地方。有什麼必要非知道這個地方不可?那個人口不足三千的老礦區被改造成了滑雪場,不過它也並非人們度假的首選。她敲打著鍵盤,沾了墨跡的手指遊移不定。她一抬雙眉,我知道,她找到那個地方了。“單程還是雙程?”

  “雙程。”我告訴她。哦,是呀,返程,很快,我希望。我即刻意識到很快意味著什麼——盼著母親趕快走到終點,我心里一陣內疚。

  “一百四十美元。”她說,在電腦上又是一番忙碌。回到熟悉的業務領域,她現在高效無比。“您在翠斯灣站需要等候兩小時……”

  買好票後我出去跟維恩會合。他已經把我的行李拿下來,放在唯一一個停有班車的泊位前。不遠處,一對年輕夫婦偎依在冷風中道別,呼出的白色氣息在兩人面前繚繞。班車的門還關著,車窗是鍍膜的,我看不到車內的情形。我希望車里的人不多,我真的不想旁邊坐著個人,讓我一路上還要不時寒暄。

  “為了你,我想去埃特伍。”維恩再次表白,他拉著我的雙手,努力地想捕捉我的眼神,“至少答應我,讓我去接你。”

  在他把我擁入懷里時,我把回程票塞進口袋里。

  “我覺得自己像要失去你似的。”他把臉埋在我的頭發里低語。

  “我只是急著動身嘛。”我推開他。

  “不僅是今天早上,最近,我總覺得你隨時要逃開。”他放開我,後退一步,歪嘴一笑,伸開雙手做了個投降的姿勢。他不會違背我的意願,這我知道,但他會不遺余力地擾亂我離去的步伐。

  這就是維恩。他的勇氣使我與他一路同行至今,那種能放得下並想得開的勇氣。他說得對,這不過是個時間的問題。逃跑和離開是我的慣常做派。他是第一個將我看透的人,或者說他是第一個將這一切擺在光天化日下,讓我們彼此都能正視的人。他是第一個在我要離開的時候不會覺得驚訝的人。

  班車司機從車站休息室里大步流星地走出來,這會兒看起來頗帶一點手握別人命運的神氣。工作職責把他拉回現實,打開班車的行李艙門,他開始把乘客的行李往里扔。

  一聲輕響,身後的班車門打開了。我伸手和維恩最後擁抱了一下。

  我松手後他還緊抱了我一會兒。

  我有點想告訴他,如果時機到了的話,我會叫他過去。我會倚靠在強壯的他身邊,伏在他的肩上哭泣。可我們都清楚這不可能。另外,我也告訴自己,他沒有必要攪和進去。他對我母親的了解僅限于我告訴他的,而我母親對他一無所知。在我的第二任丈夫之後,媽媽已經對我生活中的男人不再抱任何希望。而過去的五年中,她一心求去,無暇他顧。

編輯: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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