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大戰
公元1363年,元至正二十三年。鄱陽湖上,火光衝天、殺聲陣陣,兵士的吼叫聲震天動地,刀光劍影下燃燒的戰船紛紛沉沒。朱元璋站在戰船上冷笑著透著驕傲,陳友諒則滿臉憤怒透著無盡的傷感。當年,龐統獻連環計,曹操八十萬大軍在赤壁灰飛煙滅。現如今,陳友諒領兵60萬對敵朱元璋20萬。萬不想,巨大的戰船被困在湖內,進退不能。火箭嗖嗖地飛,陳友諒的心則冰冷冰冷的。
陳友諒抹了一把鼻涕和眼淚,對手下眾將說道:“今我戰敗,日後恐不能再生。爾等勿念我,速速逃命吧。今日看來趙普勝說得是對的,是我過于疑心。爾等替我照顧好他的後人。”眾將無不涕淚橫流。陳友諒繼續言道:“我等造船技術優良,樓櫓可高十余丈,放眼天下,無人能夠比肩,日後爾等興盛也全倚賴于它,不可忘記!”
眾人點頭,就在這時,忽然,一支冷箭射來,一代梟雄“哎呀”一聲倒在了甲板上。
1367年,朱元璋揮兵平江。東吳王張士誠率眾死守城池。也許有人說,張士誠心無大志,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也是個英雄。張士誠手握殘劍,手里提著一只肚子餓得癟癟的老鼠。“各位兄弟,張某起兵抗元十四載,不想今日竟死在朱元璋手中。平日張某胸無大志,只求讓生我養我的這塊土地上的百姓安寧。今日糧已盡、草已無,戰馬皆為肚中之物,只能以老鼠充饑!各位,若有離我張士誠者,我絕不阻攔!”
眾人振臂高呼:“誓死捍衛吳王!”張士誠將長劍一揮,“今日起,一宅一家是為戰場,人無分老弱是為戰士。”一場慘烈的城市保衛戰正式開始。不久後,張士誠被朱元璋捉住,有的說他自縊身亡,有的說被朱元璋用弓弦絞死,有的說被朱元璋命人亂棍打死,有的說城破自焚。
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也就是明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在應天(南京)登基之後開始北伐。四月佔領開封,八月攻克元首都大都(今北京),元順帝逃往漠北。1371年平定四川,1381年攻佔雲南,1387年收復遼東。隨著朱元璋的實力愈加強大,他的煩心事也越來越多。其中之一就是原屬于陳友諒、張士誠管轄的地區仍有許多人在懷念他們。特別是張士誠,這位靠著十八條扁擔起家的“東南王”雖然進取心不強,一心偏安東南,但確實對當地百姓非常和善,輕徭薄賦,死後每年的陰歷七月三十日,江浙等地老百姓都借著為地藏菩薩燒香的名義來紀念他。
因此,東南地區許多百姓對這位新的統治者依然比較反感。朱元璋從維護自己統治地位的角度出發,對該地區百姓進行嚴密監控。江浙閩粵地區瀕臨大海,造船業極度發達,民間就可以建造寬三四丈的私人船只,而巨賈富翁們甚至可以建造規模能與陳友諒戰船比肩的貨船。
當年陳友諒的戰船長達十五丈,寬達兩丈,高達三丈。幾十年後的朱棣時期,中國的戰船長四十四丈四尺,寬十八丈,折合現今長度為151.18米,寬61.6米。這些都是靠江浙地區高度發達的造船技術建造起來的。
對于大海,朱元璋是陌生的。陌生自然會有三種表現:一是懼怕,不敢下海;二是疑惑,探究下海;三是蔑視,懶得下海。朱元璋就屬于前兩種情況。他為了防止江浙等地區百姓與“海外勢力”勾結,便下了“禁海令”,由此,便有了著名的“片板不許下海”的命令。
因為篇幅限制,朱元璋禁海以及對海外諸國持“軟弱”態度的原因,我們不作詳細闡述了,綜合起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防止陳友諒、張士誠、陳友定海上殘余勢力與倭寇、蒙元聯合攻擊明朝。據史料記載,這些殘余勢力東與倭寇聯合,西南則與東南亞諸國的一些勢力聯合,直到永樂年間,這些殘余的反明勢力仍然大規模地存在。永樂皇帝還為此專門下旨:只要這些人回鄉就可以赦免罪責。
第二,不對官方禁海,希望壟斷海外貿易利潤,增加軍費。
第三,明初百廢待興,國家缺少糧食,為了保證糧食供應、軍需,朱元璋舉全國之力興辦農業,對于非農業自然要予以限制。否則農業不興將影響政權的穩定。
第四,對于海外諸國心存蔑視。這是歷代帝王的通病,天朝上國的思想延續了整個中國封建社會,在他們眼中海外諸國都有求于中國。
第五,倭寇騷擾。因為蒙古對日作戰、室町幕府孱弱等原因,日本處于分裂狀態,倭寇自元代開始就侵擾中國。為了防范倭寇而禁海。
第六,根據隋唐伐高麗、元朝伐日本的前車之鑒,對于對外戰爭有著一種恐懼。因此,對海外諸國持懷柔政策。
第七,明初商品經濟不發達,每年不過20萬兩(當時是以糧食作為稅收,1石糧折1兩銀)的稅收,對于明政府來說沒有大規模的海外貿易的衝動。然而,明初統治者忽略了這一點,即明初商稅的不發達是戰爭所致並非商品經濟實力不濟。歷史上宋代的商稅收入達千萬兩,南宋甚至達到了數千萬兩的規模,元代也有五百萬兩左右。可見,朱元璋在這點上是糊涂的。
在明朝二百多年的統治中,官方的海外貿易佔GDP的比重一直都非常小。例如,官方統計的海外貿易稅收在1574年是最多的,為2.9萬兩白銀,而該年度財政總收入為400萬兩白銀,所佔比例不過0.7%。黃仁宇教授將明代的稅賦劃分為田賦、鹽課和雜色收入,而雜色收入包括國際貿易稅收(即“番舶抽分”)。
1570—1590年,明朝的國際貿易稅收僅為7萬兩白銀,僅佔雜色收入378萬兩白銀的1.86%;如果將田賦、鹽課等計算在內,則明代國際貿易稅收的比重就會更低,僅為0.22%。
第八,限制走私。因為從唐代開始,隨著海外貿易的發展,東南沿海地區的走私現象就很嚴重。走私的主要商品就是鹽,為了保證民眾對鹽的需求,朱元璋開始對鹽業走私進行打擊。還有一點請注意,張士誠、方國珍兩人都是靠販私鹽起家的。
在實行海禁的同時,朱元璋以及歷代明帝王對于“朝貢貿易”極為支持。究其原因,一是為了彰顯繼承元朝的法理;二是為了掌控海外貿易。為了管理海外貿易,早在1367年12月,朱元璋便在江蘇太倉的黃渡鎮設立了市舶司。其後,因為陳友諒、張士誠的一些殘余勢力經常假冒商船襲擾朱元璋的軍隊,朱元璋也深感其地與南京過于接近不利于安全,所以在兩年多以後的1370年2月便撤銷了市舶司。
因為,朱元璋很害怕他的那些雖然被擊潰但沒有被消滅的敵人出海逃遁,等待時機卷土重來,便在洪武四年(1371年)詔令“瀕海民不得私自出海”,他修建了沿海地區的海防工事、搜民為兵,實施了嚴密的巡檢制度和鼓勵告發私人秘密出海的首告制度等,甚至連出海捕魚也被禁止。
與此同時,也禁止外國私商前來進行商貿活動,從而拉開了明朝二百多年海禁的序幕。其後,全盤吸收明朝治國政策的清朝繼續如法炮制,終至19世紀下半葉開始,國家接連遭辱。盡管後來成祖朱棣在位時曾命三寶太監鄭和七下西洋,但那是官方為了彰顯國威的一種“面子工程”,而對民間仍舊禁海。為此,朱棣還嚴令“原有海船者,悉改為平頭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然而,東南沿海的百姓要生存,人們對于海禁的抵觸情緒非常大。而閩浙粵等省的地方政府,因為身處一線對于百姓疾苦也很了解。朱元璋制定禁海政策之後,其效果並非朱元璋想的那樣好。
朱棣即位之後,雖然沒有廢除海禁,但基本上和歷代君王一樣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皇帝如此,地方官員就更加如此了。因此,在永樂到正德之間,海禁政策執行力度並不強,民間走私越來越頻繁,這在帶動經濟發展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走私畢竟使得國家財政流失。當商品經濟越來越發達,商稅比重越來越大的時候,皇帝陛下的眼睛終于盯上了它。
明初,對外政策有兩大基石,一是對民間禁海,也就是禁止海外貿易。其實陸上民間與外國通商同樣是禁止的。二是以朝貢貿易為核心的對外貿易。
盯上海外貿易商稅的也是正德皇帝。這個家夥荒淫無度,眼中只有一個字“玩”,從而爆發了明代中期以前最大規模的劉六、劉七農民起義。因為,正德皇帝好玩兒貪享樂,而內帑的錢在三宮六院呈幾何級數增長的太監宮女等用度下顯然不夠,正德皇帝便開始打起了貿易稅的主意,開始在主管朝貢貿易的市舶司徵稅,而且是正常的朝貢貿易中的商品和使臣帶來的個人商品一並徵稅。
正德打的旗號是“抽分”,抽分起源于洪武一朝。但洪武時期的抽分則不是稅。按照規定:朝貢使臣攜帶的私物(其實就是走私)中的十分之六由政府購買,其余四分可以進行貿易。正德三年(1508年)政府行為的抽分開始,從而對朝貢使團帶的私貨開始徵稅,稅率為20%。正德四年變為30%。其後正德十二年定制為20%。
這其實就是鼓勵民間發展海外貿易。明代對于朝貢使節夾帶私貨的規定很模糊,而且對人數規定也很模糊,所以,許多私人海外貿易商便加入朝貢使團的隊伍,國家徵稅等于承認了他們的合法性。因此,正德的行為雖然使得朝貢貿易開始衰落,但民間走私行為也日漸減少。
廣東作為東南沿海的重要省份,其官員對于民間海外貿易的支持幾乎成為全省上下的共識。可以說,凡是支持禁海的大臣在廣東都無法立足。在福建也是如此。當然,事無絕對,廣東、福建官場也有支持海禁的官員。他們理由多是:姦民數千私帶兵器勾引外夷危害地方。
而且這一時期非常重要的情況就是,廣東等省對于海商的稅收是由地方政府的機構布政司管轄,而不是由中央也就是皇帝親自派太監掌管的市舶司管理。可以說,這時關閉了的民間貿易的閘門已經開啟,中國歷史的進程即將加速度前進。
然而,這一大好形勢的發展卻因為一位鄰居的殘忍行為戛然而止,事情變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