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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鴨子後人狀告小説《洛陽鏟》侵權 被判獲賠2萬

時間:2014-07-07 08:43   來源:大河網

  小説《洛陽鏟》將主人公描寫成盜墓賊,這引起洛陽鏟發明人李鴨子的後人不滿。

  去年10月,洛陽市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為作家司衛平侵犯了李鴨子的名譽權,最終判決司衛平賠償原告李某損失2萬元。日前,該案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式,但司衛平因不服判決,仍在為案子重審奔走。

  起因|宜陽籍作家創作小説《洛陽鏟》

  宜陽籍作家司衛平(原名司偉平)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國家二級編劇。2010年下半年,他利用網路素材,創作小説《洛陽鏟》。2011年7月,甘肅人民出版社將《洛陽鏟》出版發行,全書近20萬字。

  據了解,小説《洛陽鏟》中描述的主人公李鴨子住孟津縣馬屯村,祖上是盜墓賊,他也以盜墓為生。北洋政府時期,因朋友“鑽地龍”受土匪張寡婦、福音堂洋和尚脅迫,李鴨子被迫盜墓。

  書中描述李鴨子被抓後,數名相關司法人員為從其身上詐取價值巨大的古物,表面上判李鴨子死刑,暗地裏卻找了個革命黨處決。李鴨子用盜墓所得保住性命後,改名生活,上世紀七十年代初自然死亡。

  “洛陽鏟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當時寫這本小説,就是想對洛陽鏟這張洛陽文化名片進行梳理。”昨日,司衛平告訴記者,《洛陽鏟》一書是應甘肅出版社的約稿而創作的。為此,他參考了大量的網上素材,並且多次開車去北邙山走訪當地老人,“為探訪當年盜墓猖獗的情況,我甚至‘結交’盜墓賊,詢問盜墓經驗。”

  據介紹,《洛陽鏟》一書創作于2010年下半年,2011年7月份正式出版發行,並且在網上也進行連載。但就是對主人公“盜墓賊”身份的稱謂,讓司衛平“吃”上官司。

  糾紛|主人公後代認為稱“盜墓賊”是誹謗

  洛陽市瀍河區70歲的李某,自稱是李鴨子的親孫女。她認為祖父李鴨子一生勤勞善良,未幹過盜墓,未受過政府任何處罰,司衛平的小説《洛陽鏟》捏造事實,用大量篇幅對祖父進行侮辱誹謗,並在全國範圍內發行出售,嚴重侵害了祖父的名譽權,給其後代家庭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

  2012年,李某將司衛平推上了瀍河區法院的被告席,請求司衛平立即停止對原告祖父李鴨子的名譽權侵害;為原告祖父李鴨子恢復名譽並賠償損失2萬元;承擔本案訴訟費。李某訴稱,《洛陽鏟》于2011年出版發行,她在2012年6月份購買了一本。後來,李某及其家人找到司衛平,希望其停止侵權、恢復名譽,但是司衛平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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