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關注]奧運商機:臺灣同胞如何把握(2003.11)
時間:2004-01-05 13:34 來源:
2003年9月1日,北京2008年奧運會市場開發計劃在北京正式啟動。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和北京奧組委主席劉淇在啟動儀式上,手持中國古錢幣形狀的青銅鑰匙,聯手打開金鎖,向全世界宣告北京2008年奧運會市場開發計劃啟動。羅格先生說:“這是打開了通向未來的大門。”來自世界各地著名大企業的代表,和臺灣、香港、澳門、大陸的工商界人士共聚儀式現場,認真聽取北京奧運會組委會介紹市場開發計劃。2008年奧運會是北京的,也是全體中國人的,更是全世界的。25年前,大陸實行改革開放,中國人民走向世界;再過5年,世界各國的運動會將來到北京,全世界的目光將再次
聚焦中國。在今後的5年里,臺灣同胞如何把握北京奧運商機呢?
機遇與期待
奧運會是舉世公認的全球最大的市場機遇,它提供全球最大的市場平臺。2000年悉尼奧運會,電視轉播的國家和地區達220個,40億觀眾收看奧運會。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項活動能取代奧運會的地位。擁有960萬平方公里土地、13億人口,在連續20多年的時間里平均經濟增長率超過10%,而且自2001年獲得2008年奧運會舉辦權之後的7年里,國內生產總值還將翻一番。在這樣的國家舉辦奧運會是絕無僅有的。難怪國際奧委會市場開發部主任邁克爾·佩恩說,“沒有一個市場機會能像中國和奧運會這樣有魅力”。
據北京奧組委介紹,北京每年有3000億元人民幣(約1.2萬億新臺幣)的經濟建設商機。北京奧運會將使用37座比賽場館,59座訓練場館。比賽場館中,32座位于北京地區,另外5座分別位于青島、上海、天津、沈陽和秦皇島5個城市。在北京地區的32座場館中,新建19座(其中6座是臨時建設項目),改擴建13座。比賽場館大體分布在4個區域內:奧林匹克公園,有14座場館;五棵松體育文化中心,有3座場館;“大學區”和“北部風景旅遊區”安排6座場館;其余4座改擴建場館也位于市區內。這些項目的建設、建材、設備等都將公開招標。
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奧組委對臺灣同胞參與北京奧運會建設十分重視。2002年6月25日,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奧運會組委會副主席劉敬民在會見以章孝嚴為團長的臺灣“中國臺商發展促進協會三通參訪團”時表示,臺商參與北京奧運建設將與世界上所有的廠商機會均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海峽兩岸之間文化相連、語言相同,工作起來比較方便。北京市副市長陸浩于2003年9月9日接受臺灣中央社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對臺商參與北京奧運建設商機持支持態度,認為臺商在參與北京奧運商機中有很大空間。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許多建設工程招標必須遵守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只要符合條件的臺商,都有機會分享2008年北京奧運會商機。2003年9月10日,北京市代市長王歧山在第六屆京臺科技論壇開幕式上明確表示,希望臺灣科技界、工商企業界人士抓住機遇,充分發揮資金、技術、人才、管理和市場等方面優勢,以多種方式積極參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市場開發和其他籌備工作。
北京奧運會帶來的遠不止于市場機遇。中國臺北奧委會秘書長陳國儀曾表示,“北京申奧成功對臺灣有‘三利’。從經濟角度看,會給臺灣同胞提供很多商機;從體育角度看,北京如果申奧成功,將會在2008年奧運會前舉辦很多國際賽事,對海峽兩岸的體育交流具有意義;從政治角度看,有利于海峽兩岸的和平”。奧林匹克精神中最寶貴的內容是和平,奧運會也因此對海峽兩岸同胞、對所有的中國人具有更加特別的意義。“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 是臺灣的主流民意;“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大陸的方針政策;“和為貴”、“和氣生財” 是海內外所有中國人共同信奉的價值觀。北京奧運會將用和平的理念,把海峽兩岸同胞和所有中國人的共同心願連接在一起。和平的價值是無限的,也因此是永恆的。
北京申奧成功,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榮耀,還可能帶給海峽兩岸前所未有的歷史性機遇。2000年11月30日,國務院臺辦發言人張銘清在回答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關于北京能否允許在臺灣舉行一些奧運項目的比賽問題時表示,“根據奧運會章程,一個國家的一個城市申辦奧運成功後,可以在這個國家領土范圍內的其他城市舉辦奧運會比賽的項目”。2001年5月15日《北京青年報》報道,中國奧委會主席、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袁偉民表示:“如果北京申辦成功,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不排除與臺灣合辦奧運會的可能。根據國際奧委會的規定,奧運會必須在一個國家的一個城市舉辦,如果北京申辦成功,由兩岸奧委會友好磋商,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經國際奧委會批準,不排除臺灣地區承辦個別比賽項目的可能性。”2001年5月21日,新華社、中新社等媒體報道,北京奧申委副主席蔣效愚談到北京與臺灣地區共同舉辦2008年奧運會的前景時,提出如果具備了三個必須的條件,北京奧申委就可以同中國臺北奧委會商談共同舉辦奧運會的問題。第一,國際奧委會選擇北京舉辦2008年奧運會。第二,國際奧委會同意北京將部分比賽項目交給其他城市舉辦。因為按照國際奧運會現有的章程,奧運會必須在一個國家的一個城市舉行。第三,雙方必須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從大陸相關部門的態度看,只要沒有政治因素的人為幹擾,把2008年奧運會的個別比賽項目放在臺灣舉辦,是可以協商的問題。如果這一設想能夠實現,必將在兩岸關係歷史和奧運會歷史上寫下嶄新的篇章!
抉擇與雙贏
……
全文請見《兩岸關係》雜志200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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