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是個世界性的問題,它和環境污染、毒品泛濫、恐怖活動並稱為世界四大公害。近年來,臺灣青少年犯罪日趨嚴重,當局束手無策。
臺灣青少年犯罪的特徵
(一)從犯罪類型上講:
1、盜竊居首位。
盜竊犯罪佔臺灣青少年犯罪的近五成。臺灣刑事警察局依據本局少年事件移送書統計顯示,2001年11月份少年兒童盜竊犯罪數比上年同期增長了8.7%。
2、暴力犯罪激增。
暴力犯罪僅次于盜竊罪。臺灣刑事警察局依據本局少年事件移送書統計的少年兒童暴力犯罪數,2001年11月份比上年同期增長45.45%。
3、藥物濫用現象突出。
近幾年,臺灣青少年的藥物濫用呈現多量化和累犯化的趨勢,顯示了青少年藥物濫用犯罪的嚴重性。從“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所提供的“臺灣地區緝獲毒品統計比較”的資料來看,2001年上半年,共查封了14219.8公克搖頭丸,比去年一整年所查封的4927.9公克足足多了2倍。
4、鴟車風持續不斷。
鴟車是臺灣青少年中流行的賭博方式,始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起初,鴟車只是青少年尋求刺激的一種摩托比賽方式,後來逐漸成為一種賭博方式。早在1982年,由于鴟車經常阻礙交通,甚至發生毆鬥,臺灣警察多次加以取締,未能收效。後來警方又採取措施,不但于事無補,反而經常發生與鴟車青年的對峙事件。由于媒體大肆報導及民眾的好奇心使然,鴟車風氣日熾,鴟車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耗費治安警力及引起聚眾鬥毆等。依據臺灣人壽統計,全省高中職以下學生在1994學年度因鴟車及車禍致死有206人。
(二)從犯罪主體上講:
1、日趨低齡化。
1986年後,臺灣14歲組的犯罪數量,已躍居青少年犯罪的第一位。近年來,青少年犯罪低齡化更有明顯上升的趨勢。
2、團夥犯罪比較突出。
兩人以上集體少年犯罪幾乎佔整個少年犯罪的三分之二以上,隨著幫派活動逐步猖獗,團夥犯罪現象更加嚴重。2001年7、8月間臺北警方破獲了一個14歲“黑幫小教父”組織的強盜、性侵害犯罪集團。
3、少女犯罪開始凸現。
“近年來,許多行為偏差的少女也開始組成類似幫派結構的組織,並從事暴力、恐嚇取財、盜竊等或涉及煙毒、麻藥等濫用藥物行為,其影響不亞于男性青少年犯罪,且有急速竄升趨勢。另外,臺灣青少年女子從事性交易被查處案件也日漸增多,專門負責輔導這些“問題少女”的社會局在調查中發現,被查獲的少女中,輟學的中學生佔了60%。令人吃驚的是,她們都是自願從事性交易的,多是直接發生金錢交易,或有“對價行為”,如以性行為做為交換,對方提供食宿、玩樂花費的代價等。臺中市警中山分局在今年3月26日深夜破獲一家色情油指壓站,負責人竟是一名仍在北部某專科學校就讀的劉姓大專女生,旗下有三名應召女,自己也下海兼差應召。
(三)從犯罪方式上講:
1、手段殘忍。
青少年犯罪手段的殘忍性,令人感到膽戰心驚。如臺北一林姓青年在學時因為打電動玩具和功課差、輟學離家出走等原因,經常被父母責打,而心生怨恨,萌生殺害父母的念頭。1998年9月間,林(當年18歲)帶女朋友及朋友返家同住,被父母責罵、毆打,林便于10月10日深夜,夥同其它五人,用刀將父母砍死。被捕入獄後,他對自己的行為沒有絲毫的懺悔。林在今年3月29日被判死刑。
2、行為成人化。
臺灣青少年犯罪的方式逐漸成人化,多有預謀和精密的計劃,善于利用先進工具並且巧于掩飾痕跡。
3、智商密集化。
網絡正被不法份子用作犯罪工具,進行販賣禁藥毒品、網絡洗錢、網絡黑客入侵、綱絡色情、網絡詐騙、計算機病毒等各種犯罪活動。根據臺灣“法務部刑事局”的統計,島內計算機犯罪人數逐年增加,2000年1—6月查獲的計算機犯罪案有38起,移送127人。
青少年犯罪問題嚴重的原因
臺灣青少年犯罪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它的形成既有社會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學校和青少年本身的因素。
(一)社會方面原因:
1、社會道德缺失。
在工業化的過程中,犯罪率上升,是西方發達國家的普遍現象。隨著臺灣政治經濟的急速轉型,西方文化風靡全島,傳統的中國文化受到強烈衝擊,臺灣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道德並未隨著經濟同步起飛,反而沉迷于物質享受,凡事以“權”、“利”為優先,社會結構乃至社會價值陷入極度混亂、不確定的漩渦之中,由此使不少青少年成為迷途羔羊,甚至成為社會案件中的重要角色。臺灣政壇上持續不斷的肢體衝突、暴力抗爭等荒唐行徑也助長了青少年目無法紀、崇尚暴力的不良傾向。
2、社會文化污染嚴重。
大眾傳播事業的發達,及其多樣化的傳播方式,加上信息工業、影像文化的普及,使青少年認知世界及領會世事的能力產生前所未有的變化。臺灣擁有各種各樣的媒介,包括四家無線電視臺、一百多家有線電視臺、發行全省的日報、無數的地方周刊、數百個廣播電臺、大大小小的影院、隨處可見的網絡咖啡店,使青少年處于各種媒體的包圍之中。臺灣色情場所很多,僅臺北就有茶室、咖啡廳、舞廳、酒吧、理發店、浴室等一萬多家,相當一部分從事色情行業,這種場所不斷扭曲著青少年對異性及性行為的觀感。
島內媒體往往聲稱“民眾有知的權利”,對島內接連發生的謀殺、綁架、吸毒、縱火和各種黑社會活動,不惜鏡頭和筆墨,大肆渲染血腥、腐化場面。這種對犯罪情節與過程的過份寫實手法,不僅進一步污濁了社會風氣,而且還為自制力薄弱的青少年提供了詳細的犯罪手法和反偵探信息。不少青少年違法後供認,他們的犯罪手段就是從電視和報紙中學來的。
3、社會服務措施不力。
臺灣社會在轉型中,很多服務措施不到位,而青少年作為一個弱勢群體,他們不掌握資源和權利,社會無力顧及。如現在臺灣失業率很高,青少年的就業是個大問題,很多青少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走出校門就面臨失業”。空余時間里,又不去追求知識,也不知如何去參加正常的休閒活動,結果必然無所事事,惹事生非,步入歧途。
(二)家庭方面原因:
1、家庭結構發生變化。
臺灣現代家庭結構變化迅速,因夫妻雙方或一方死亡、分居、離婚、再婚、失和等原因解體的家庭比比皆是,使作為社會細胞的家庭的穩定性越來越低,導致家庭教育的失敗。據臺北市教育局的統計,目前單親家庭學生比例已近7%,現代社會脆弱的婚姻正強烈侵蝕著孩子們的心靈,在社會造成負面效應。另外婦女勞動參與率大幅度提高,在15歲以上女性總人口中,50%以上為有業女性,家庭傳統養育功能減退,家長開始把教育孩子的責任推向社會。臺灣的教育工作者時常說,“問題學生多來自問題家庭”。
2、家長管教不當。
在中國社會的傳統觀念里,照顧教養子女是父母的天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一般人努力的目標,可是尚有部分父母不能善盡職責,管教不當。據統計顯示,目前問題少年主要是因管教不當,如縱容、姑息、放任、疏于管教等原因造成的。有的父母對孩子管教過嚴,近乎專橫殘忍;有的對子女漠不關心,放任自流。臺北市社會局的兒童保護專線,自1989年1月成立以來,報告兒童受虐的電話不斷,受虐兒童男女比例各佔一半,年齡多在3—14歲之間,其中以9—11歲的最多。這些在家庭中受虐待的兒童,很容易產生心理變態,走上報復社會的道路,也很容易加入到不良幫派中,從中尋找溫暖。
3、家長人格不健全。
很多犯罪青少年的家長具有嚴重的人格缺陷,口頭上對子女講一套大道理,自己卻偷偷摸摸去嫖娼,在家里看些淫穢的書籍、音像制品;有的家長甚至還逼女為娼,獵取金錢。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這種教育背景下,孩子必然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學校方面原因:
1、教育方法有問題。
臺灣是一個注重學歷和文憑的社會,課業成為學生的巨大壓力。據臺灣“行政院主計處”所做的“臺灣地區青少年狀況調查”結果顯示,青少年的困擾主要來自課業者佔44.4%。在中學實行能力分班後,前後段班壁壘分明,後段班學生由于課業上屢遭挫折,喪失學習興趣,行為愈來愈脫軌。有的教師毫不諱言,學習成績低,是學生行為偏差的第一步。這些學生不把校規當回事,老是在外遊蕩,結交狐朋狗友。另外在升學主義壓力下,青少年長期處于精神緊張中,一旦考試失敗,升學無望,精神面臨崩潰,有些極端的學生在失望、沮喪、絕望、被否定之余,往往從其它冒險行為中找到自尊、肯定、地位及價值認同,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臺灣體罰學生的現象也很嚴重。臺灣“人本教育基金會”1999年9月與學者、醫師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該會于5、6月份針對臺北、臺中、高雄共1740位初中小學學生、900位家長、544位初中小學教師就體罰問題所作的問卷調查,其中98%的初中小學有體罰現象,84%的學生有被體罰的經歷,而66%的教師居然認為體罰是有效的管理方式。
2、教育專職人員缺乏。
臺灣規定各級教師的任職資格必須經過檢定和審查,然而很多教師是未經過檢定的,私立學校尤甚,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不合格。而且專職輔導教師非常少,有人做過統計,如果將所有輔導工作全由現職老師來分擔,即使所有現職老師都不休息,將所有課余時間都投入輔導工作,每一個孩子每天也只能分到4、5分鐘。
3、教育主管機構工作不力。
“全面民主開放”之風吹進校園後,臺灣的教育體制開始松動,尤其是近十幾年來,為適應世界科技及產業經濟的飛速發展,各校都在課業設置上大大壓縮品德教育的空間,品德教育逐漸乏人問津。島內的一些“臺獨”團體將目光放在“教育本土化”上,不注重教育品質。臺“中研院”院長李遠哲說,他想為臺灣教育做些事情,但是臺灣太“政治挂帥”,教改工作步履維艱。
另外,教育主管機關對青少年的輔導工作重視不夠,如1997年“教育部”開辦了“國中試辦專業輔導人員計劃”,這是當時“教育部”唯一一個為輔導工作增添人力的計劃,該計劃原本預計要試辦兩年,評估成效若不錯,將擴大辦理,然而兩年時間還未滿,評估工作根本尚未進行,“教育部”在1999年的預算中就完全不列該計劃的預算了,正應了“政府省人力,黑道有徒弟”那句話,所以有人說政府是寧願拿錢蓋監獄,也不願辦教育。
(四)青少年本身因素:
1、心智發育不成熟。
青少年的心智成熟度不如成年人,他們判斷是非、好壞的能力較差,然而社會的多元化使青少年可以毫無限制地接觸各種事物,嚴重影響了他們的身心發展。一些販毒分子、幫派成員利用青少年的特點,對他們進行拉攏和引誘。有些毒品販子先給青少年免費提供毒品,供其吸食,吸食者一旦成癮而無法自拔時,就不得不掏錢購買。大部分青少年沒有經濟來源,在毒品的誘惑下,就會偷取、詐騙親屬財物,進而發展到盜竊、搶奪、恐嚇取財、強盜等犯罪行為。
2、虛榮心強。
犯罪青少年大都具有很強的虛榮心理。社會媒體與商人為了增加商機,促銷商品,大肆宣傳“名牌”商品和最驚險、最有挑戰性的遊戲,使青少年對各種“名牌”趨之若鶩,或沉溺于各種驚險性、病態性的娛樂中。不少青少年常常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3、法制觀念薄弱。
臺灣社會的各種黑暗現象,模糊了青少年的價值觀和人生觀,他們視法律為兒戲,是非顛倒,正邪不分。一位因尋仇滋事被捕的未成年幫派少年竟自稱,“現在進出警局只是一生學習與鍛煉的開始,以後才會成為大哥”,幼小的心靈被扭曲至此,不能不令人震驚。
既要治標更要治本
日益嚴重的青少年犯罪,引起了臺灣社會各界的重視,政府機構和民間組織紛紛採取對策,包括強化福利措施、強化親職教育功能、改進青少年輔導工作、推廣青少年休閒生活輔導、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加強青少年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凈化大眾傳播內容、加強對青少年不良行為的預防等。
青少年是社會未來的主人,其行為的良莠關係整個社會的前途。雖然臺灣當局針對青少年犯罪問題做了上述一些工作,近幾年青少年犯罪的絕對數量有所降低,但青少年犯罪的比率還是很高的,甚至遠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並且犯罪朝著暴力化、惡質化方向發展,青少年犯罪仍然是臺灣人的一塊心病。青少年犯罪之所以如此嚴重,與臺灣現存的政黨紛爭、黑金政治、道德淪喪、黑幫猖獗等種種醜惡社會現象密不可分。如果臺灣不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僅僅是搞一些“花瓶項目”,青少年犯罪在經過短暫的休眠之後,定會呈現一個新的高峰,而且其破壞性、危害性會更大、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