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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浦江:《遼史》的纂修與整理

時間:2016-05-10 09:21   來源:私家歷史

  研究遼代歷史最大的困難就是史料匱乏。儘管契丹立國兩百餘年(907-1125),但存留至今系統記載遼朝一代史事的可靠文獻,惟有一部篇幅不大的《遼史》而已。且從遼人編修本國史至今本《遼史》之纂成,又經歷了一個非常曲折的過程。

  遼朝的“實錄”編纂

  遼朝修史制度不甚健全,雖有修起居注、日曆的記載,但似未形成制度,亦未成書,其官修史書僅有“實錄”可考。據《遼史》記載,遼朝曾先後四次纂修實錄。最早的一次由樞密使室昉監修,翰林學士承旨邢抱樸同修,于聖宗統和九年(991)撰進《實錄》二十卷。第二次由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監領,命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蕭韓家奴等編集自契丹建國前遙輦可汗至興宗重熙以來事跡,至重熙十三年(1044)亦修成《實錄》二十卷。第三次是道宗大安元年(1085),史臣進太祖至興宗七帝《實錄》,卷數不詳。第四次就是遼末耶律儼纂修《皇朝實錄》七十卷。

  遼朝疆域

  《皇朝實錄》編纂于遼道宗壽昌至天祚乾統年間。《遼史耶律儼傳》稱儼壽昌中“修《皇朝實錄》七十卷”,《王師儒墓誌》謂師儒于壽昌六年(1100)授宣政殿大學士、判史館事,時“國史已絕筆”。這裡所説的“國史”就是指《皇朝實錄》,可知《皇朝實錄》纂成于道宗末年。而《遼史天祚紀》乾統三年(1103)十一月,又有“召監修國史耶律儼纂太祖諸帝實錄”的記載。照理説,壽昌六年成書的《皇朝實錄》,其下限當止于興宗朝,乾統三年再修實錄,可能是命耶律儼續修道宗一朝。至於其最終成書時間,也有線索可尋。《天祚紀》乾統六年十二月有“封耶律儼為漆水郡王,余官進爵有差”的記載,雖未説明事由,但從時間及封爵對象來判斷,估計此次封爵的起因很可能與《皇朝實錄》成書進呈有關。

  需要説明的是,遼朝所謂的“實錄”,實際上是指紀傳體的國史,而並非為每位皇帝單獨修撰的編年體實錄。據馮家昇《遼史源流考》研究,耶律儼《皇朝實錄》篇目之可考者,既有從太祖至道宗的各朝帝紀,又有《部族志》《百官志》《禮志》《儀衛志》等專志,還有《后妃傳》等列傳。其他幾部“實錄”雖有記事詳略的不同,但從它們的內容斷限來判斷,大概也都是紀傳體的國史。熟悉中原王朝修史制度的人們也許會心存疑問,遼朝為何會將紀傳體國史稱為“實錄”呢?其實這種情況在遼朝並不奇怪。由於契丹漢化程度有限,像這樣誤用漢式名詞術語的現象在整個遼朝一代都是十分常見的。譬如,宰相、三師、三公、京師等名號的濫用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歷代王朝的宰相都不是一個固定的官名,而是對某一類職官的通稱,而契丹人卻誤將其當作一個固定的職官名稱來使用,不僅在朝廷設置北府宰相、南府宰相作為北南面官系統中的高級官員,而且在國舅帳設有國舅宰相,諸京城設有諸京宰相,甚至在北面部族官中也廣設宰相,可見其使用之濫。又如中原王朝的三師、三公名號,遼朝除用以授予大臣外,甚至還將“太師、太保、司徒、司空施于部族”。另外,“京師”一詞在中原王朝是特指國都而言的,但由於遼朝實行四時捺缽制度,國家的政治中心並不在任何一個京城,所以當時人缺乏中原王朝那樣的國都概念,對“京師”一詞的使用也就相當寬泛,以致遼五京皆有“京師”之稱。此外,遼太宗還誤封其弟李胡為“皇太子”、道宗時人誤稱皇孫燕國王延禧為“皇子”,都很能説明問題。元朝史官將這種現象稱之為“沿名之風”,所謂“沿名之風”主要是針對遼朝在漢化過程中簡單機械地效倣漢制的做法而言的,指的是沿襲漢“名”而又“名”不副實的一類現象。由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遼朝為何會將紀傳體國史稱之為“實錄”。

  馮家昇《遼史源流考與遼史初校》

  金朝二修《遼史》

  金朝曾兩度纂修《遼史》,第一次是在熙宗皇統年間,由遼朝遺老耶律固主持修纂,後成于其弟子蕭永祺之手。《金史蕭永祺傳》記載:“廣寧尹耶律固奉詔譯書,辟置門下,因盡傳其業。固卒,永祺率門弟子服齊衰喪。固作《遼史》未成,永祺繼之,作紀三十卷、志五卷、傳四十卷,上之。”據此可知,蕭永祺《遼史》亦為紀傳體史書,凡七十五卷。據《金史熙宗紀》,知此書修成于皇統八年(1148)。但當時未曾刊行,後來便再無有關此書的任何消息,估計到元修《遼史》時其稿本早已散佚無存。

  金朝第二次纂修的《遼史》,就是所謂陳大任《遼史》。章宗即位之初,命臣下重修《遼史》,《金史章宗紀》大定二十九年(1189)十一月乙亥有“命參知政事移剌履提控刊修《遼史》”的記載。《黨懷英傳》於此事始末言之最詳:“大定二十九年,與鳳翔府治中郝俁充《遼史》刊修官,應奉翰林文字移剌益、趙沨等七人為編修官。凡民間遼時碑銘墓誌及諸家文集,或記憶遼舊事,悉上送官。……泰和元年,增修《遼史》編修官三員,詔分紀、志、列傳,刊修官有改除者,以書自隨。……懷英致仕後,章宗詔直學士陳大任繼成《遼史》雲。”關於陳大任與修《遼史》的情況,《章宗紀》也有相應的記載:泰和六年(1206)七月丁亥,“敕翰林直學士陳大任妨本職專修《遼史》”;次年十二月壬寅,《遼史》修成。

  值得注意的是,這部《遼史》之纂修,自大定二十九年至泰和七年,前後歷經十八年之久,幾乎貫穿整個章宗一朝。馮家昇《遼史源流考》指出,這是由於受到章宗朝德運之爭的影響,以致《遼史》延宕多年不能成書。金末人修端在《辯遼宋金正統》中甚至還有這樣的説法:“(章宗)選官置院,創修《遼史》。後因南宋獻馘告和,臣下奏言靖康間宋祚已絕,當承宋統,上乃罷修《遼史》。”馮家昇據此認為,陳大任《遼史》最後並未真正完成,因泰和七年南宋函韓侂胄首請和,臣下指出金當承宋統而不當承遼統,章宗遂罷修《遼史》,此事最終不了了之。不過,這一結論恐怕還值得仔細斟酌。章宗時期的金朝德運之爭,主要是三派意見相持不下:一派是堅持傳統的金德説,一派是主張承宋火德的土德説,一派是主張承遼水德的木德説。自明昌四年至泰和二年,歷經十年的反覆論爭,章宗最終選擇了土德,宣稱金滅北宋,趙宋火德已絕,故本朝當承宋統為土德。既然泰和二年已確定承宋統而不承遼統,當時為何不罷修《遼史》,反倒在泰和六年又命陳大任專修《遼史》?直至南宋開禧北伐失敗後向金求和,經臣下提醒本朝“當承宋統”,這才想起來應罷修《遼史》,其間週折似不合於情理。如此看來,修端的上述説法很難讓人相信,大概是出自金末士人的某種傳聞和附會罷了。

  元修《遼史》與義例之爭

  今本《遼史》係元人所修,其成書過程頗為複雜。早在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翰林學士承旨王鶚就曾建言修遼、金二史。南宋滅亡後,又議修遼、金、宋三史。訖于元文宗朝,朝廷屢次議修三史,前後不下六七次之多,但均因正朔義例之爭而不得不擱置。其間的主要分歧是自金朝亡國之日起就已産生的兩種對立觀點:究竟應當獨尊宋為正統呢,還是應當將宋與遼金視為南北朝呢?當時史館中有人主張採用修端《辯遼宋金正統》提出的南、北史説,張紳《通鑒續編序》曰:“曩時朝廷纂修三史,一時士論,雖知宋為正統,物議以宋勝國而疑之。史臣王理因著《三史正統論》,推明修端之言,欲以遼為《北史》,金亦為《北史》,宋自太祖至靖康為《宋史》,建炎以後為《南宋史》。”但主張獨尊宋統者則堅持應以宋為本紀,以遼金為載記。甚至連當時的科舉考試都涉及了這個問題,《元文類》卷四七載宋本《鄉試策問》曰:“趙宋立國三百餘年,遼金二氏與之終始。……廷議將並纂三氏之書,為不刊之典。左氏、史遷之體裁何所法?凡例正朔之予奪何以辨?諸君子其悉著于篇,用備採擇。”可見這確實是元朝士人非常關心的一個話題。

  後來虞集提出了一個回避爭論的設想:“間與同列議三史之不得成,蓋互以分合論正統,莫克有定。今當三家各為書,各盡其言而覈實之,使其事不廢可也,乃若議論則以俟來者。諸公頗以為然。”即主張三史各自成書,各為正統,這一動議的提出,大約是文宗時期的事情。直到至正三年(1343),時任中書右丞相的脫脫領銜纂修三史都總裁,才最終採納了這種意見。《庚申外史》卷上雲:“先是諸儒議論三國正統,久不決。至是脫脫獨斷曰:‘三國各與正統,各係其年號。’議者遂息。”其中《遼史》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陳繹曾四人分撰。自至正三年四月至次年三月,前後費時不到一年,《遼史》就率先告成。五年,《遼史》與《金史》同時下江浙、江西行省雕版刷印,“各印造一百部”,此即《遼史》的最早版本——元至正初刻本。

  今本《遼史》的缺陷

  元人所修《遼史》大概是以金陳大任《遼史》為藍本,參以遼耶律儼《皇朝實錄》、元代偽書《契丹國志》以及其他一些宋代文獻而成的。由於遼代文獻本身記載欠詳,加之元朝史官雜抄史料,倉促成書,使得這部《遼史》存在許多問題,前人歷來評價不高,如清代學者顧炎武、錢大昕、趙翼及四庫館臣等都曾指陳過它的缺陷,而尤以近人馮家昇的批評最為尖銳:“今之廿四史,以《遼史》成書最速,亦以《遼史》為最劣。”概括起來説,《遼史》存在的主要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記事每多疏漏,史實不乏錯誤。在歷代正史中,記事疏漏、史實錯誤之類的問題本不足為奇,不過《遼史》的情況顯得比較極端。元修《遼史》之所以屢遭後人詬病,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如遼朝曾經先後幾次更改國號,但《遼史》中卻僅能見到太宗大同元年(947)“建國號大遼”的惟一一條記載,故清代學者在這一點上屢屢指責《遼史》的疏漏。錢大昕《廿二史考異》雲:“按遼自太宗建國號大遼;至聖宗統和元年,去遼號,仍稱大契丹;道宗鹹雍二年,復稱大遼。《遼史》皆沒而不書。”趙翼《廿二史劄記》也指出説:“《遼史》又有太疏漏者。《東都事略》記遼太宗建國大遼,聖宗即位,改大遼為大契丹,道宗又改大契丹為大遼。改號復號,一朝大事,而《遼史》不書。”《四庫全書總目》《遼史》提要亦譏評《遼史》“于國號之更改尚未詳也”。又如關於契丹建國年代也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據《遼史太祖紀》記載,耶律阿保機于西元907年稱帝建國,後於916年建元神冊。但根據今天的研究,阿保機在907年僅僅是取代遙輦氏可汗成為契丹部落聯盟長,至916年才稱帝建元,建立大契丹國。諸如建國年代及更改國號這樣政治史上的頭等大事,抑或語焉不詳,或記載不確,《遼史》之疏漏,莫此為甚。不過,《遼史》存在的這些問題恐怕不能簡單歸咎於元朝史官,而主要是原始史料的欠缺所造成的。遼朝的修史制度很不完備,已知第一部官修史書是成書于統和九年的室昉《實錄》,時距契丹建國已有七八十年之久,屬於事後追述,自然難免疏漏。

  第二,篇幅過於簡略,內容多有重復。遼朝立國二百餘載,若算上耶律大石建立的西遼則近三百年,其歷史不可謂不長;統治範圍南達燕雲漢地,北至蒙古高原,其空間不可謂不廣。反觀元人所修《遼史》,雖有一百十六卷之多,但由於每卷篇幅很短,內容顯得相當簡略。若與同時修成的《金史》和《宋史》做一比較,即可看出《遼史》卷帙的單薄。《金史》一百三十六卷,文字至少比《遼史》要多出一倍;《宋史》四百九十六卷,文字大約是《遼史》的十倍。而在這有限的篇幅中,內容又多有重復。四庫館臣對此多有批評:“如每年遊幸,既具書于本紀矣,復為《遊幸表》一卷;部族之分合,既詳述于《營衛志》矣,復為《部族表》一卷;屬國之貢使,亦具見於本紀矣,復為《屬國表》一卷;義宗之奔唐,章肅之爭國,既屢見於紀、志、表矣,復屢書于列傳;文學僅六人,而分為兩卷;伶官、宦官本無可紀載,而強綴三人。”這些批評不是沒有道理的。實際上,除了陳大任《遼史》和耶律儼《皇朝實錄》原有的篇目外,元人新立的某些志、表、傳,往往是由本紀、列傳中的相關內容摘錄而成的。如《百官志》《食貨志》的內容大都可以從紀、傳中找到出處,且由於抄取不當,內容或有重出。又如元朝史官新設的《二國外記》(包括《高麗傳》和《西夏傳》),也明顯是摘抄諸帝紀的相關內容而雜糅成篇的。由於《遼史》本身篇幅就很簡略,加之內容又多重復,這樣就不免會脫漏許多重要的史實。

  儘管《遼史》的整體品質難以令人滿意,但它卻具有無可替代的史料價值。專記遼朝一代歷史而倖存於今者,僅《遼史》和《契丹國志》兩書而已。《契丹國志》題名宋人葉隆禮,實為元代書賈贗作,主要是抄取宋代文獻中的有關記載拼湊而成的二手史料,且以宋人記遼事,大抵皆傳聞之辭,其內容多不可信據。惟有《遼史》源自遼朝官修史書,是本朝人記本朝事的第一手史料。幸得元人修成這部正史,後人才有可能對遼朝一代歷史有比較系統的了解和認識。今日治遼史,對此書的依賴度大約要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點校本與修訂本

  《遼史》至正初刻本早已失傳,目前能夠見到的最接近於至正初刻本原貌的本子是《永樂大典》殘本所引《遼史》,但僅存本紀十五卷及其他一些只言片語。此後,無論是較早的原內閣大庫所藏明初內廷朱絲欄鈔本,還是刻印的明嘉靖八年(1529)南京國子監本、萬曆三十四年(1606)北京國子監本及清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刊本,乃至1931年商務印書館以數種明初翻刻本殘本配補而成的百衲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版本問題。

  《永樂大典》引《遼史》

  《遼史》一書先天不足,且又缺乏比較理想的善本,再加之書中含有大量民族語譯名,其整理點校工作的難度可想而知。上世紀六十年代中期,馮家昇先生首先承擔起《遼史》點校與整理工作,1970年馮氏去世後,遂轉由陳述先生接手,歷時四年最終完成了全部點校工作,由中華書局順利出版。經讀者近四十年的驗證,《遼史》的點校品質堪稱上乘,從而為公眾提供了一個可靠易讀的通行版本。

  但隨著近幾十年來古籍整理規範的日益嚴格和遼史研究的不斷深入,原來的《遼史》點校本逐漸顯現出其所存在的缺憾。上世紀初次點校“二十四史”,為了快速整理出可供民眾閱讀的通行本,諸史點校採用的是以某一版本為工作本,“不主一本、擇善而從”的整理方式。這種做法對文字校改主觀性較強,且大多不出校勘記,從而抹殺了不同版本間的文字差異,其實並不可取。如《遼史》即以百衲本為工作本,但在具體點校中,既有以百衲本為底本者,也有不少地方是以乾隆殿本為底本,甚至還有據理校徑改者,這並不符合現代的古籍整理規範。另外,這幾十年遼史研究積累了豐碩的成果,不僅研究水準不斷提高,深度加深,而且還刊佈了大量新的考古資料,出土了許多遼代墓誌石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契丹文字的釋讀與研究也取得了重大突破,這些學術研究成果對於《遼史》的整理點校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參考價值。在這種情況下,亟須組織學術力量對《遼史》進行重新校訂。

  百衲本《遼史》

  此次《遼史》修訂摒棄了原來“工作本”的做法,嚴格遵循以百衲本為底本的原則,用明初內廷朱絲欄鈔本及《永樂大典》殘本進行通校,以南、北監本和乾隆殿本進行參校,並參考吸收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和道光殿本的《考證》內容。對底本文字的校正採取審慎的態度,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和足夠的證據,切忌擅改原文,儘量遵從底本,避免不同文本的同質化,嚴把校勘尺度,盡可能恢復《遼史》的本來面目。在版本校的基礎上,此次修訂還充分運用本校、他校等方法,重點利用五代、遼、宋、金、元、高麗文獻進行他校,注意利用包括漢文及契丹大小字石刻在內的出土文獻進行參校。同時充分吸收前人校勘成果,並儘量參考散見於各種書刊的今人相關研究成果。希望能夠給讀者呈現一部體例統一、標點準確、校勘精審的《遼史》升級版本,以便學界能夠更好地利用此書。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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