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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華作品《雲中歌》再版 仍拒絕改寫結局

時間:2014-06-21 08:30   來源:鄭州日報

  桐華:我就是一個編故事的

  從引領“穿越”題材的《步步驚心》,到“虐心”的《千山暮雪》《最美的時光》,再到玄幻《曾許諾》《長相思》,作家桐華在古、今題材中自如轉換,她也從名不見經傳的網路寫手成為大眾心中的“言情天后”,而《雲中歌》再版引發讀者對她的強烈關注,記者日前通過中南博集天卷對她進行了採訪。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就是時間。我願意花費人生中的一段時間在一個故事上,肯定是因為它很特別,有讓我想強烈傾訴的衝動。”説到《雲中歌》對自己的意義,桐華坦言,對自己來説每個故事都很特別,都是生命中的“獨一無二”。因而再版時,即使不少讀者強烈希望桐華改寫結局,但還是被桐華拒絕:“這個故事是屬於7年前的我,我無意去更改當年的我做的選擇。”

  7年前,《雲中歌》“曲驚四座”,但桐華卻説:“這個故事還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我是個極其業餘的‘作家’,在寫《雲中歌》前,完全是胡衝亂撞地寫了《步步驚心》和《大漠謠》,可以這麼説,在我還沒意識到什麼是寫作時,已經寫完了兩個故事。”桐華笑言,故事是寫完了,可她對寫作的認識依舊是空白,兩個故事都用的是簡單的第一人稱,到《雲中歌》她選擇了第三人稱。“當年,真的覺得有不少困難。可以説,能寫完《雲中歌》算是我對自己的一次成功挑戰。”

  “言情天后”或許是很多作者夢寐以求的稱號,但桐華卻一再表示:“我真的不喜歡被叫天后,我就是一個普通的編故事的。”桐華説,剛開始被叫“天后”,她覺得很肉麻、誇張,“至於什麼樣的女人才能叫‘天后’——在我心中大概就王菲吧!那樣的嗓音,那樣的天賦,那樣的歌聲!”

  桐華認為,對讀者而言,評價故事好壞的唯一標準就是:能吸引讀者看到結尾的故事就是好故事;再高一層,則是看完之後還唸唸不忘的故事則是更好的故事;最好的則是不僅唸唸不忘,還有所感悟。“至於如何寫出一個好故事,取決於很多因素。想像力、邏輯思維能力、文字表述能力、個人經歷等等,是所有東西雜糅到一起的産物。”桐華説,“當然還要能坐得住。其實寫故事挺寂寞的,尤其沉下心去寫時,更寂寞,如果心不靜,自己和故事是有隔閡的。”

  除了自己的作品不斷被改編為影視劇,桐華參與策劃的影視作品也不斷面世。從作家桐華到影視策劃人桐華,是否適應?

  對此桐華表示,大概三年前開始接觸影視策劃,“我一直是很穩地學習觀察,很多邀請都謝絕了,不想耽誤自己,也不想耽誤別人。直到《金玉良緣》的策劃案才邁出了第一步。”桐華表示,如果覺得自己不行或者不喜歡,就會放棄,“生命有限,我不想強迫自己做任何自己不喜歡的事。”

  桐華坦言,小説和影視,兩者講故事的形式,各有迷人之處,但根據接觸了解,自己比較喜歡影視策劃,“但我絕對沒有辦法喜歡做電視劇的編劇,至少現階段不喜歡,所以我也立即做了決定,不會做電視劇的編劇,只會以策劃和編審的方式來控制故事。”桐華説著還補充,“我在學習,也可説我在嘗試生命中新鮮有趣的東西。”

  記者 左麗慧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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