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措施並舉,注重政策實效。《意見》綜合運用了政策引導、稅費優惠、市場調節、部門服務等多種手段和方式,為魯臺合作發展提供便利優惠,特別是將通過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機制配套建設,最大程度地把為臺商在註冊、通關、招工、融資、行銷方面提供的便利落到實處,使各項優惠政策真正讓臺商能找得著,用得上。如在臺資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建立臺資企業登記註冊綠色通道,設立專門窗口,為臺商投資提供政策諮詢、投資指導、受理核準等高效服務;通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推薦實施“綠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加快企業貨物、設備和資金的週轉效率;通過實施“陽光培訓工程”保障臺資農業生産加工企業的用工需求;臺資企業可通過參與我省農村流通網路、農産品流通體系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開拓內需市場和鄉鎮行銷渠道;臺資企業和省內臺協會可牽頭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為中小臺資企業切實解決融資難問題提供了又一條快捷通道,也填補了山東在臺資企業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等方面的政策空白;《意見》同時規定,山東省政府將每年召開全省臺商懇談會,完善臺商臺胞權益保障聯席會議機制,聽取和辦理臺商提出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