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的主要情況
2012年9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2〕64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
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入鞏固深化的新階段,面臨繼往開來的新形勢。兩岸協商向縱深推進,經貿往來不斷擴大,為進一步深化兩岸經貿交流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在兩岸各界的關心支援和共同參與下,近年來,山東吸引臺資快速增長,臺灣園區建設持續推進,與臺灣經貿交流合作蓬勃開展,入島活動形成熱潮,空海直航實現重大突破,呈現出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局面。截至2012年底,全省累計批准臺資項目8386個,實際使用臺資額201.7億美元,臺資僅次於韓資、港資,成為山東第三大外資來源地。在山東投資的鴻海、旺旺、臺聯電、統一等臺資企業經營良好,取得不俗業績。
目前,山東正大力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加快實施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兩大國家發展戰略,這為兩岸投資者和在魯臺資企業提供巨大的發展機遇。但魯臺經貿合作中也面臨挑戰,特別是一些在魯臺資企業受國際國內諸多經濟因素的影響,面臨著進出口訂單減少、融資渠道少、用工成本上升、轉型升級困難等問題。為此,迫切需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採取得力措施,積極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為深化魯臺合作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
隨著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不斷推進,兩岸共同協商和簽署實施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等重要協議,ECFA後續商談有序進行,國家有關部門也制定發佈了多項惠臺舉措。為落實利用好兩岸商談取得的各項成果,促進魯臺各領域間交流合作,山東省政府責成省有關部門,對支援省內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2012年9月2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了《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促進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意見》站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加快推進山東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高度,立足山東實際,在進一步擴大魯臺合作,支援臺資企業不斷發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優惠政策和重要舉措。《意見》的出臺,將對進一步落實《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ECFA各項成果,進一步擴大和深化魯臺經貿合作,促進山東經濟文化強省建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