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家建言兩岸四地私法加強協調與統一
正在北京出席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的兩岸法學專家表示,隨著大陸地區民事立法的逐漸完善尤其是民法典編纂的最終完成,大陸、臺灣、香港、澳門之間的私法差異會逐漸縮小。兩岸四地應加強私法的協調與統一。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柳經緯表示,由於同屬大陸法係傳統,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確立市場經濟體制後頒行的民商事法律,與臺灣和澳門地區的民商事法律“同”遠大於“異”,是因應社會經濟發展而産生的一種趨同現象。
“兩岸四地可以分別或聯合設立私法統一的研究機構,立足於未來10年甚至20年,擬定兩岸四地私法統一研究總體規劃和分領域的項目計劃,先易後難,優先研究直接反映市場經濟要求的私法制度協調與統一問題。”他説。
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周葉中説,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但處於兩個法域,相互間應當彼此尊重對方的法律制度、價值取向和生活習慣,也有義務承受因法域差異而産生的諸多不便。
他建議規範兩岸民眾交往的“兩岸內”、兩岸公權力交往的“兩岸間”、兩岸在國際社會交往的“兩岸外”交往機制。例如,兩岸在國際社會交往的“兩岸外”交往機制,可以包括臺灣地區有序參與國際空間的機制、兩岸共處一個國際組織的交往規範以及兩岸共同維護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機制。
臺灣高雄律師公會理事兼兩岸事務交流委員會召集人郭清寶説,面對兩岸法律差異甚至衝突的情形,例如訴訟時效時間不同等,律師的角色日益重要,應強化專業技能及職業倫理,以協助經貿糾紛和平解決為首要任務,而仲裁機構則要提升透明度,廣聘兩岸專業、公正的律師擔任仲裁員。
軍事科學院軍隊建設研究部研究員叢文勝説,兩岸軍事關係的敏感性導致兩岸法學交流中有意回避或繞開了軍事法學的研究與交流,但兩岸軍事法學在學術研究領域有著廣泛的研究領域和發展前景。兩岸在軍事法思想、軍事制度、兵役制度、動員制度、替代役、軍事人事制度、軍人保險和退役安置等諸多方面,都有著研究合作空間。將法學研究交流的領域和視角拓展到兩岸軍事法學研究交流中,能夠更好地促進兩岸軍事互信的建立。
由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主辦的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23日在北京閉幕。在為期兩天的會期中,來自兩岸法學界、法律界的180名學者圍繞“法治經驗回顧與前瞻”的主題進行了交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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