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鐘鼎邦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被依法遣送回臺
記者從江西國家安全機關獲悉,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的臺灣居民鐘鼎邦,已于8月11日被依法遣送回臺灣。
鐘鼎邦涉嫌自2003年起從事一系列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2012年6月18日,江西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鐘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鐘鼎邦被採取強制措施後,江西國家安全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在24小時內依法通知了其配偶及大陸親屬,並先後同意其家屬探視及通話,安排鐘與其委託的律師會面,切實保障了鐘鼎邦的各項合法權益。
據了解,鐘鼎邦對本人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主動交代過往其他犯罪事實,檢舉其他涉案嫌疑人的違法犯罪活動,有立功表現。有關部門依法決定對其寬大處理,責令其具結悔過並將其遣送回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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