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高2010年稻穀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
發電單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改電〔2010〕115號
關於提高2010年稻穀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農業廳(局、委、辦)、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大對種糧農民的支援力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産發展,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從今年新糧上市起適當提高主産區2010年生産的稻穀最低收購價水準。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別提高3元、5元、10元。早秈稻播種在即,各地要做好宣傳工作,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産穩定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農 業 部
國 家 糧 食 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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