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要聞播報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印發

2009-12-02 09:22     來源:發展改革委     編輯:張蕾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務院批復將《規劃》印發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

  中部地區地處我國內陸腹地,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具有承東啟西、連南通北的區位優勢,是我國重要的糧食、能源、原材料和裝備製造業基地,為全國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促進中部崛起戰略實施以來,在中央政策的支援下,中部六省加快發展的積極性、自主性進一步增強,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全國重要糧食生産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製造及高技術産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簡稱“三個基地、一個樞紐”)建設不斷加強,城市群集聚産業、人口的能力顯著提高,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同時,隨著戰略實施的不斷深入,中部地區發展中存在的産業發展基礎不牢、基礎設施支撐能力薄弱、城鄉公共服務能力不足、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等制約長遠發展的矛盾和問題逐步凸顯出來,迫切要求進行統籌規劃,推動中部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共包括11章。圍繞總體要求和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規劃》提出了到2015年中部地區崛起的4大目標:一是經濟發展水準顯著提高。經濟總量佔全國比重在2008年的基礎上繼續提高,每人平均地區生産總值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準,城鎮化率提高到48%。二是經濟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公有制經濟不斷鞏固和發展,非公有制工業增加值所佔比重較大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自有品牌、優勢企業、産業集群和産業基地。三是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萬元地區生産總值能耗累計下降2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累計減少30%,單位地區生産總值和固定資産投資新增建設用地消耗量持續下降,防災減災能力不斷增強,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得到改善,城鄉居民收入年均增長率均超過9%。到2020年,中部地區現代産業體系基本建立,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區域內部發展更加協調,與東西部合作更加緊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基本公共服務趨於均等化,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基本形成,整體經濟實力大幅提升,對全國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使中部地區成為彰顯發展優勢、充滿發展活力、城鄉欣欣向榮、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生態環境良好,支撐全國發展的重要人口和産業承載地區。

  為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提出了8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一要以加強糧食生産基地建設為重點,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切實改變農村面貌。二要按照優化佈局、集中開發、高效利用、精深加工、安全環保的原則,鞏固和提升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地位。推進大型煤礦建設,加快電力和電網建設,大力發展原材料精深加工。三要以核心技術、關鍵技術研發為著力點,建設現代裝備製造業及高技術産業基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裝備製造業整體實力和水準。加快發展高技術産業,以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製造業。四要優化交通資源配置,強化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地位。加快鐵路網和機場建設,完善公路幹線網路,提高水運、管道運輸能力。五要加快形成沿長江、沿隴海、沿京廣和沿京九“兩橫兩縱”經濟帶,積極培育充滿活力的城市群;推進老工業基地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縣域經濟,加快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六要努力發展迴圈經濟,提高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水準。加強耕地保護,提高水資源利用綜合效益。七要優先發展教育,繁榮文化體育事業,增強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八要以薄弱環節為突破口,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支援綜合改革試點,提高對外開放水準,加強區域經濟合作,不斷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為保障目標和任務的實現,《規劃》還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支援中部崛起的政策體系,包括充實和完善“兩個比照”政策、完善財稅支援政策、制定投資促進政策、實施體現中部地區特點的土地利用政策等,明確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部六省的工作責任。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