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多措並舉開發利用西部地區土地資源
土地資源是西部地區重要優勢之一。西部地區12個省(區、市)土地面積佔全國陸地總面積的70%以上,未利用土地佔總面積的80%以上。為了促使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10年來,國土資源部在土地資源調查評價、編制實施土地利用規劃、完善用地政策探索配套改革等方面促進土地開發利用,助力西部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基本摸清了西部地區土地資源狀況。首次完成了西部地區15度以上坡耕地和集中連片的後備資源全面調查評價,摸清了西部地區坡耕地、可開發耕地後備資源及其分佈和品質狀況等。全力推進西部地區第二次土地調查,摸清了西部土地資源家底,為國家制定相關規劃,保護和合理利用西部地區土地資源,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提供了決策依據。
二是編制實施了科學的國土資源規劃,以統籌西部地區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編制實施了《國土資源部“十五”西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等保障和促進西部地區國土資源的有序開發、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
三是因地制宜推動重點工程建設用地政策實施。先後出臺了《關於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三峽輸電工程建設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完善重點工程建設用地報批辦法,提高審批效率。為適應西部地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保障國家重點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建設,特別是三峽工程、青藏鐵路、西氣東輸、南水北調、西電東送、生態建設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國土資源部協助做好工程選址、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等工作,及時辦理用地報批手續,保障了重大工程建設依法及時用地。
四是積極制定實施成渝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土資源管理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國土資源部分別與重慶市、四川省及成都市簽署關於“促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備忘錄和合作協議”,共同探索土地管理改革和制度創新,推進試驗區建設,成效顯著,形成了耕地保護補償機制、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等一批改革成果,有力地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和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對全國同類改革試驗具有重要示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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