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與七省(市)設立20隻創業投資基金協議
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與七省(市)人民政府在釣魚臺國賓館舉行聯合設立20隻創業投資基金協議簽字儀式。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曉強、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安徽省、湖南省、重慶市、深圳市等7省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出席簽字儀式並簽署合作協議。
為加快推動新興戰略性産業的發展,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決定啟動實施新興産業創投計劃,首批將與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慶、深圳等7個省市合作,吸引社會投資參與,結合地方産業發展特點和區域優勢,發起設立20隻創業投資基金。基金主要投向電子資訊、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等國家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産業,重點扶持處於初創期、成長期的創新型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
基金設立的目的,一是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政策引導和杠桿放大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新興産業和具有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二是加快推進自主創新成果産業化,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培育國民經濟新增長點;三是有效促進産業集聚,發展特色鮮明、根植性強的新興産業集群,推動區域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四是結合創業板開通,進一步促進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多元化,扶持創新型企業快速發展。
這批創投基金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規範管理,支援創新”的原則設立,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引導性,基金以社會募集為主,政府資金作為引導資金保證基金的政策導向。二是專業化,基金産業特色鮮明,專注于高新技術産業領域。三是市場化,基金聘請或委託具有相關行業背景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按照基金章程以市場化方式獨立規範運作。
實施新興産業創投計劃,政府資金與社會投資相結合,聯合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是推動投資體制改革、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和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將對提升國家自主創新能力、推進産業結構調整與優化、發展新興戰略性産業、搶佔經濟科技制高點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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