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改革資金管理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
財教[200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以來,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大量增加,經費管理制度框架不斷完善。但是,由於長期以來農村中小學預算財務管理基礎較為薄弱等原因,經費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2007年,審計署對16個省、54個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專題審計調查,發現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學校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安排、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諸多問題。為進一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以下簡稱保障機制資金,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資金、免費教科書資金、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資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等)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落實各級政府之間和部門之間的經費分擔責任和管理責任
要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以及《財政部教育部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相關政策的通知》(財教[2007]337號)等要求,採取更加有力的監督約束手段,確保各級保障機制資金分擔和管理責任的落實。
(一)建立健全上下級之間經費投入的約束反饋機制
對保障機制資金的預算安排和執行實行“下管一級”,即上一級財政部門負責對下一級財政部門加以監督,下一級財政部門及時將資金安排情況向上一級財政部門反饋。一是在預算安排環節。在安排年初預算時,本級財政部門除按照經費分擔責任,足額安排本級應承擔經費外,還要對下一級財政部門應承擔的經費數額作出規定並及時告知下一級財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要將本級人代會審議通過的保障機制資金年初預算安排情況,抄送上一級財政部門備案。二是在預算執行環節。縣級以上地方財政、教育部門要將下達保障機制資金的預算指標文件逐份抄送上級財政、教育部門。上級財政、教育部門根據收到的預算指標文件和國庫集中支付記錄,監控下一級的預算安排和預算執行。三是完善執行報表體系。嚴格實行保障機制資金報表編報制度,及時快捷反映預算執行進度;逐步建立投入公示制度,年初公示預算,年終公示執行結果,便於社會監督。
(二)劃分並落實部門、學校之間的經費管理責任
中央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制定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通用的財務規章制度、經費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以及其他需要中央出臺的制度或辦法。制定經費開支的範圍和標準。科學合理地分配中央應承擔的各項資金,及時足額撥付中央財政保障機制資金。指導推動全國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執行及決算工作。做好全國保障機制監督檢查的指導以及對部分地區的抽查工作。
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經費管理、績效評價等辦法。按照《預演算法》、《會計法》以及我國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等相關財政改革的要求,因地制宜確定本地區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按照經費省級統籌的原則,明確本轄區內省以下各級應承擔的經費,落實省級財政應承擔的經費;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原則,合理分配中央和省級各項保障機制經費,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投入力度。制定省以下農村中小學經費開支具體標準,指導做好預算編制工作,加強本地區經費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
縣級財政、教育部門對上級和本級保障機制資金負有主要的管理責任。負責根據上級財務規章制度規定和本地實際情況,具體制定並實施相關的制度、辦法。負責制定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管理辦法,並組織和指導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中小學教育經費保障管理情況。及時足額撥付保障機制資金,特別是春、秋季學期開學前,要及時撥付部分資金到校,確保學校正常運轉。負責指導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監督保障機制資金的使用。負責中小學資産管理。加強學校財會人員的管理與培訓。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産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反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二、強化農村中小學預算財務管理
各地要按照規範的部門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制度。中小學預算以獨立設置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教學點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學校統一編制。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收入預算要積極穩妥,按照有關規定將各項收入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遺漏;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各地要逐步統一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報表、軟體等,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範性。
要強化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學校支出的管理,嚴格按照預算批復的支出項目和規定的標準執行,把好支出審核關,各項支出要據實列支,嚴禁虛列虛支、虛報冒領和擠佔挪用,不得以“白條”以及其他不規範票據充抵支出。加強學校貨幣資金的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加強學校固定資産管理,建立固定資産臺賬,做到賬實、賬賬相符。規範收費行為,加強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的管理,嚴禁自立項目亂收費和向學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費用,嚴禁違規代收費,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工作,依法設置會計賬簿,明確核算流程,規範會計行為,做好財務決算。健全財務機構,農村中心小學以上(含中心小學)的學校應依法設置財務機構或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中心小學以下的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加強會計人員培訓,提高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準。強化內部控制和審計,加強監督檢查和財務公開,推進民主理財,確保資金安全、規範和有效。
三、切實規範資金支付管理
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障機制資金支付管理,建立包括中央專項資金和地方應承擔資金在內的保障機制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確保資金支付的安全、高效和快捷。進一步加快預算批復和資金撥付進度,各級都要制定資金撥付時間表,及時足額撥付資金,確保學校用款需要。特別是縣以上各級的保障機制預算文件和資金要儘早下達,便於縣級統籌安排和及時撥付。縣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加強保障機制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加大農村中小學經費的國庫集中支付的力度。對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和符合直接支付條件的公用經費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支付到收款單位或供應商;無法直接支付的公用經費資金和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將資金支付到學校賬戶,或縣級財政和教育部門確定的直接核算學校經費的有關賬戶。
四、開展保障機制實施情況的績效評價,進一步完善獎懲機制
保障機制資金量大,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注重績效管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關於建立重點支出的績效評價制度等要求,財政部、教育部將開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績效評價工作,健全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工作機制,對保障機制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各地也要把績效理念貫穿于經費管理的全過程,資金分配使用要向義務教育薄弱環節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為支援引導各地加強經費管理,中央財政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進一步加大獎懲力度,健全完善獎懲機制。對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落實足額到位、資金管理規範、績效突出的地方,加大獎補資金安排力度,並予以通報表彰。對於不按規定落實資金、管理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要扣減“以獎代補”資金,情節嚴重的要扣減其他相關專項資金,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對違反財政資金撥付和預算管理規定等行為,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財政部 教育部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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