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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門就乳品品質安全監管條例的貫徹實施發通知

2008-12-04 11:07     來源:衛生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關於貫徹實施《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8〕5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經委(經貿委)、工業主管部門,公安廳局,監察廳局,農業廳局、畜牧獸醫局,商務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保證乳品品質安全,更好地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務院于2008年10月9日發佈了《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切實增強貫徹實施《條例》的責任意識

  近期發生的三鹿牌嬰幼兒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給嬰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很大危害,給我國乳品行業帶來了嚴重影響。這一事件的發生,暴露出我國乳品行業品質安全控制和監管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條例》的發佈實施,標誌著乳品品質安全監管工作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對於完善乳品行業品質安全保證措施,提高各級政府和部門運用法律手段發展和管理乳品行業的能力,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著眼于規範乳品監督管理的基本秩序,對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到乳製品生産、銷售等各環節的管理原則、內容、制度、程式、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全面規定,明確了監管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點,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學習、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食品品質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條例》的學習和宣傳作為當前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以人為本理念的重要內容。一要豐富宣傳教育內容,把學習宣傳《條例》與形勢教育、知識技能教育等有機結合起來。要把乳品品質安全監管制度和違法行為的危害、後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講清楚。二要注意創新宣傳教育方式,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媒體等現代傳媒手段和宣傳欄、壁報等多種形式,生動直觀地學習宣傳《條例》,增強感染力。三要開展針對性培訓,提高對《條例》的執行能力。對政府工作人員要培訓掌握《條例》所賦予的各項職責,提高監管和執法的責任意識和監管能力;對企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要重點增強他們掌握《條例》所規定的各項制度的能力,增強守法自覺性,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責任;面向廣大群眾的宣傳教育要努力營造乳品法制化管理的良好氛圍。

  二、依法規範,狠抓《條例》的實施

  乳品行業生産經營者、行業協會等仲介組織和行業管理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各監管部門都要按照《條例》的規定做好乳品生産經營品質安全管理、行業指導和服務、監管等工作,切實履行各自的法定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乳品行業實際,制定落實《條例》的制度、計劃和措施,將《條例》所規定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加強行業指導。

  各級地方政府要根據國家有關促進和規範奶業發展的規劃,科學制定地方奶業發展具體規劃,加強奶源基地建設,建立奶業發展支援保護體系,促進奶業健康發展。要合理確定奶畜養殖規模,支援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科學安排生鮮乳的生産、收購佈局。要通過嚴格市場準入條件,科學認定從養殖、收購到生産、加工、銷售、流通以及消費各個環節的經營資格和責任主體,落實各環節的第一責任者的責任,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引導、規範奶畜養殖者、生鮮乳收購者、乳製品生産企業和銷售者依法生産經營。

  各地價格、畜牧獸醫等部門要按照《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工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原料奶價格協調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2302號)要求,及時發佈市場供求和價格資訊,建立生鮮乳收購價格協調機制,積極引導生鮮乳價格合理形成,依法加強監管。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生鮮乳購銷價格行為和檢測收費的監管,生鮮乳收購站、乳製品生産企業不得向奶畜養殖者收取檢測費用,乳製品生産企業不得向生鮮乳收購站收取檢測費用,政府有關部門對生産企業乳製品的監督抽查不得收取檢測費用。

  (二)保障生鮮乳品質安全。

  各級地方政府農業和畜牧獸醫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切實保障生鮮乳品質安全工作。一是著力加強奶畜養殖管理,要逐個登記備案轄區內的奶畜養殖場、養殖小區,督促建立養殖檔案和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登記管理。二是著力加強飼料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要從源頭治理入手,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産企業的監督管理,繼續加大飼料品質安全監管力度,鞏固整治成果,確保完成4個100%的整治目標。三是著力加強奶站的規範和管理,繼續推進奶站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確保100%納入監測範圍。要嚴格規範生鮮乳收購站經營主體,建立健全規範的生鮮乳收購管理制度。四是著力加強生鮮乳收購運輸的品質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鮮乳品質安全監測計劃,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日常運營狀況的監管。要對生鮮乳收購站的收購、品質檢測、記錄、運輸等關鍵環節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督促生鮮乳收購站加強自身管理和品質控制。要嚴格執行生鮮乳運營證明的發放和運營單填寫等有關規定。

  (三)保障生産企業和進出口乳製品品質安全。

  各級質檢部門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工作。一要加快清理現行規章制度,完善配套制度並力爭與《條例》同步實施,與《條例》不一致的規章制度要及時修訂或廢止。二要根據《條例》要求,履行好標準化相關工作、生産企業許可工作、進出口乳品檢驗監管工作、乳製品企業GMP和HACCP認證工作以及乳製品生産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三要嚴格執行各項監管制度,依法實施乳製品品質監督抽查制度、監督檢查制度、不安全乳製品召回制度、違法行為記錄製度以及投訴舉報受理制度。

  (四)保障銷售和餐飲消費環節的乳製品品質安全。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乳製品銷售環節的監管,嚴把乳製品生産經營主體準入關,加大銷售環節乳製品品質安全監管力度,監督乳製品銷售者切實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對有關主管部門通報的和檢查發現的不合格産品、超過保質期的乳製品要監督銷售者停售下架,登記造冊,嚴格封存,依法退市。要加強市場巡查和違法案件查處力度,依法查處銷售不合格乳製品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監督餐飲單位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加強乳製品品質安全監測,確保對問題乳製品能夠及時溯源。在職責未調整前,衛生部門繼續履行好現有相關職責,避免出現監管盲點。要特別加強對供應農村地區、學校、托幼機構乳製品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對餐飲消費環節發生的乳製品安全問題,要堅決追查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及時依法做出處理。

  三、嚴格執法,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産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品質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乳製品生産環節和乳品進出口環節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乳製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乳製品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照職權負責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的其他工作。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和修訂乳品品質安全國家標準;對發現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乳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組織進行風險評估,採取相應的監測、檢測和監督措施。

  各地方有關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一是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條例》的規定,加強許可的規範管理,嚴格準入,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許可。同時要根據部門工作實際需要,細化審批環節、程式,落實許可職責。二是要切實加強日常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及時發現、消除和預防影響乳品品質安全的問題,依法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懲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嚴禁以罰代刑。三是要建立舉報投訴受理和獎勵機制,充分利用和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對受理的舉報投訴要快速反應,及時查處。四是要嚴格實行行政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的監管責任意識,防止行政不作為、越權亂作為和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四、加強領導,做好部門間的工作協調

  各級地方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依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監管機制要求,按照食品品質安全全過程監管思路,建立起從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到乳製品生産、銷售和消費各個環節的品質安全保障體系。

  各級地方政府要把貫徹實施《條例》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有步驟、有計劃地領導、組織和檢查《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一是要解決本地區影響《條例》貫徹實施的問題和困難,協調解決乳品行業發展與監管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監管鏈條中可能出現的交叉和空白,體現政府監管政策、制度和管理的統一性,形成保障乳品品質安全的綜合監管體系和良好運轉機制,及時查處乳品品質安全監管工作中出現的失職、瀆職和其他違法行為。二要針對本地區影響乳品品質安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及時解決影響乳品品質安全的問題和隱患,保證乳品品質安全。三是督促各部門建立完善乳品行業管理、服務和監管的措施和制度,並監督檢查措施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統一組織各相關部門建立既服務於消費者又服務於管理相對人的基層食品品質安全監管網路,在保障産品品質安全的前提下保證乳品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和工作思路,依照《條例》賦予的職權確定當前工作重點。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做好參謀,會同有關部門確保綜合協調工作能夠規範、有效運轉。對尚未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調整給衛生部門的地方,目前承擔綜合協調的部門要繼續履行職責。各級衛生主管部門要儘快完善部門間的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建立起相關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資訊溝通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事故通報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要主動收集疾病監測資訊、食品污染物監測資訊和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資訊,開展乳品品質安全綜合監管的效果評價和指導,對可能影響乳品品質安全的危險因素開展風險評估、監測、檢測和監督措施,定期向地方政府和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報告乳品品質安全情況,及時向各監管部門通報評估、監測資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相關部門要在2009年1月底之前,匯總各地落實《條例》的工作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部和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將於2009年上半年,組織開展對《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

  特此通知。

衛生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監察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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