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通知要求確保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經費落實
為確保按時完成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針對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部分地區經費落實不到位、土地調查工作進展緩慢等問題,日前,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通知,就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經費保障有關問題作出專項部署。
《通知》指出,按照國務院關於“各級財政部門在調查經費上要給予保障”、“各地應多方籌措,統籌安排,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保證土地調查的順利進行”的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把第二次土地調查作為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重點,落實調查經費,並根據工作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各地要對市縣經費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於不能及時落實調查經費的市縣,要積極採取措施,對於財政困難的貧困縣及經費落實確有特殊困難的地區,各省(區、市)要統籌安排,積極籌措資金,重點解決,確保土地調查經費的落實。
《通知》要求,規範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地要加強對第二次土地調查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規範資金使用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採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使用專項資金,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或挪用;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實施好第二次土地調查項目有關政府採購工作。
《通知》要求,嚴格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專項經費使用監督管理制度。各級財政、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對第二次土地調查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專項經費使用中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處理。在項目通過驗收後,應按規定開展績效評價工作。(記者 張 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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