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乳品嬰幼兒奶粉生産許可由省級質監實施
國家質檢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關於公佈第四批省級品質技術監督部門發放食品生産許可證産品目錄的公告》
2008年第12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和《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現將第四批由省級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發放食品生産許可證的産品公告如下:
將原由國家質檢總局實施的乳製品、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産許可調整由省級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實施。
各省級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和《乳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組織實施上述食品的生産許可審查發證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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