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包裝用複合膜、袋通則類國家標準9月1日實施
記者從中國塑膠加工工業協會複合膜專業委員會獲悉,我國第一項規範包裝用複合膜、袋的通則類國家標準發佈3個月以來,很多企業都準備根據這項標準制定各自的産品標準。這項標準得到我國複合膜、袋生産企業的極大關注。
這項標準即《包裝用複合膜、袋通則》(GB/T21302-2007),是一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已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于2007年12月5日批准發佈,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這項標準確定了判定複合膜、袋産品品質的外觀品質要求、規格、物理機械性能指標、衛生性能等18項要求,適用於食品和非食品包裝用複合膜、袋。
據全國塑膠製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陳家琪介紹,判定複合膜、袋産品品質的關鍵是標準中的物理機械性能指標。這些要求是基於産品的共性要求確定的,分別是拉斷力、斷裂伸長率、直角撕裂性能、熱合強度、剝離力、穿刺強度、抗擺錘衝擊能、水蒸氣透過量、氧氣透過性、耐熱性、袋的耐壓性能、袋的跌落性能、摩擦系數、表面電阻系數、耐高溫介質性、透明性。標準對衛生性能的要求是,食品包裝和有衛生要求的非食品包裝複合膜、袋的衛生性能應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複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標準對産品外觀品質的要求是,允許有輕微的間斷折皺,但不得多於産品表面積的5%;不允許有劃傷、燙傷、穿孔、異味、粘連、異物、分層、臟污;熱封部位無虛封、平整、無明顯氣泡;搬動時不出現膜間滑動;允許有不影響使用的輕微暴筋;膜卷端面不平整度不大於3毫米。標準還對複合膜每卷接頭數予以限定。
作為一項推薦性國家標準,這項標準的一些要求可以由供需雙方商定。因為包裝用複合膜、袋的産品品種及成型方法多、産品結構變化快、應用範圍廣,針對每一個品種分別制定標準永遠不能滿足食品包裝的要求。這項標準的要求是基於包裝用複合膜、袋的共性項目確定的,這對制定相關標準、對企業制定本企業的産品標準具有指導意義。但由於每一種産品的結構組合、尺寸規格、殺菌工序等各不相同,標準的檢驗規則要求食品包裝複合膜、袋必須檢測外觀品質、規格、拉斷力、熱合強度、剝離力、衛生性能6項指標,其餘各項由供需雙方商定;非食品包裝複合膜、袋必須檢測外觀品質、規格、拉斷力、熱合強度、剝離力5項指標,其餘各項由供需雙方商定。
陳家琪強調,這項標準是我國包裝用複合膜、袋産品的第一項通則類國家標準。標準制定過程中收集了全部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部分企業標準,同時還參考10多個先進國家的相關標準。這項標準在一些方面已不同程度地超越了代表國際先進標準日本和歐盟標準。
陳家琪透露,從標準制定過程中的産品抽樣驗證結果看,該標準基本反映出目前國內生産企業的品質水準,可作為本行業制定包裝用複合膜、袋具體産品標準的基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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