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關於編報年度償付能力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
從2007年度開始,保險公司應執行《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第1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年報編報規則)及其實務指南的有關規定編報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為確保年報編報規則順利實施,提高償付能力報告的資訊品質,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的格式
(一)根據年報編報規則及其實務指南,我會制定了《保險公司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編報的格式要求》,並以虛擬公司和數字為例,設計了産險公司和壽險公司的年度償付能力報告模板(再保險公司參照産險公司年度報告模版)。上述文件可從保監會網站財務監管專欄下的償付能力監管子欄目下載。
(二)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公司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編報的格式要求》和報告模版編制年度償付能力報告,但不能簡單照抄模版中的內容,對於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內部風險管理説明等內容應當結合公司自身實際進行編報。
二、關於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
根據年報編報規則,保險公司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精算責任人和合規負責人應當在年度償付能力報告上簽字,若上述高管人員離職或任職資格尚未獲得保監會批准,可由行使相同職權的臨時負責人簽字。
三、關於動態償付能力測試
(一)除另有規定外,壽險公司應當按照《關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7〕15號)附件1規定的2006年末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的必測不利情景作為2007年及以後各年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的必測不利情景。
(二)壽險公司應當聘請外部獨立機構對年度償付能力報告中的動態償付能力測試部分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並在報送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的同時報送外部機構出具的動態償付能力測試審核報告的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Word或PDF格式)。
四、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會財務會計部財務監管處反映。
聯繫人:郭菁、王證
電話:(010)6628618266286125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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