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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農如何到大陸開創新天地

2008-04-02 14:21     來源:T--臺企聯通訊     編輯:魏萌

《臺企聯通訊》第4期:P66:臺灣農民如何到大陸開創新天地?

Q:在大陸申辦臺資企業和臺灣農民到大陸申辦個體工商的區別在什麼地方?

A: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相關規定充分考慮了臺灣農民在生産經營上的特點,手續簡便、門坎比較低。主要的區別有兩個方面:

  第一,登記的法律依據和登記的程式。臺資企業登記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外資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申辦臺資企業,投資項目和合同、章程需要報經國家的審批部門和地方政府審批以後,方可以登記。個體工商戶登記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和《城鄉個體工商戶暫行條例》,申辦個體工商戶由經營所在地縣、市、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直接予以登記,無須經過外資主管部門審批,登記手續很簡便。

  第二,設立登記的條件不同。臺資企業的註冊資本有最低限額,實繳時還需要驗資,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資金數額沒有最低限額,由申請人申報,不驗資,設立門坎比較低。


Q: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手續有何簡便?

A:國家工商總局研擬了《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于2007年12月1日起執行。

  根據此《若干意見》,臺灣農民可以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上海在首批試點地區之列。

  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可直接向經營所在地的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直接予以登記。《若干意見》充分考慮了臺灣農民開展個體經營從事農業生産的特點,對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模式等事項做了具體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為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設「綠色通道」,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准予登記,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臺灣農民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農産品及農副産品加工業、農産品等自産産品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和特許經營)、農産品和農業技術進出口、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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